第三節

第三節

另一半的成功,伯剛萬想不到會來得那麼快。

第二天天色微明,廚房裡就有輕微的響動。被安置在客房中,幾乎徹夜不眠的伯剛,可以很清楚地分辨出是瑾清在替小芬準備早餐和帶到學校中去的便當。最後聽見小芬向瑾清輕聲道別,然後是關上大門的聲音。看看錶才六點半。

伯剛好幾次想起床,在山上他也是起得這麼早的,到時候不起身,就像被褥中藏著令人不能安心的小蟲子,難受極了。但是,他非常怕跟瑾清單獨見面,所以一直挨到聽見星初的聲音,才悄悄下床。

主客見了面,只點點頭就算了。「早安」是多餘的寒暄:

「昨夜睡得好不好?」更是愚蠢得變成嘲笑的關切。

星初的臉色很深沉,瑾清則像從生下來就沒有笑過似的;

早餐仍舊非常豐富,反形成令人難堪的不調和。每一次瑾清替伯剛送食物來時,他都會侷促不安地站起來,在關係異樣密切的老朋友中間,無端增添多少不必要的周旋的形跡。

「今天上午我不去辦公室了。」當伯剛放下筷子時,星初這樣說。

伯剛想了一會說:「是的,我也應該把我的計劃,好好地跟你談一談。」

「你說吧!」伯剛說了這一句,就回頭向廚房裡喊道,「瑾清,你出來!」

於是,正式的談判又開始了。

「我想小芬在山上是住不慣的,而且上學也不方便……」

伯剛的所謂計劃,其實也很簡單。他說有二十萬元的積蓄,準備辭了原來的職務,搬下山來,或者做個小買賣,或者再找個事做,養活父女倆總不成問題。這所謂計劃,事實上只是提供一種保證,那二十萬元的積蓄,是屬於物質的;精神上的,原不過口頭上一句話「反正儘力之所及讓小芬感到快樂」而已。但伯剛卻提出了一項具體的諾言,他說他決不再娶,免得小芬有受繼母欺侮的可能。

他惴惴然唯恐星初夫婦挑毛病,但想不到星初有滿意的表情。

「我們也無法對你多要求了,」星初看了他妻子一眼,說,「對小芬的立場,我們是一致的。瑾清怕你不擇手段去走極端,那樣會毀了小芬,所以迫不得已答應下來。女兒是你的,讓你帶走,可是我們十三年的心血,也不能說丟下就丟下。總而言之,你記往我們是為了小芬才犧牲的。」

伯剛對他後半段話,已無法聽得真切。好久,才強忍著眼淚說:「我如果讓小芬覺得有一點委屈,連我自己都對不起了。」

「好,反正各憑天良,我希望你說得到做得到。」瑾清作了唯一的一次表示以後,隨即起身離去。

星初夫婦倆籌劃得非常周密,為了怕引起小芬精神上重大的刺激,需要伯剛跟小芬慢慢接近,等建立了相當友誼以後,再找適當的機會,逐步暗示她的身世;水到渠成才是圓滿的境界。

伯剛欣然樂從。他說他有耐心去下這個水磨功夫。

於是這天晚上,由瑾清來告訴小芬,說是,「張伯伯托你爸爸找事,要在我們家住一陣子。正好替你補習功課。」

小芬微笑著,不表示歡迎,但也不表示拒絕。

「張伯伯的小提琴拉得很好,拜過從前上海工部局樂隊的一個白俄做老師。那個老白俄連歐洲都有名的。」

「媽!」小芬驚喜地叫起來,「真的!」

「現在可不行了,」伯剛在一邊介面,「『三日不彈,手生荊棘』,你看我的手,可不是長滿了荊棘?」

「不管怎麼樣,收你這個徒弟,總夠資格的。」星初對小芬說,「還有,你不是喜歡文藝嗎?張伯伯從前那一段散文才寫得真叫漂亮!」

「哎呀,那張伯伯真是多才多藝嘔!」

這應該說是一個良好的開始。星初就慫恿著說:「小芬,你這麼佩服張伯伯,那還不把琴拿出來,請張伯伯指點指點。」

「噢!」小芬非常柔順地答應著,似蝴蝶般輕盈地飛到後面去了。

星初夫婦交換了一個凄涼的微笑。伯剛故意裝作沒有看見。

小芬小心翼翼地捧著琴匣交給伯剛。他取出琴來,校正琴音,琴弓擦出第一個嘹亮的音符,但木僵而粗蠢的指頭,在纖巧美麗的提琴襯托下,連他自己都感到醜陋不堪。

他忽然喪失了勇氣,十年未曾摸過琴弓,曲譜也記不真切,他怕在小芬面前的第一次表演,就讓她在心裡喝倒彩,因此,進退兩難地苦笑道:「怎麼辦呢?」

星初了解他的心情,點破他說:「旁若無人!」

瑾清的鼓勵更透澈,「沒有關係嘛,好久不玩兒,手總生的,慢慢就好了。」

「好,我試一試,」他鼓起勇氣來說,「拉不好,小芬你可別笑話我啊!」

「張伯伯,不,張老師,」小芬調皮地答說,「做學生的怎麼敢笑老師。」

於是,他試著去拉一個小曲子。手指像倔強的頑童,不聽話極了。指尖握砍木的斧頭時,嫌它不夠強壯有力,在琴弦卻嫌不夠纖細,常常搭到另一根弦上。

伯剛幾乎拉不成調,沮喪而著急。清風拂拂的仲夏之夜,背上的汗濕到褲腰上。

就當他要承認失敗的一剎那,他瞥見小芬臉上的表情,她的笑容與她捧琴匣給他時的笑容,絲毫未變,那是只有父子家人之間才有的無原則的欣賞與寬容的表情。

「這個不算!」此時他所恢復的,不是勇氣,而是信心。擦一擦汗,重新提起琴弓,閉上眼,心底的樂聲,汩汩如出山的清泉,通過手指,散播在深厚恬靜的夜空中。

到得意之處,他慢慢睜開雙眼,只見小芬仰望著他,嘴微張著翕翕而動,彷彿那個「好」字已經在嘴邊等了半天,等曲聲一終,跟著就要衝出來似的。

他重新閉上眼。「一個人一生只要有這麼一次境界就夠了。」他在心裡對自己說。

他很快地就跟小芬成了好「朋友」。星初夫婦百分之百地實現了他們的諾言,盡量替他們父女安排接觸的機會。他教她練琴,為她補習英文,跟她研究文藝作品。他發現小芬除了繼承了她母親的外表以外,在性情上跟他更為接近。為了娛樂小芬,連帶引起他創作的慾望。他寫過兩篇小說——為了小芬這個唯一的讀者。第二篇小說中,他故意在情節上留下一個漏洞,小芬讀完第一遍,就為他指了出來,這使他愈發感到快樂。

每到黃昏,他就坐立不安,這使他記起當年追求挹芬,每天下午等候郵差的滋味,於是往往一個人溜了出去,沿著大路去迎接小芬。但等一發現她的影子,倒又有些莫名其妙的害怕,故意避了開去,兜一個圈子,作為不期而遇,然後一路聽她談論學校里的情形。

他覺得時機已經成熟了,可是不知道應該採取什麼步驟。

星初夫婦也從不問他,看樣子他們希望最好能一輩子保持這樣兒。

這一天他開始寫第三篇小說。以一個女學生為主角,故事可有兩種絕不相同的結局,他想到可以跟小芬來研究一下。

一想到這裡,他在目不可見的一瞬間,獲得另一個故事的綱要,構思片刻,就得到很完整的結構。

這是一個現實的故事,他希望小芬能成為主角。

「小芬!」這天晚上做完功課,他很高興地說,「我今天又想到一個故事,可以寫成一篇很好的小說。本來想寫出來給你看,但是有一個原因——這原因回頭再講——我想先講給你聽。」

「好。喔,慢一點,我先去給您倒杯茶。」

他喝了一口小芬倒來的茶,從容不迫地說:「故事的背景,你不必去管,男主角的名字我還沒有想好,假定叫他×先生好了。」

「×先生在一家銀行里做事,收入很豐富,是個汽車階級。

他有個非常美麗的太太,這位太太樣樣喜歡拿第一,我們就叫她『第一太太』好了,『第一太太』漂亮第一,愛她丈夫是第一,愛好虛榮也是第一,不是第一流的汽車不坐,不是第一流的皮大衣不穿……。」

「這位『第一太太』要不得。」小芬說。

「你別打岔!聽我講完。×先生為了滿足他的『第一太太』,雖然收入很豐富,還是不夠花。因此,他就盜用銀行里的公款。等到紙包不住火,查帳查出來以後,×先生關到監獄里去了。

「這時你猜『第一太太』怎麼樣?她覺得她丈夫已經不夠第一的味道,就要求離婚。×先生這時候自顧不暇,當然沒有說話,答應了她的要求。

「他們那時候有個兩歲的兒子,『第一太太』覺得帶在身邊很累贅,就不要那個小孩。結果送給×先生的一個好朋友,連姓都改過了。

「以後×先生出了監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他念念不忘他的兒子,但因為打仗的緣故,彼此音信不通,一直到十幾年以後才找到。這時候那孩子已經長大了,長得非常聰明,他的義父母也待他非常的好。可是×先生認識他的兒子,兒子卻不知道×先生就是他的父親。×先生想不出用什麼辦法能把事實真相告訴他的兒子,因為他不知道他的兒子知道了他的真正的父親以後,心裡會有怎麼樣的想法?」

小芬很注意地聽著,等他憂然而止,便接下來問:「那麼,您說那×先生是用的什麼辦法呢?」

「這就是我要跟你研究的。你想想看,應該用什麼方法?」

「我不知道。」

「假如你是那個孩子,等知道了事實真相以後,你會怎樣想?」

小芬兩隻黑而圓的眼珠,骨碌碌地轉著,好半天才微羞窘地笑道:「我想不出,書上說,寫小說要有生活經驗,我沒有那種經驗,實在想不出。」

伯剛失望極了,但是表面上仍舊要把這出「戲」唱完,於是竭力搜索昏亂的腦海,希望能發現一些新的問題,可以繼續談下去。

「不過,」小芬忽然開口,「我覺得那個孩子知道了他自己是誰以後,一定不會快樂。」

「為什麼?」伯剛重重地問。

「因為他沒有媽媽。沒有媽媽的孩子,一定不會快樂,我想男孩子也是一樣的。這是我的經驗,」小芬一本正經地說,「我想要什麼;或者我有時候覺得害怕,譬如遇見太保,我一定先想到媽,只有學校里要交什麼錢,我才先想到爸爸!」

對她那稚氣的老練,伯剛一點不覺得可笑。痴痴地想著,一個被忽略的,但卻是根本的問題被提出來檢討:他要得到小芬,到底是為了滿足他自己的父愛,還是為了小芬的幸福。

「張伯伯,你要來的啊!」小芬用抖顫的哭音說。

「嗯。」伯剛不敢多說話,只有那樣才能保持鎮靜。

「星期五要寫信,星期日早晨我就收到了……。」

「好了,小芬,」瑾清趕緊攔著她說,「張伯伯做事的地方又不遠,常常會來的。汽車快開了,不要耽誤張伯伯的工夫。」

「那麼,張伯伯再見!」

「再見!」

伯剛向星初夫婦匆匆握別,轉身快步離去。忽然又聽見小芬在後面叫:「張伯伯,伯伯。」他站住腳,小芬走近他面前說:「我忘了告訴您一件事,您寫的小說,我拿給國文老師看了,他說寫得很好,要介紹到一家文藝雜誌去發表,問您用什麼筆名?」

「筆名!」他從來未想到過自己這趟下山,會有這一點意外的成就,可是這也無所謂,想了一下,說道:「用柏康兩個字好了。松柏的柏,康健的康。」

「松柏的柏,康健的康。」她照樣念了一遍。

「記住了沒有?」

「記住了。我再也不會忘記這個名字!」

(選自《當代中國新文學大系》,天視出版事業有限公司197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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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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