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愛情問題

1.

有人說,世界上,每分每秒都有貝多芬的樂曲在奏響在回蕩,如果真有外星人的話,他們會把這聲音認作地球的標誌(就像土星有一道美麗的環),據此來辨認我們居於其上的這顆星星。這是個浪漫的想象。何妨再浪漫些呢?若真有外星人,外星人爺爺必定會告訴外星人孫子,這聲音不過是近二百年來才出現的,而比這聲音古老得多的聲音是「愛情」。愛情,幾千年來人類以各種發音說著、唱著、讚美著和嚮往著它,纏綿激蕩片刻不息。因此,外星人爺爺必定會糾正外星人孫子:愛情——這聲音,才是銀河系中那顆美麗星星的標誌呢。

2.

但,愛情是什麼?愛情,都是什麼呢?

大約不會有人反對:美滿的愛情必要包含美妙的性(註:本文中的「性」意指性吸引、性行為、性快樂),而美滿的性當然要以愛情為前提。因為世上還有一種叫作「友愛」的情感,以及一種叫作「嫖娼」和一種叫作「施暴」的行為。因而大約也就不會有人反對;愛情不等於性,性也不能代替愛情。如同紅燈區里的男人或女人都不能代替愛人。

這差不多能算一種常識。

問題是:那個不等同於性的愛情是什麼?那個性所不能代替的愛情,是什麼?包含性並且大於性的那個愛情,到底是怎麼一種事?

3.

也許愛情,就是友愛加性吸引?

就算這機械的加法並不可笑,但是,為什麼你的異性朋友不止十個,而愛人卻只有一個(或同時只有一個)呢?因為只有一個對你產生性吸引?是嗎?

也許有人是。可我不是。我不是而且我相信,像我這樣不止從一個異性那兒感受到吸引的人很多,像我這樣不止被一個美麗女人驚呆了眼睛和驚動了心的男人很多,像我這樣公開或暗自讚美過兩個以上美妙異性的人肯定占著人類的多數。

證明其實簡單:你還沒有看見你的愛人之時你早已看見了異性的美妙,你被異性驚擾和吸引之後你才開始去尋找愛人。你在尋找一個事先並不確定的異性作你的愛人,這說明你在選擇。你在選擇,這說明對你有性吸引力的異性並不只有一個。那麼,選擇的根據是什麼?

若僅僅是性,便沒有什麼愛情發生,因而那是動物界司空見慣的事件與本文無關。你的根據當然是愛情。

但是愛情是什麼眼下還不知道。

現在只知道了一件事:性吸引從來不是一對一的,從來是多向的,否則物種便要在無競爭中衰亡。

4.

我讀過一篇小說,寫一對戀人(或夫妻)出門去,走在街上、走進商店、坐上公共汽車和坐進餐廳里,女人發現男人的目光常常投向另外的女人(一些漂亮或性感的女人),於是她從掃興到憤怒終至離開了那男人。這篇小說明顯是嘲諷那個男人,相信他不懂得愛情和不忠於愛情。

但該小說作者的這一判斷只有一半的可能是對的,只有一半的可能是,那個男人尚未走出一般動物的行列。另外一半的可能是那個女人不懂愛情。首先她沒弄清性與愛的分別,性是多指向的,而性的多指向未必不可以與愛的專一共存。其次她把自己僅僅放在了性的位置上,因為只有在這個位置上她與另外那些女人才是可比的。第三,那男人沒有因為眾多的性吸引而離開她,她可想過這是為什麼嗎?她顯然沒想過,因為倒是她僅僅為了性妒忌而離開了她的戀人或丈夫。

戀人們或夫妻們,應該承認性吸引的多向性,應該互相允許(公開或暗自)讚賞其他異性之魅力。但是!但是戀人們或夫妻們,可以承認和允許多向的性行為么?不,當然不,至少我不,至少當今絕對多數的人都——不!這,是為什麼?這是一個最嚴重也最有價值的問題。

5.

毫無疑問,是因為愛情,因為必須維護愛情的神聖與純潔,因為專—的愛情才受到讚揚。但是,這就有點奇怪,這就必然引出兩個不能含混過去的問題:一是,愛情既然是一種美好的情感,為什麼要專一?為什麼只能對一個人?為什麼必須如此吝嗇?為什麼這吝嗇或自私倒要受到讚揚,和被譽為神聖與純潔?

二是,性吸引既然是多向的,為什麼性行為不應該也是多向的?

為什麼性行為要受到限制,而且是以愛情(神聖與純潔)的名義來限制?為什麼對性的態度,竟是對愛情忠貞與否的(一個很重要的)證明?為什麼多向的性吸引可與愛情共存,而多向的性行為便被視為對愛情的不忠?

6.

先說第二個問題。

這不忠的觀念,可能是源於早先的把愛情與婚姻、家庭混為一談,源於婚姻、家庭所關涉的財產繼承。所以這不忠,曾經主要是一個經濟問題,現在則不過是舊觀念的遺留問題。這不無道理。但,這麼簡單么?那麼在今天,愛情已不等同於婚姻、家庭,已常常與經濟無涉,這不忠的觀念是否就沒有了基礎就很快可以消逝了呢?或者這不忠的觀念,僅僅是出於動物式的性爭奪,在寬厚豁達和更為進步的人那兒已不存在?

我知道一位現代女性,她說只要她的丈夫是愛她的,她丈夫的性對象完全可以不限於她,她說她能理解,她說她自己並不喜歡這樣但是她能理解她的丈夫,她說:「只要他愛我,只要他仍然是愛我的,只要他對別人不是愛,他只愛我。」可是,當那男人真的有了另外的性對象而且這樣的事情慢慢多起來時,這位現代女性還是陷入了痛苦。

不,她並不推翻原來的諾言,她的痛苦不是因為舊觀念的遺留,更不是性忌妒,而是一個始料未及的問題:「可我怎麼能知道,他還是愛我的?」她說,雖然他對她一如既往,但是她忽然不知道為什麼他還是愛她的。她不知道在他眼裡和心中,她與另外那些女人有什麼不同。

她不知道為什麼她不是與另外那些女人一樣,也僅僅是他的一個性對象?她問:「什麼能證明愛情?」一如既往的關心、體貼、愛護、幫助……這些就是愛情的證明么?可這是母愛、父愛、友愛、兄弟姐妹之愛也可以做到的呀?但是愛情,需要證明,需要在諸多種愛的情感中獨樹一幟表明那不是別的那正是愛情!

什麼,能證明愛情?

7.

曾有某出版社的編輯,約我就愛情之題寫一句話。我想了很久,寫了:沒有什麼能夠證明愛情,愛情是孤獨的證明。

這句話很可能引出誤解,以為就像一首舊民謠中所表達的願望,愛情只是為了排遣寂寞。(那首舊民謠這樣說:小小子兒,坐門墩兒,哭著喊著要媳婦兒。要媳婦兒幹嘛呀?點燈說話兒,吹燈就伴兒,早上起來梳小辮兒。)不,孤獨並不是寂寞。無所事事你會感到寂寞,那麼日理萬機如何呢?你不再寂寞了但你仍可能孤獨。孤獨也不是孤單。門可羅雀你會感到孤單,那麼門庭若市怎樣呢?你不再孤單了但你依然可能感到孤獨。孤獨更不是空虛和百無聊賴。孤獨的心必是充盈的心,充盈得要流溢出來要衝湧出去,便渴望有人呼應他、收留他、理解他。孤獨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生理問題,孤獨是心靈問題,是心靈間的隔膜與歧視甚或心靈間的戰爭與戕害所致。那麼擺脫孤獨的途徑就顯然不能是日理萬機或門庭若市之類,必須是心靈間戕害的停止、戰爭的結束、屏障的拆除,是心靈間和平的到來。心靈間的呼喚與呼應、投奔與收留、坦露與理解,那便是心靈解放的號音,是和平的盛典是愛的狂歡。那才是孤獨的擺脫,是心靈享有自由的時刻。

但是這談何容易,談何容易!

讓我們記起人類社會是怎樣開始的吧。那是從亞當和夏娃偷吃了禁果於是知道了善惡之日開始的,是從他們各自用樹葉遮擋起生殖器官以示他們懂得了羞恥之時開始的。善惡觀(對與錯、好與壞、偉大與平庸與渺小等等),意味著價值和價值差別的出現。羞恥感(榮與辱,揚與貶,歌頌與指責與唾罵等等),則宣告了心靈間戰爭的釀成,這便是人類社會的獨有標記,這便是原罪吧,從那時起,每個人的心靈都要走進千萬種價值的審視、評判、褒貶、乃至誤解中去(槍林彈雨一般),每個人便都不得不遮擋起肉體和靈魂的羞處,於是走進隔膜與防範,走進了孤獨。但從那時起所有的人就都生出了一個渴望:走出孤獨,回歸樂園。

那樂園就是,愛情。

8.

尋找愛情,所以不僅僅是尋找性對象,而根本是尋找樂園,尋找心靈的自由之地。這樣看來,愛情是可以證明的了。自由可以證明愛情。自由或不自由,將證明那是愛情或者不是愛情。

自由的降臨要有一種語言來宣告。文字已經不夠,聲音已經不夠,自由的語言是自由本身。解鈴還需系鈴人。孤獨是從遮掩開始的,自由就要從放棄遮掩開始。孤獨是從防禦開始的,自由就要從拆除防禦開始。孤獨是從羞恥開始的、自由就要從廢除羞恥開始。孤獨是從衣服開始,從規矩開始,從小心謹慎開始,從距離和秘密開始,那麼自由就要從脫去衣服開始,從破壞規矩開始,從放浪不羈開始,從消滅距離和泄露秘密開始……(我想,相視如仇一定是愛的結束,相敬如賓呢,則可能還不曾有愛。)

性行為是一種語言。在愛人們那兒,坦露肉體已不僅僅是生理行為的揭幕,更是心靈自由的象徵;熾烈地貼近已不單單是性慾的摧動,更是心靈的相互渴望;狂浪的交合已不只是繁殖的手段,而是愛的儀式。愛的儀式不能是自娛,而必得是心靈間的呼喚與應答。愛的儀式,並不發生在一個與世隔絕的孤島,愛的儀式是百年孤獨中的一炬自由之火。在充滿心靈戰爭的人間,唯這兒享有自由與和平。這兒施行與外界不同甚或相反的規則,這兒讚美赤身裸體,這兒尊敬神魂顛倒,這兒崇尚禮崩樂壞,這兒信奉敞開心扉。這就是愛的儀式。愛的表達。

愛的宣告。愛的傾訴。愛之祈禱或愛之祭祀。

9.

君王與嬪妃、嫖客與娼妓、愛人與愛人,其性行為之方式的相同點想必很多,那是由於身體的限制。但其性行為之方式的不同點肯定更多,因為,就便是相同的行動也都流溢著不同的表達,那是源自心靈的創造。

譬如哭,是憂傷還是矯情,一望可知。譬如笑,是歡欣還是敷衍,一望可知。譬如西門慶和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其境界的大不同一讀可知。這很像是人們用著相同的文字,而說著不同的話語。相同的文字大家都認得,不同的話語甚至不能翻譯。

順便想到:什麼是淫蕩呢?在不贊成禁慾的人看來,並沒有淫蕩的肉身,只有淫蕩的心計。只要是愛的表達(譬如查泰萊夫人與其情人),一切禮崩樂壞的作為都是真理,並無淫蕩可言。而若有愛之外的指向(譬如西門慶),再規範再八股的行動也算流氓。

10.

性是愛的儀式,愛情有多麼珍重,性行為就要多麼珍重。好比,總不能在婚禮上奏哀樂吧,總不能為了收取祭品就屢屢為親娘老子行葬禮吧。儀式,大約有著圖騰的意味,是要虔敬的。改變一種儀式,意味著改變一種信念,毀壞一種儀式就是放棄一種相應的信念。

性行為,可以是愛的儀式,當然也可以是不愛的告白。

這就是為什麼,對性的態度,是對愛情忠貞與否的一個重要證明。

這就是為什麼,性要受到限制,而且是以愛情的名義。

愛情,不是自然事件,不是荒野上交媾的季節。愛情是社會事件,在亞當夏娃走出伊甸園之後發生,愛情是在相互隔膜的人群里爆發的一種理想,並非一種生理的分泌。所以性不能代替愛情。所以愛情包含性又大於性。

11.

再說第一個問題:愛情既然是美好的感情,為什麼要專一為什麼不該多向呢?為什麼不該在三個以至一萬個人之間實現這種感情呢?好東西難道不應該擴大倒應該縮小到只是一對一?多向的愛情,正可與多向的性吸引相和諧,多向的性行為何以不能仍然是愛的儀式呢?那豈不是在更大的範圍里擺脫孤獨么?豈不是在更大的範圍里敞開心扉,實現心靈的自由與和平么?這難道不是更美好的局面?

不能說這不是一個美好的理想。這差不多與世界大同類似,而且不單是在物質享有上的大同。在我想來,這更具有理想的意味。至少,以抽象的邏輯而論,沒有誰能說出這樣的局面有什麼不美和不好。若有不美和不好,則必是就具體的不能而言。問題就在這兒,不是不該,而是不能。不是理想的不該,不是邏輯的不通,也不是心性的不欲,而是現實的不能。

為什麼不能?

非常奇妙:不能的原因,恰恰就是愛情的原因。簡而言之:孤獨創造了愛情,這孤獨的背景,恰恰又是多向愛情之不能的原因。倘萬眾相愛可如情侶,孤獨的背景就要消失,於是愛情的原因也將不在。

孤獨的背景即是我們生存的背景;這與悲觀和樂觀無涉,這是閉上眼睛也能感受到的事實,所以愛情應當珍重,愛情神聖。

倘有三人之戀,我看應當讚美,應當感動,應當頌揚。這與所謂第三者絕無相同,與群婚、濫交、納妾、封妃更是天壤之別。唯其可能性微乎其微。更別說四。

12.

我知道有一位性解放人士,他公開宣稱他愛著很多女人,不是友愛而是包含性且大於性的愛情,他的宣稱不是清談,他宣稱並且實踐。這實踐很可能值得欽佩。但不幸,此公還有一個信條:誠實。

(這原不需特別指出,愛情嘛,沒有誠實還算什麼?)於是苦惱就來了,他發現他走進了一個二律背反的處境:要保住眾多愛情就保不住誠實,要保住誠實就保不住眾多愛情。因為在他眾多地誠實了之後,眾多的愛人都沖他嚷:要麼你別愛我,要麼你只愛我一個!於是他好辛苦:對A

瞞著B,對B瞞著C,對C瞞著AB,對B

瞞著AC……於是他好荒唐:本意是尋找自由與和平,結果卻得到了束縛和戰爭,本意要誠實結果卻欺瞞,本意要愛結果他好孤獨。他說他好孤獨,我想他已開始成人。他或者是從動物進化成人了,或者是從神仙下凡成人了,總之他看見了人的處境。這處境是:心與心的自由難得,肉與肉的自由易取。這可能是因為,心與心的差別遠遠大於肉與肉的差別,生理的人只分男女,心靈的人千差萬別。這處境中自由的出路在哪兒?我想無非兩路:放棄愛情,在欺瞞中去滿足多向的性慾,麻醉掉孤獨中的心靈,和,做愛情的信徒,知道他非常有限,因而祈禱因而虔敬,不惡其少惡其不存,唯其存在,心靈才注滿希望。

13.

不過真正的性解放人士,可能並不輕視愛,倒是輕視性。他們並不把性與愛聯繫在一起,不認為性有愛之儀式的意義,為什麼吃不是愛的告白呢?性也不必是。性就是性如同吃就是吃,都只是生理的需要與滿足,愛情嘛,是另一回事。這不失為一個聰明的主張。你可以有神聖的專註的愛情,同時也可以有隨意的廣泛的性行為,既然愛與性互不相等,何妨更明朗些,把二者徹底分割開來對待呢?真的,這不見得不是一個好主意,性不再有自身之外的意義,性就可以從愛情中解放出來,像吃飯一樣隨處可吃,不再引起其它糾葛了。但是,愛,還包含性么?當然包含,愛人,為什麼不能也在一塊吃頓飯呢?

愛情的重要是敞開心扉不是嗎,何須以敞開肉體作其宣布?敞開肉體不過是性行為一項難免的程序,在哪兒吃飯不得先有個碗呢?所以我看,這主張不是輕視了愛,而是輕視了性,倘其能夠美滿就真是人類的一次偉大轉折。

但是這樣,恐怕性又要失去光彩,被輕視的東西必會變得乏味,唾手可得的東西只能使人舒適不能令人激動,這道理相當簡單,就像絕對的自由必會葬送自由的魅力。據說在性解放廣泛開展的地方,同時廣泛地出現著性冷漠,我信這是真的,這是必然。沒有了心靈的相互渴望,再加上肉體的沉默(沒有另外的表達),性行為肯定就像按時的服藥了。假定這不重要,但是愛呢?愛情失去了什麼沒有?

愛情失去了一種最恰當的語言。這語言隨處濫用,在愛的時候可還能表達什麼呢?還怎麼能表達這不同於吃飯和服藥的愛情呢?正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了。愛情,必要有一種語言來表達,心靈靠它來認同,自由靠它來拓展,和平靠它來實現,沒有它怎麼行?而且它,必得是不同尋常的、為愛情所專用的。這樣的語言總是要有的,不是性就得是其它。不管具體是什麼,也一樣要受到限制,不可濫用,濫用的結果不是自由而是葬送自由。

既然這樣,作為愛的語言或者儀式,就沒有什麼別的東西能夠優於性。因為,性行為的方式,天生酷似愛。其呼喚和應答,其渴求和允許,其拆除防禦和解除武裝,其放棄裝飾和坦露真實,其互相敞開與貼近,其相互依靠與收留,其隨心所欲及輕蔑規矩,其攜力創造並共同享有,其極樂中忘記你我霎那間彷彿沒有了差別,其一同赴死的感覺但又一起從死中回來,曾經分離但現在我們團聚,我們還要分離但我們還會重逢……這些形式都與愛同構。說到底,性之中原就埋著愛的種子,上帝把人分開成兩半,原是為了讓他們體會孤獨並崇尚愛情吧,上帝把性和愛聯繫起來,那是為了,給愛一種語言或一個儀式,給性一個引導或一種理想。上帝讓繁衍在這樣的過程裡面發生,不僅是為了讓一個物種能夠延續,更是為了讓宇宙間保存住一個美麗的理想和美麗的行動。

14.

可為什麼,性,常常被認為是羞恥的呢?我想了好久好久,現在才有點明白:禁忌是自由的背景,如同分離是團聚的前提。

這是一個永恆的悖論。

這是一切「有」的性質,否則是「無」。

我們無法談論「無」,我們以「有」來談論「無」。

我們無法談論「死」,我們以「生」來談論「死」。

我們無法談論「愛情」,我們以「孤獨」來談論「愛情」。

一個永恆的悖論,就是一個永恆的距離,一個永恆孤獨的現實。

永恆的距離,才能引導永恆的追尋。永恆孤獨的現實,才能承載永恆愛情的理想。所以在愛的路途上,永恆的不是孤獨也不是團聚,而是祈禱。

祈禱。

一切談論都不免可笑,包括企圖寫一篇以「愛情問題」為題的文章。某一個企圖寫這樣一篇文章的人,必會在其文章的結尾處發現:問題永遠比答案多。除非他承認:愛情的問題即是愛情的答案。

一九九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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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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