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節 華山論賤
趙紅兵等人分析了當前的形式又確定了對競爭對手的策略,各個都喝得五迷三道,去了巴黎夜總會。
進了巴黎夜總會後,他們在煙霧繚繞的霓虹燈下,嘈雜的音樂聲中看到了一個神定氣閑的年輕女子,小梅,宋老闆曾經的小三。
二狗曾經看到有人曾這樣評價「足球皇帝」貝肯鮑爾:即使當他身著短袖短褲渾身泥濘的在足球場上踢足球時,他那優雅的氣度也會讓人感覺他是在穿著西裝打著領帶踢球。
小梅就是這麼一個優雅的人,即使曾經做過宋老闆的小三,即使是在如此嘈雜混亂的夜場,小梅看起來仍然像是個穿著旗袍參加上流社會晚宴的淑女。她走路的姿勢倨傲而高貴,像一隻天鵝。恰如莊子所云:「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綽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御飛龍,而游乎四海之外。」
小梅和宋老闆的確是雲泥之別。見過小梅的人都說:她怎麼會成為宋老闆的姘頭?她怎麼會看上宋老闆?
「好X都讓狗日了」多數人都會這樣粗俗的感嘆一句。
他們都不了解小梅當初的苦衷。
「富貴,你回來了」嘈雜的音樂聲中,小梅用不大的聲音對富貴說。
「恩,這幾位你不認識,都是我哥哥,你好好的給他們安排個地方坐下,上最好的酒」富貴指著身後的趙紅兵和張岳說。
「恩」小梅笑吟吟的把趙紅兵等人帶到了二樓。還朝張岳笑了笑。
趙紅兵雖然思想越來越成熟,但是記憶力卻越來越差,這是酒精重度侵蝕的後果。他又忘了小梅是誰。
「剛才和富貴說話的那姑娘是誰啊?我怎麼看那麼眼熟?」趙紅兵這腦子是徹底完了。
「紅兵,那不就是那天張岳婚禮時交給你一封信的那個姑娘嗎?富貴不就是因為她和東波打了起來嗎?你現在怎麼跟半個弱智似的?什麼都想不起來?」小紀嘲笑趙紅兵。小紀和趙紅兵從小就認識,整日互相挖苦。
「哎,對,就是她!張岳,那天那封信就是她給你的!」趙紅兵才想起來小梅是誰,轉頭對張岳說。
「哦,哦……我知道」張岳有點要顧左右而言它的架勢。
「她那信里是什麼內容啊?」小紀繼續八卦
「沒什麼……」張岳說。「哎,你看,下面又打起來了」張岳終於找到了個借口
張岳當時雖然沒有說小梅給他寫信的內容,但是後來大家都知道了小梅那封信的梗概:小梅從16,7歲的時候就認識了張岳,儘管張岳並不認識她。她對張岳發怒時的樣子一直以來都是特別著迷,她認為張岳才是真正的男人。後來張岳去了她家去找宋老闆,她對張岳又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那天在她家,張岳也並沒有為難她。她認為,這個男人,不但在需要展現男人勇氣的時候兇悍絕倫,而且在其它的場合又能表現的足夠的紳士。後來,她聽說了張岳要結婚,她想看看張岳的老婆到底是什麼樣子,而且她也想讓張岳知道,這世界上還有個女孩子在默默的喜歡他,祝福他。所以她就去參加了婚禮。
在婚禮上,小梅認識了富貴。在富貴為了她拿起煙灰缸砸東波的那一剎那,小梅從富貴的臉上似乎又看到了張岳那似曾相識的表情。她肯定是得不到張岳了,但是富貴就是個小一號的張岳。沒有張岳,富貴也不錯。她在婚禮結束後跟富貴要了傳呼。很快,他們就在一起了。那時候的宋老闆早已經不在市區再出現了,和小梅的關係也早已告終了。
後來有人說:「其實小梅喜歡的並不是富貴,而是張岳,她和富貴在一起,是想和張岳離的近一點」。
二狗倒不這樣認為,二狗覺得或許開始小梅和富貴在一起有張岳的原因,但是到了後來肯定就是他們二人間純粹且真摯的愛了。
富貴打架扎人很在行,但是經營夜總會卻不是很在行。所以夜總會剛開始營業時,一直是小梅在打理。
「現在這些小孩子打架還真是敢下手啊!」趙紅兵沿著張岳手指的方向看去,感嘆了一句。
的確,舞池裡十來個混戰在一起的年輕人各個手持利刃互相追砍,一副不砍死一兩個人絕不罷休的架勢,舞池裡的人早就散開了,躲的遠遠的看熱鬧。有兩三個人殺得興起,踩著小圓桌追來追去,踩翻桌子無數。
「張岳,他們這麼打,你得幫富貴管管吧,成天這樣打架這還有法經營下去嗎?」趙紅兵說。
「沒事,讓他們打去吧。他們願意打,別人也願意看熱鬧。等他們打完,簡單收拾一下,十分鐘后,這裡肯定繼續歌舞昇平。明天讓蔣門神找今天晚上在這裡鬧事的人賠錢,就結了」張岳翹著二郎腿,在二樓上優哉游哉的向下看熱鬧。
「成天這麼打架,誰還敢來這裡玩兒?」趙紅兵說。
「呵呵,越打架來玩的人就越多,富貴不是說了嘛,光昨天晚上,這裡就躺下了五個,你看今天這裡人少嗎?架照打,舞照跳。營業第三天,這裡就扎死了一個,人剛抬走,大家又該蹦迪蹦迪,該喝酒喝酒了。」張岳說。
「現在這些人,都他媽的瘋了」趙紅兵說了一句。
「你收拾幾個在這裡鬧事的,看誰還敢在這裡鬧事!」費四說。
「沒用,來這裡肯定都不是喝第一頓酒了,基本都是第二頓酒甚至第三頓酒。喝成這樣天王老子他們也不怕了,還能怕我?我要是去說不定他們連我都敢捅。等到第二天,我們去找他們賠錢的時候,他們又該找人跟我或者富貴說情了。人家找了和我關係不錯的人說情又願意賠錢,你說我收拾他幹啥?」看著這些整日廝殺的醉鬼,張岳也有點無可奈何。
「他們是為了什麼打架呢?」趙紅兵很是不解。
「你20歲出頭的時候成天打架又是為什麼呢?你那時候打架可比他們還狠。」小紀笑笑說。
「……呵呵,也是啊!」趙紅兵想了想,的確他20歲出頭的時候成天打架他也不知道為什麼。
二狗對93年的巴黎夜總會印象最深刻的一點就是該夜總會入口處貼著一張大幅顧客須知:本夜總會禁止攜帶砍刀,軍刺及匕首等兇器入內,一經發現,立即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這是二狗見過最具幽默感的顧客須知,二狗去過中國各地夜場無數,只見過顧客須知上寫著「禁止自帶酒水」的,沒見過「禁止攜帶砍刀」的。這頗有點去年看到某校校規中有「禁止本校男性教師猥褻女學生」的黑色幽默。
但是這告示顯然一點用都沒有,二狗當年在那裡經常看見很多看似並未攜帶任何兇器的人在鬥毆一開始就抽出了一把特大號砍刀,這把砍刀在鬥毆之前究竟被他藏在何處對二狗來說至今還是個謎。
1993年前後,東北大中型城市中的人的日常生活表面上還沒有出現大的問題,但是實際上已經危機四伏了。其危機主要表現在市裡的幾個大型國營企業早已機構臃腫,人滿為患,初中高中及中專畢業的學生根本無法安置,除了有限的一小部分升入大學外,其它所有的年輕人全部在家待業,無事可作。93年前後我市經常出現類似的人家:一家五口,父母都在工廠里有正式的工作,三個男孩子全部待業在家。然後,三個孩子全去「混社會」,輪流被勞教或者勞改。
總之,1993年前後,那群數量龐大得驚人的無事可做的「待業青年」,是我市社會中最不安定的因素。
當年,我市大型娛樂場所並不多,巴黎夜總會絕對是數一數二的夜場。這裡,被那些以「待業青年」為主體的混子們當成了揚名立萬的場所,在這裡打上幾場勝仗,如果很幸運的沒被抓進去,多少都會有點名氣。
每天晚上9:00過後,巴黎夜總會就成了全市各路混子聚集的場所。曾有人評價說:「巴黎夜總會每天都在鬥毆,有點像華山論劍,都想爭天下第一,看到最後誰厲害」。
二狗認為:這些混子當年在巴黎夜總會根本就不是華山論劍,而是華山論「賤」。
真的華山論劍就算是王重陽打傷了歐陽鋒,歐陽鋒肯定不會跟王重陽要醫藥費,而且衙門也不會把王重陽抓進臨安大牢。而當年那些在巴黎夜總會華山論「賤」的混子們,不但要被人追討醫藥費,擔心被警察抓,而且還要賠夜總會的損失。他們多數身無分文,去夜總會喝頓酒的錢都是幾個人湊出來的,打架過後賠償的錢多數是向父母要,父母如果不給,他們就去偷和搶。
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在這一次又一次的毆鬥中都沒能成名,有的賠了錢,有的進了監獄,有的落下了殘疾,還有的直接沒了命,留下每日以淚洗面的老父母。
這不是賤是什麼?
他們就是在比誰更賤。
當然,在這些人中也有真的成名了的人物,那就是曾經和曉波打過架的丁小虎。
當時很多人都覺得難以理解,一個當時只有10幾歲的孩子怎麼能在那麼混亂的夜總會中屢戰屢勝?10幾歲的孩子和20幾歲的人打,怎麼可能打得過?
二狗第一次見到丁小虎的時候,丁小虎在拿著一把野營用的開了刃的大號開山刀在聚精會神的刮著指甲中的灰垢,邊刮邊吹著,悠閑的很。
幾年以後,二狗在《古惑仔》中看到了用大拇指挖耳朵的陳浩南,當時一起看錄像的同學普遍表示陳浩南這個動作酷斃了。二狗當時想:他們是沒見過丁小虎用開山刀刮自己的手指甲,如果看了丁小虎的那個架勢,他們肯定再也不會覺得陳浩南的那個動作很痞很酷很帥。
丁小虎當時還有個綽號,叫半瘋,丁半瘋。二狗和他多年接觸下來,不大同意這個綽號,他打起架來根本不是半瘋,是全瘋。
他最大的特點就是愛連續作戰,無論和誰發生了衝突,他一定會戰鬥到底,直到把對方徹底打服為止。這也就鑄就了他的標籤:經常一打架就是一通宵!!!從晚上一直打到第二天天亮。這樣的事兒,二狗知道他起碼干過4,5次。
二狗聽說過上網上通宵的,聽說過喝酒喝通宵的,還聽說過唱歌唱通宵的,但是二狗認識打架能打一通宵的,僅丁小虎一例。
現在舉個丁小虎打架打通宵的例子:
2002年夏某晚8:30,丁小虎等四人和某社會大哥在飯店內發生衝突,惡戰一場,丁小虎慘勝,丁小虎為了面子,留在飯店內不走,就等著該社會大哥尋仇,同時,丁小虎也給朋友和兄弟打了電話,吹了哨子。
晚9:30,該社會大哥帶20餘人手持砍刀殺向該飯店,丁小虎的朋友們卻還沒到幾個。丁小虎說:要打出去打。出去飯店以後,好漢不吃眼前虧,丁小虎等幾人胡亂應付了幾下轉頭就跑。注意:這不是逃跑,屬於戰略撤退。當然,在撤退過程中,丁小虎等人不免會被砍幾刀。
晚11:00,背後被砍了幾刀的丁小虎帶著10幾個人終於在這位社會大哥開的某個歌廳找到了他,丁小虎等人將不包括這位社會大哥在內的三人砍進醫院,這位社會大哥倉惶逃竄,歌廳被丁小虎砸爛。
凌點30分,正在我市著名的燒烤一條街露天吃燒烤喝啤酒慶祝勝利的光著膀子的丁小虎忽然一聲慘叫,他被那位社會大哥從背後結結實實的砍了一刀。丁小虎和一起吃飯的幾個朋友下意識的抄起坐著的塑料凳子擋了幾下大砍刀,轉瞬間塑料凳子被砍碎。丁小虎手腕再中一刀,再次率隊戰略撤退。
凌晨2:00,惡戰由冷兵器作戰升級為熱兵器作戰,丁小虎拿著一把仿六四手槍(也就是江湖人稱「化隆造」的槍支)在該社會大哥開的另一家歌廳內找到了他。丁小虎沒想到的是,和這位社會大哥在一起的,還有小紀。「老虎,都是朋友,來,握握手,這事兒算了」小紀就是這位社會大哥找來談和的。「這手我握不了」丁小虎說完轉頭走了。
凌晨3:30,丁小虎又接到了趙紅兵的電話,「老虎啊,小紀現在和我在一起喝酒呢,聽說你和人家打起來了,還不依不饒?」趙紅兵的意思是讓丁小虎別再打了。「紅兵大哥,這架不能不打……」丁小虎說明了事情的原委。「呵呵,那你實在要打也可以,別動槍了,聽小紀說你是拿了槍去的,你動了槍出了事我可幫不了」。趙紅兵說。
凌晨4:50,丁小虎帶著兩個兄弟再次去了那家歌廳,終於把那位社會大哥給砍了,據說把那位社會大哥的小臂都給砍得耷拉了。
據丁小虎說,他砍完那位社會大哥出門時,天亮了,賣油條的出攤了,掃大街的上馬路了,打太極的老頭老太也出來了。
這時,丁小虎才想起,自己的手腕還沒包紮呢,被砍傷的地方還沒縫針呢。迎著朝陽,丁小虎去了醫院。
雖然丁小虎的勇猛程度絲毫不亞於當年的趙紅兵及費四等人,但是丁小虎的戰術和趙紅兵等人完全不一樣,趙紅兵和張岳等人在20歲出頭的時候和人打架無論是優勢還是劣勢都從來不跑,總是以一副破釜沉舟的架勢和對方死戰到底。丁小虎則是從來不吃眼前虧,打不過就跑,跑了召集人馬再戰,再打不過再跑,再召集人馬再戰,直到把對方打服為止。
所以,八十年代趙紅兵,李四等人打完一架要麼是輸了,要麼是贏了,總歸是要有一方重傷才罷手,所以經常打一架就停了。丁小虎則不同,打打跑跑,跑跑打打,所以經常一打架就是一通宵。
那天趙紅兵等人在巴黎夜總會喝酒時,在一樓舞池裡打架的那些年輕人里就有丁小虎。
「看了沒,那個拿著卡簧踩著桌子追著人家捅的,就叫丁小虎」王宇說。
「哦,他就是啊,就是和曉波打架的那個?」趙紅兵問。
「恩,對,就是那個大個子的」
「這小子有點當年四爺的意思,呵呵」張岳對費四笑著說。
「扯淡,四爺長的那麼磕顫,怎麼能跟那孩子比」小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