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誤入歧途

十四、誤入歧途

史亞論是一個欣長的青年,西裝筆挺,面容卻顯得有些蒼白。據說他的爸爸只不過是一個小商人,而且早已去世了,家裡剩有一個帶病的娘,別無其他兄弟姊妹。他與竇少爺乃是同學,大家都愛好聲色犬馬,所以常常混在一起,但是史亞倫卻並不怎麼占竇少爺的光,相反地,他們一同在外面玩時,是史亞倫總像識途老馬般領導著他,還常替他付錢賬的。

從那天竇少爺請客,他與我認識了以後,史亞論似乎總是很注意我,而且據竇少爺說,他還常在他的面前誇獎我。

「蔣小姐,我替你們介紹做個朋友吧!」竇少爺咧著嘴巴笑向我說。

「你不是已經介紹過了嗎?」我沉著臉反問他。因為我知道他這句話里所謂「朋友」兩字是有特別意義的,所以心裡有些不快。不料他聽著呵呵大笑道:「原來如此!原來你們早已心心相印了。」我覺得聽著更不入耳,就轉身走開了。

但是史亞倫的確是在找機會同我談話。起初我只覺得他似乎欠刻苦用功,青年們是不應該太愛玩的。他笑道:「刻苦用功有什麼意思?我在內地讀書的時候是夠用功的,我念的是工程,在光線黯淡的植物油燈下,找苦讀過大半年,每天吃的是拌沙粒的飯,小菜往往只有青菜或豆子一碟。但是結果怎樣呢?病倒了。我患著嚴重的胃病,時時刻刻在咽酸作痛,試問這書又怎麼讀得下去?這次抗戰在內地不知道摧毀了多少青年的健康,卻不會讓他們求到什麼學問。他們白白吃苦了這幾年,將來一張文憑到手又不能特別吃香些,要失業還是一樣的要鬧失業!虧得我想明白了,冒險跑回上海來,總算保全了一條性命。同時我的思想也大為改變,蔣小姐,你可知道賺錢是靠手腕的,靠機會的,用功讀書又有什麼道理呢?」

我聽了很不以為然,便說:「可是求學問還是為了自己呀,不能專講賺錢不賺錢的。」他笑道:「原來你是以為有了學問便快樂嗎?但我要試問:你在這裡得到什麼學問呢?」

「我到這裡來是為了生活。當然我也知道對於學問是沒有什麼進步的。」

他說道:「然則你也知道生活是重於學問的了。老實告訴你吧,我是著空一切的。讀書是件苦事,當然沒有吃喝玩耍的快樂。從前人肯刻苦讀書,因為讀書可以求功名,取富貴。假使現在我們讀了書,也還可以賺錢,可以達到吃喝玩耍的目的,我們仍不妨勉強苦讀幾年。無奈事實告訴我們,這明明是徒勞而無功的,一不小心還要送命,那麼我們又何苦來呢?」

我心裡重起反感,便哼了一聲說:「人生的目的是專為吃喝玩耍的嗎?」

他答道:「大概作的意思是要服務社會了。須知社會就是各個人的集合體,大家誰也不分高下,應該彼此互相服務,彼此都有機會享受的。現在人家都在吃喝玩耍的享受,而我卻要苦苦讀書,希望讀出來能替他們服務,又不能計較報酬,這樣犧牲精神我是學不來的。而且,你也還不知道人家能不能給你個無報酬服務的機會哩。」頓了一頓,他又接下去說:「至於說讀書是一種快樂呢,那更是自己騙自己的話了。我們若是看不起電影,在家還要掃地洗衣服,那也許覺得還是看看書快樂。否則,哼哼,吾不見好德如好色也。一旦窮書生髮了跡,怕還是要官室之美與妻妾之奉?告訴你,蔣小姐,人心都是差不多的,你千萬不要自己以為自己是高尚,別人是卑鄙,或者說自己是清高,而別人都是庸俗之類,人心都是差不多的,假使你做了貴太太,你恐怕還是一樣愛打牌,不見得會想整天到晚捧書本子的。人總得遷就環境。否則使得多受麻煩與痛苦。將小姐,現在替是說有兩個環境在這裡,一種是做竇太太,天天抽煙打牌應酬客人;一種是做蔣小姐,天天看書教孩子,跟著東家太太鬼混,這二種生活方式在現社會裡是不大容易改變的。不管你做竇太太也好,你就得愛打牌,而且我相信你到了時候一定會得真心愛打牌的;凡是一種嗜好都有一種樂趣在裡面,你多打牌,你自然會對它發生興趣,久之更會令人入魔般愛它不釋。假使你做了蔣小姐呢?你自然只好看書,不看書就更無聊,因為你的金錢與時間都不允許你整天跟著她們玩牌呀。一個人在可以玩牌的環境里,自然對牌發生興趣;在只能看書的環境里,也會對書發生興趣。不過照我的客觀眼光看起來,自然看書是不及玩牌的,因為讀書的目的在於賺錢,玩牌的目的在於贏錢,辛苦的賺錢總不如僥倖贏錢來的舒服,來得痛快呀,所以愛玩牌的人也就遠多於看書的人,蔣小姐,你剛剛沿湖看書是快樂的事,這句話不是欺人嗎?」

我啞口無言,但心裡總覺得讀書是件正當的事,玩牌是件不正當的事,雖然讀書的快樂也許真是抵不上玩牌的。

史亞倫也知道我的意思,便說道:「你的腦子欠靈活,所以你要矛盾痛苦。你不是對現實的環境不滿嗎?其實你還不是住得好,吃得好,穿得好的,你為什麼不滿意?因為你覺得你不是這裡的主人,你是仰仗他們的,這可傷了你的自尊心。我很知道你這類的人是頂希望能夠過平靜無變化的歲月,最好有一個靠能力吃飯的職業,不必接觸人,每月有較優的薪水,省吃儉用下來還可以積蓄些,以備意外之用。可是,小姐呀,這種幣值穩定的時代可也許永遠不會再來的了。至少在短時期內是難以達到你的理想的了,你該怎麼辦呢?自然,你得適應環境,搶購物資來囤積,藉以保存幣值,也許機會湊巧,你還可以獲得意外暴利。這不是很好嗎?但是你的腦子不善於變化,你老記著過去賺正當的薪水,節省,儲蓄等等情形,你覺得過去那種生活是正當的,現在那種生活是不正當的,這又根據些什麼來判斷呢?全部歷史是變化的,一直在變下去,將來一定還要變,你得跟著社會同時變化呀。假使社會已變到囤物的階段了,你還要以為到銀行存錢是正當,那麼你就得吃虧,你失敗在落伍的思想上了。但是超過時代也不行,哥白尼在眾人都說地球是方的時候,他偏要說是圓的,所以被處死刑了,直到後來眾人都懊悔過來,覺得他死得冤枉了,他卻已經屍骨朽爛。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以後就不能復活了。所謂雖死猶生這話,乃是殺他的人藉(借)以掩飾自己罪行的,意思就是向眾人(當然是未死的)說:你們不要恨我們逼死他吧,如今他的冤枉既明白了,他是雖死還活著一樣。試問在哥白尼本身,他也能覺得死是同活著一般嗎?若是他真覺得這是為真理而犧牲,死也值得,那麼他更是一個笨蛋,因為他所信仰地球是圓的學說,也還不是真理,現在我們已證明地球是橢圓形的哩。總之,在我的意見,世界上沒有別的真理,真理只有一個,便是一切都是變化過來的,現在還在變,將來仍舊要變下去。我們要活,便得跟著所在地的情形而變化下去,也就是說識時務者為俊傑,否則,那結果我也不必說了。」

我默然半晌,總覺得自己變不過來,便說:「我怎麼老是想不開呢?我總覺得現在這般生活方式有些不大對……」

他想了片刻,答道:「這大概是你眼前還不大得意之故。假使你囤積發了財了,就再也不會理想那種取財的方法是不對的,而仍舊覺得還是像從前一般的賺薪水慢慢積蓄一些的好。竇先生他們是再也不會對區區薪水發生興趣的了。他們覺得人應該抓權,應該攫取暴利。只有自己挨不到好處的人才發牢騷,魯迅小說里有一個九斤老太太,她便常抱怨現在世界不對了,豆子也變得硬起來了,其實大家吃著同一種的豆子,為什麼她兒媳孫女等就不怨呢?可見得這錯的不是豆子,還是她的年紀老了,牙齒不好之故,怨不得豆子的。蔣小姐,你還年輕,你總不必學九斤老太太這種樣子吧?」

我的頭直低下去,過了一會,才說:「照你說我們——,我的意思是說我應該怎麼辦呢?」

他笑道:「你為什麼不說我們?說得我們應該怎麼辦不是更好嗎?我是這樣的,覺得做人第一不能出眾,興趣嗜好習慣等等都是愈普通愈好。人家愛打牌,我也愛打牌,搭子就容易找了。若人家愛打牌而我偏愛彈古琴,則第一良師難求,第二知音蓋寡,第三買七弦琴的店也不多,價錢一定很貴的,這不是自討苦吃嗎?我愛錢,因為錢可以得到一切,這是最高的目標。其次呢?便是用權力來攫錢最便當,因為這是強搶,譬如強盜功人家錢財,人家把錢財雙手奉上來以後還要跪求饒命哩。不過強盜要受法律制裁呀,竊約者殊,竊國者王,只要得到了更大權力,則法律就是我用以制裁別人的武器,我自己當然可以蔑視不顧的,如此便大得意了,哈哈!至於不得已求其次呢?那就只好用騙功,你問人家討一分錢,人家都是不願意的,你要騙他快拿出一萬元來,說是當作資本,不到三天就可以賺到十萬元了,他便要東拼西湊的乖乖交給你一萬元錢,而且還自恨力量薄弱,資本不夠呢?蔣小姐,我們做人得迎合潮流,適應環境,不要老是這麼的食古不化呀。」

我聽了覺得有些不順耳,但也似乎另有道理,便問他道:「那麼我呢?我應該怎樣呢?」

他說道:「你嗎?自然也同我一樣呀。你要利用環境,你的缺點是只想自衛而不被人家佔便宜去,不能採取主動地位去利用人家。試問:你現在無財無勢,又有什麼可以給人家侵佔的呢?至多也不過一個女人的身體罷了。女人身體也是天然資本之一在必要時,也得好好利用它。你想利用人家可要千萬別說出口來,最好你還能裝痴作呆,看去好像很容易被人家利用的樣子。人家要想占你便宜而來,結果便宜卻給你佔了去了。蔣小姐,我是常在跳舞場跑的,我知道舞女的本領大的都是看去似乎可以讓人轉到念頭,而結果則往往有人為她傾了家,仍舊動彈不得她絲毫的。其次的女人則是實物交易,以身體交換金錢而取得適當代價。而笨的則是讓人家白玩了而一無所得,最可憐的還有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呢。像你這樣的脾氣,我准知道你會說實物交易而取得適當代價是最公平的事,然而不然,男人都是賤骨頭呀,你對他公平了,他就瞧你不起了。我以為人的智力有高下,高的應該占些便宜,否則又何貴乎其高呢?所以有一個舞女告訴我,說是她拿了客人的錢,從來不肯與客人發生肉體關係。她老是給人家的希望,叫人家不要灰心。但是到了最後人總是要絕望而去的呀,我說那豈不可惜嗎?她的回答真好,她說那也沒有什麼可惜的,一個去了還有另一個呀。你假使一定不肯放他走,而同時又不能空口敷衍地了,只好讓他占著實惠,同他發生關係,但是,這樣就可以使他不走了嗎?不,他達到了目的,還是一樣要走掉的。如此公平是公平了,就是客人看不起你,認為你也不過如此,還不如讓他勞而無功,吃著些虧,他反而羨慕你高不可攀呢?蔣小姐,這是女人處世的至理名言,你要牢記住,眼前就可以應用,包你獲益匪淺的。」

我眩感了,不知道該擇那一條路走——正當的呢?還是不必要正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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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路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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