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在賭場打工
轉眼就到了1995年秋天,那時,國內地下賭場很多。我們派出所轄區也開了一家賭場,從別的保安那裡聽到這個消息時,我感覺渾身血液熱烈地燃燒起來。
從此,下班后我經常去溜達,就穿保安制服,並沒覺不妥。賭場設在一家酒吧里,六張桌子,每天晚上都吸引不少人賭錢。我雖然經常去,但很謹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去了我也只是看熱鬧,從不下注。在賭場,只要我們不鬧事,賭場的人也懶得搭理我們,還提供飲料給我們。
我沒事就去研究裡面的名堂,期望能研究出點啥。雖然輸錢的人更多,但我們的目光好像總被贏的人所吸引,看到了很多人贏錢,我的手也越來越癢,一個月後,魔鬼戰勝理智。我從積蓄中取了1000塊,換成籌碼。倒沒著急下注,溜達了很久才在21點的檯子前停下,拿著個50的碼在手裡掂著。荷官丫頭讓大家驗牌時,正好把牌放在我面前,脆生生地說:「請老闆驗牌。」一個保安被她稱為老闆,一陣臉熱,後來才知道,賭場對所有玩家都這樣稱呼。得意中,隨手耍了下換牌的把戲,把最下面的那張換到了最上面,「驗完了」。
我還沉浸在自己的得意中,壓根沒發現,我的身邊已多了兩個「保鏢」,原來賭場的暗燈發現了我的手法,就把我認定為小老千,賭場就派專人盯著我。那個時候會這個手法的人不多,所以他們認定我是老千。
我還不知道自己被人家盯上了,還好當時不怎麼貪心,每次我只帶1000去,贏了500就收手,輸光了堅決不玩。十幾天下來,贏了3000來塊。
賭場人發現我會換底牌,一直等我出千,但見我總不動手,有些沉不住氣,派大賓接近我。大賓是賭場老闆的侄子,是個混藍道(老千行內稱出千的為混藍道)出身。一來二去,他把我的底細探得差不多,發現我只是個一知半解的新手,報告給賭場,也因此放棄了對我的盯梢。而我則跟大賓成了朋友,多少年來我倆一直很要好。
大賓聽說我一個月才賺300塊,十分不屑,要我到賭場干,一個月1000塊,管吃管住。我一聽可樂壞了,忙不迭應承下來,於是我就成了賭場一員。
一進賭場,先給我做了一套黑色西裝,戴上了蝴蝶結(荷官以上的才有資格戴領帶廣還搞了個上崗前培訓。每天下午培訓,晚上就給客人端茶送水,散場的時候打掃衛生,收拾賭具。
大概培訓了20多天,我上崗了。開始,我的工作是賠碼,客人贏錢了,我得快速計算好水錢后把他應該得的籌碼給他;輸的我就用摟子收回籌碼。賠碼絕對不可以賠錯錢。賠錯了是絕對不允許和客人要的,如果在一個檯面上賠錯兩次碼,就會立刻被人換下,再從最低級的檯面從頭做起。賠錯的錢則要從工資里扣。
賭場是個等級森嚴的地方。低級檯面上的服務人員和高一級檯面上的人發生矛盾,會被立馬攆走。只有在百家樂台上賠碼很熟練了的人,才有可能被培訓成荷官。
從最低級的檯面做到荷官,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從搖色子到28杠,再到21點,再到梭哈,然後才有可能去百家樂的台上。
在賭場的日子是一段黑白顛倒的日子,晚上上班,白天睡覺,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到了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