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賭場被查封
賭場搬到上海,依然很火爆。不知道哪裡來的賭客,三教九流,什麼人都有,別看平時一副不可一世的樣子,到了這裡一樣的賭徒面孔,賭徒的心態,賭徒的嘴臉,贏了呼天號地,輸了悲天愴地。
看了太多的人輸,看了太多的形形色色的賭徒,我的心也終於麻木了起來。
賭場生意興隆,我的待遇也水漲船高,早已不是一個月3500,而是計時工資,一小時1000元。當然了,我主持的檯子也必須贏錢,不過也不能贏得太過火,有的場次老闆還暗地裡給荷官提示,讓一些凱子贏一些。
好日子沒過多久,1997年春末的一個晚上,那天跟平時一樣人聲鼎沸,賭徒們貪婪專註地盯著眼前的局,沒有人注意外面發生了什麼。大概是午夜1點多,我跟平常一樣正主持百家樂的檯子,那會兒我已經可以遊刃有餘地主持一個檯面了,不是特別忙的時候,還有時間幫賠碼的小丫頭算水錢。
忽然外面傳來一片喧嘩聲,接著衝進來一群人,「警察,我們是警察!」我腦子裡第一個念頭是:警察?警察咋了,了不起啊。就在我一愣神的工夫,就被人一把按住,抬頭一看才發現來的這夥人都穿著便裝,每個人手裡都拿著一把槍,五四、六四、微沖啥的。
後來才知道,那是一次「嚴打」行動,好像叫「春雷行動」什麼的。當時我被要求雙手抱著腦袋靠牆蹲著,然後有人搜身,身上所有東西都被搜走了。現場亂鬨哄的,警察的呵斥聲,賭客的求饒聲、申辯聲,還有哭聲,好一陣子。警察有條不紊地清點現場,收繳了桌面上所有籌碼、錢,所有的檯子當場就被砸了,木頭碎片落得滿地都是,我覺得賭桌里的機關他們沒發現,因為那東西太不起眼了。
處理完物品,他們把參與賭博的分成了兩撥:賭客和賭場的。我們都被要求抱著腦袋,不準互相說話。
趁著亂的時候我偷偷四下張望,發現大賓被分到了賭客里。他的身份極為隱蔽,即使場上的常客也都以為他也是一樣來玩的。我看他的時候,他也正看著我,用眼神示意我,對我輕輕地搖了搖頭。我立刻就懂了,進去啥也不能說,打死了也不能說!
這裡不但是牽涉到賭場老闆的利益,最最主要的,我如果都說了,會是個什麼下場呢?這裡面的利害我是知道的。
亂了不知道多久,現場大概清理完了,我們排好隊,褲腰帶都被人拽走了,我一手提著褲子,一手抱在頭上,被趕著往外走。到了外面,嚯,好多人,大都是穿制服的警察,由於是午夜,稀稀拉拉有些路過看熱鬧的,但都被隔得很遠,還有很多輛警車。裡面的人賭得忘乎所以,直到此刻才想起被抓的後果是很嚴重的。
我們被分成好幾撥分批裝進了警車。
在警察局裡,我一口咬定自己是被雇傭的員工,什麼也不知道,只是知道賭百家樂的規則,所以在那裡主持檯子。其他事情我都和警察說實話,在另一個城市如何嫌賺錢少才來賭場打工的,我是跟著老闆來到上海的,只管看檯子,其他什麼都不管。我還裝可憐地跟警察說老闆還欠著我的工資,那審我的警察斜著眼使勁瞅我,瞅得我一陣心慌,我覺得他肯定不信我說的話。
但是我心裡明白,賭場每個人的待遇只有幾個核心的人才知道,賭場的那幾個老闆不說,其他人是不可能知道別的什麼的。這要說了,性質可就不僅僅是賭博那麼簡單了,老闆們比我更清楚其中的道道。我一口咬定什麼也不知道,警察也無從追問。
警察問我:「一個月掙多少錢?」
我做出一副思考的樣子,說:「不一定吧,看賭場效益,贏了就多給些,輸了就是給個千八百和基本生活費。」
之後,再沒人搭理我了。
審訊完了,我被撂在那兒,不準睡覺,我瞪著眼睛熬到天亮。第二天早上7點左右,我又被叫進去一個辦公室里,問的還是那些問過的話,有專人記錄,問過後讓我看,按了手印,又把我帶回原來的地方。大概10點多,宣布了對我的處罰結果:由於參與聚眾賭博,拘留15天,罰款5000元。
半個月一眨眼就過去了,進去后就一直沒人和我提交罰款的事,直到拘留期滿,大賓來接我,我才知道是他替我交了罰款。
大賓的舅舅也就是我的老闆被抓走了,大賓正在想辦法,可能有點麻煩,賭場只好歇業,而我,就這麼失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