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註定蒙冤
在公安機關提供的材料中,那個夜晚所發生的事件完全是另一個截然不同的過程。
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調查,根據證人的證言記錄,根據第二天清晨對殺人現場的技術勘驗,可以證明:那天夜裡龍小羽跟蹤祝四萍走進位藥廠擴建工地,伺機對其實行姦淫。這一點有兩位在同一時辰經過工地後門因而得以目擊的民工予以證實。龍小羽尾隨祝四萍一直到達工地的辦公室,雖然工程已經停了,但辦公室還留了幾個人做些日常的維持,所以四萍白天還照常來此,所以她有這間房子的鑰匙。龍小羽尾隨四萍進了這間房子,意欲與之發生關係,遭到四萍的掙扎抵抗。在搏鬥中,龍小羽用鐵鍬木柄將其擊昏,然後實行強姦,奸後用尖刀刺入四萍腹部,將其殘殺滅口。
公安機關的證據看上去確鑿充分,除了目擊者的證詞之外,屍檢報告還查出四萍在死前不久和龍小羽確實發生過性行為,而且身上留有掙扎和廝打的痕迹。現場勘查報告說明在現場發現的一隻鐵鍬木柄上留有龍小羽的指紋和掌印,雖不完整,但足以認定。那隻鐵鍬木柄也因為與四萍頭部的傷口完全吻合,所以被認定為殺人兇器。公安機關還在龍小羽的住處,起獲了龍小羽的一件外套,上面血跡未消。經化驗為四萍的血跡無誤。
如此等等,各種確鑿鐵證還有許多。公安機關從一開始就將目標鎖定在龍小羽身上。在四萍被害的第二天即基本確認龍小羽為犯罪的主要嫌疑人,但在血跡鑒定和指紋比對的結果尚未做出之前,龍小羽即已畏罪潛逃。平嶺市公安局通過省公安廳和公安部發出全省乃至全國通緝令,市局刑偵大隊還派出專門小組前往龍小羽的老家紹興石橋鎮進行追捕,但他們發現石橋鎮已經沒有龍小羽的家了,也沒有龍小羽的一個親人。
除了石橋鎮之外,公安人員失去了偵查追捕的方向,他們不知道龍小羽投奔了何處,何處還有他的親朋好友,同學故舊。
他們更不知道,龍小羽在平嶺還有一個愛人,就是羅保春的女兒羅晶晶。
的確,沒人知道龍小羽和羅晶晶的關係,連羅保春在內,誰也搞不清龍小羽會去哪裡。羅保春也只是聽王主任彙報過公安局到公司來調查龍小羽的情況,如此而已,對公安局通緝和偵查龍小羽的詳細情況則不甚清晰。公安機關在尚未偵查到龍小羽的具體去向,破案線索茫然不清的情況下,當然不能向保春製藥公司的人透露更多的案情,對龍小羽在此案中究竟有多大嫌疑也並未向公司做出更多介紹。
龍小羽這個人的來無影去無蹤在保春公司被大家竊竊私語了幾天,很快成為往事,取而代之的是關於祝四萍的死亡撫恤和賠償問題,開始沸沸揚揚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