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戀典範
我本人屬於早戀且成功的典範,遭遇家長雖然不怎麼贊同,卻也無法反對的那種。家長沒鼓勵,但也沒過多干涉。因為我比較倔,屬於那種拉著不走,攆著倒退的,我父母拿我沒轍。
但這麼多年過去,要我談對早戀的看法,我要說——堅決反對。如果我孩子有這趨勢,我會將此種感情直接掐在萌芽中。
早戀孩子多敏感。那些發育比較遲的,對感情不是特別有悟性的,通常在那階段都還忙著跟其他女孩一起跳猴皮筋兒呢!敏感,對孩子來說不是一個好的特質。因為敏感者多猜疑,太容易讀人臉色,而在那年紀上又容易想歪,猜度錯誤。
早戀孩子大多因為自己覺得沒有得到足夠的家庭溫暖。至少我當時是這麼覺得的。我想這跟青春期有關,過了那歲月,我現在看我爹娘,愛我愛得不行,我媽說的每一句話都是金玉良言。問題是那時我跟我媽搞不來,她說話又太直率,不拐彎,不會思度小女孩的想法,不太顧我自尊心,傷害了我,於是很自然,外頭有人稍微對我好點兒,我就想逃了。
早戀耽誤時間。這是不可否認的。當然有春花之類的神童可能不覺得,但在我,耽誤得不行,當然我可以解釋為就算我不早戀,我心思也不在讀書上。反正人家忙著搞數理化的時候,我一夜一夜地寫情書都能寫十七八張。我還老偷偷摸摸背著我媽出去幽會,撒謊,找借口,還跟我朋友串供,養成一系列非常不好的習慣。有一段撒謊成習慣,每次張口都特謹慎,老想想說什麼話以前背誦一下撒謊表,造成我在家沉默寡言。主要是怕言多必失。
早戀要經過很多年齡承受不住的考驗。比方說時間、距離還有思想交流。通常感情在三年之時都會有一個痒痒期,正常戀愛熬不到那時候就結婚了,三年孩子都有了,來不及痒痒;而早戀則不同,很容易造成傷害,能堅持到底走向婚姻的不多。
早戀面對的最大問題就是早孕。戀愛不*,那不叫愛。做了不安全那叫瞎搞。我口比較緊,我爸媽不知道,若知道能殺了我老公。女孩子一旦走上同居之路,後果不堪設想。成人了知道保護自己和對方,小孩子懂個P,搞不好就搞出人命。對自己對孩子都是不負責行為。自己還是小孩,哪裡知道這利害關係?
最後說說關於人生軌跡。人這一輩子,什麼年齡就該幹什麼事情。讀書的時候讀書,戀愛的時候戀愛,結婚的時候結婚,有孩子的時候有孩子,這叫順順利利,美好人生就應該按照這種曲線前行。千萬別搞得跟我現在一樣,讀書的時候戀愛,該生孩子的時候忙著讀書。倒過來做,力不從心。
我自己早戀,結果好像還不壞,至少這個男人還是我的所愛,至少我們倆到現在都沒後悔,至少我目前為止沒發現某某比他更合適我更扣我心弦。但我現在有了孩子,我將來會把所有的故事都告訴他,給他我全部的愛,勸告他千萬不要早戀,既然命運是你我無法改變的,所以要相信,你的所愛即便現在不能表白,你還是會與她團聚,some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