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說定
並不是張毅成囂張或者怎麼樣,不過現在的情況確實已經到了這樣的地步。
張毅成已經有了全民偶像的趨勢,套用一句話說,那就是哥不在江湖,但是江湖上已經滿是哥的傳說。
「不好意思,張總,其實我的書的影視改編版權,已經是賣出去了!」蕭鼎有些無奈的說道,說真的,他看了那麼多上門來的影視公司的老闆,其中最像是能拍的,有誠意來拍的也就只有張毅成一個而已,不然的話,難道張毅成大過年的,專門上門來消遣他?
他自己都不相信張毅成會那麼的無聊,《誅仙》改編權賣出去的消息也不是什麼絕密消息了,江湖上早已經是傳遍了,誰不知道《誅仙》的版權被買走了,坑爹的居然沒有拍攝加護,讓無數《誅仙》的書迷心碎一地。
雖然也有《誅仙》的粉絲說,不拍最好,與其拍出來各種坑爹,還不如不拍呢!
對於那些《誅仙》的粉絲來說,演員不給力啊,而且還沒錢,註定了拍出來的也是一個悲劇,何苦要繼續拍呢!
「我知道!」張毅成喝了一口咖啡,很是淡然的說道,「我今天上門,只是徵求蕭大的同意,至於,那邊那個公司那邊,我會親自派人去談!」
「如果你們能談下來,那自然是最好的了!」蕭鼎有些苦澀的笑了笑,雖然大家都說他現在很是風光,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他的苦惱呢。
他的誅仙就是因為成名太早,而他的更新速度又太慢,最後只能慢慢落入了那些大公司的掌控之中,那些大公司的實力,讓人畏懼,就好像是落入了網中的魚一樣,掙脫不開。
事實上,他誅仙的後期,被人一直詬病的爛尾的事情,就是因為被完美國際獲得版權之後,做出的讓步,不得不為完美國際的遊戲大計而做出讓步,包括什麼《誅仙2》之類的,都是遊戲策劃的一部分了,他要寫什麼,已經由不得他了,完美國際已經有安排了,他只能寫,首先符合完美國際要求的,然後才是他心中的故事。
這種牽強附會的小說,自然不會讓《誅仙》的書迷們滿意,最後的結果是,兩敗俱傷,完美國際沒得到什麼好處,蕭鼎的招牌也是毀於一旦。
現在的書迷早就已經不是在遊戲里,弄幾個熟悉的地名,弄幾個熟悉的人物,就能忽悠的過去的了。
最後的結果就是兩敗俱傷,誰都不好過。
對於完美這樣的大公司來說,或許只是一個策劃案的失敗,但是對於蕭鼎來說,卻是對以後的生涯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沒事,他們會讓步的,實在不行的話,我希望蕭大能夠站出來!」張毅成說道,「畢竟雖然說版權在他們手上,但是原作者畢竟是您啊,有什麼損失,我們公司一力承擔!」
這個時候,張毅成當然不是發失心瘋了,雖然說如果違約的話,錢肯定是要陪的,不過和《誅仙》最後能獲得的收益相比,張毅成相信,應該只是小頭而已,根本就沒什麼。
《誅仙》這個名字本身就蘊含著巨大的品牌價值。
況且,這事兒,雖然說版權在那個公司的手上,但是占理的卻是蕭鼎這邊,畢竟把人家的小說買過去,現在四五年了,別說開拍了,尼瑪連消息都沒看到,這是招人恨的,也可以視為對方沒有履行合約。
就好像金庸的《射鵰》或者《神鵰》被一個公司買到手了,然後這個公司五六七八年都不拍,我就占著,我就不拍,這樣的人要被直接拍死的,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只不過差別是,《誅仙》是網路小說,現在網路小說很多,但是競爭的公司還不是很多,因此才還算好一點,但是隨著以後越來越多的公司慢慢加入了進來之後,這種競爭就會越來越激烈,這種行為也只會遭人恨的。
總的來說,張毅成這邊是占理,對方要反駁,那也很簡單,你有本事你拍啊!
對簿公堂什麼的,張毅成是一點都不擔心的,再者說,合約也就只剩下沒兩年了,根本就沒什麼,賠錢也沒多少錢。
因此張毅成根本就沒把對方放在心上,重點是要取得蕭鼎的諒解,只要取得了蕭鼎的諒解,那麼剩下的事情就好解決了,至於說會不會引起那家公司的敵視,張毅成並沒有怎麼放在心上,敵視張毅成?
他還沒有這個資格!
蕭鼎想了想,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還有什麼好說的,他之前一直隱忍,一方面是怕別人說自己違約,另外一方面也是違約的代價對自己來說有些大了。
不過如果有張毅成這樣的巨頭出頭的話,那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衝鋒陷陣的事兒有張毅成去做,他只需要出來偶爾搖旗吶喊一下就可以了,還有比這更好的事情么?
輕鬆又自在,沒有比這個更加簡單的了!
「那好,如果張總能夠談下來的話,我也會出面表示的!」蕭鼎說道。
「當然,蕭大放心,改編的費用,一定不會少的!」張毅成說道,張毅成不是一個小氣的人,該花的錢一毛錢都不會少花,只有雙贏或者多贏才是持續發展的道路,錢這玩意兒一個人是掙不完的,沒必要表現的跟小氣鬼,守財奴似地。
「呵呵,這個看著給就好了,其實現在我已經不是那麼在乎這個改編費的問題了,相比來說,我更想看到我的作品被搬到熒幕上的效果!」蕭鼎有些靦腆的笑道,錢這玩意兒,從來都不是蕭鼎心中最重要的事情,他很淡定,也很滿足於目前的富足的生活,不然的話,也不會在《誅仙》之後,基本上就不動了,如果按照一般的作者的情況來看,必須就是一本接著一本的不斷的撈錢,那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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