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變
故事的開頭,要從我那個交往四年的男友說起。()
今天,他來找我了。
四年時間,足可以讓我們兩人去民政局領證,也可以驗證一個男人的真心。我想過跟他之間的很多個結果,唯獨沒有想到這一個。
擰開手中的啤酒瓶,我大口的抿了一口。回想起白天發生的事情,一瞬間,眼淚就涌了出來。
我的男友叫范思賢,我們的戀情,是從大學開始的。
兩個人的第一次發生在我剛畢業那一年,2012年。那個時候我和男友已經談了一年,愛情沖昏了頭腦,就同居了。
去年七月,我住進了他的家中,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我們沒有結婚證。
閨蜜三番五次提醒我,婚前同居已經是大忌,何況是和父母一起住,簡直就是自尋死路。我沒有告訴閨蜜,和范思賢搬到家中,是有原因的。
去年年初,范思賢和幾個朋友合夥開了一間遊戲工作室。開始蠻賺錢的,後來,倒閉了。開工作室的錢是婆婆貸款來的,三萬元。外加男友信用卡兩萬,我們一共欠了五萬塊錢。
我們生活在二線城市,房租每個月要1500,加上水電燃氣費生活費,還要還錢,早已經入不敷出。
無奈之下,范思賢聽從婆婆的建議,搬回了家中。
你沒看錯,我稱呼她為婆婆,因為在我的心底,真的把她當成了婆婆。
原本我以為,這是幸福的開始,沒有想到,這才是悲劇的開始。
婆婆的真實面目,在這一年內,慢慢的,揭開了面紗。
今年五一我父母過來,飯桌上,我能感覺到公婆的傲慢態度。晚飯之後,爸媽要去酒店,就跟公婆說明天不過來打擾了,誰知婆婆居然說了一句:我們工作忙,明早也沒時間給你們燒飯。
前天懷孕的大嫂過來了,婆婆叮囑我,大嫂懷孕,身子不方便,燒飯洗衣,讓我來做。原本這也沒什麼,沒有想到,婆婆居然還說,讓我每天飯後帶著大嫂去樓下散步,說是對胎兒好。
我以為只是我的錯覺,沒想到,事情會更加變本加厲。
關於那五萬元欠款,婆婆是分毫未出的。我和范思賢省吃儉用,整整一年,才還完。我的工作是做文案,和設計圖,因為有幾個老顧客支持,在家就能上班。去年工資最高的一次,將近兩萬元。給婆婆買了護膚品和鞋子,給家中添了洗衣機和空調。她什麼都沒說。
至於我自己,除了一雙雪地靴,我什麼都沒給自己買。
朋友說我太傻,說范思賢欠錢他父母都沒幫忙,我瞎忙活個什麼勁。說真正的兒媳沒盡贍養義務的多的是,我這還沒結婚,怎麼就主動上交了。
我倒是覺得沒什麼,只要范思賢對我好,一切都是心甘情願的。
剛畢業的那會,找工作,忙碌,又辛苦。在這座城市的最邊緣,我和范思賢租了一間二十平的房子,在那裡,有了我們第一個家。當時,他還沒畢業,我一個月的工資,只有一千塊。一個人賺錢,兩個人花。
快要過年時,范思賢的哥哥要考公務員,上下需要打點,說他父母手裡暫時周轉不過來。我思前想後,一千塊工資。給了他八百。
那是我第一年工作,過年回家,只帶了兩百元。
在那間房子里,我們沒有吃過西餐,也沒經常出去娛樂,但是,卻是我們,最幸福的時光。
也是在那裡,我將第一次給了他,有了我們第一個孩子。只是……孩子沒有留下。
我以為真心就能換來真意,但是我錯了。
昨天下午,我忙的忘記去超市買菜,婆婆忽然大發雷霆,將我罵的狗血噴頭。
心灰意冷,我給范思賢發出一條信息:思賢,這一次,我必須搬出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