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四章 牆上掛槍

第五百五十四章 牆上掛槍

其實要將那把獵槍弄出來,還是挺難的。WWw.但是史無前想了一個辦法,也不知奏效不奏效,反正他就按照自己的想法來。

那天下午,讓一個同事代他在門衛處守候一會兒,他找到車間放酒處賒了一壺酒,就出來了。向同事道了謝,又附帶說一句,乾脆你把好事做到底,拜託你向我的妻子捎個信,叫她讓她的父親,也就是我的岳父到我這裡來,我找他有事,因為現在值班我不能離崗。

同事很夠意思,當天就騎摩托車趕到數十公里以外的劉家莊,他沒有找劉英愛,直接把史剛強的意思轉告給其岳父,並且用摩托車把他接到酒廠門衛處。那同事對史剛強說,我的事完了吧?史剛強說,今天沒有時間,改日再酬謝你。

那同事說,不再謝。可史剛強是個知恩圖報的人,不久,他輪休月假兩天,砍了一擔柴,送給那同事,心裡才釋然。

當天晚上,他讓岳父代他在門衛處值班,自己則拎著一壺酒趕到派出所,運氣好,他朝一個亮著燈的房間走去,恰好萬有法所長正在辦公室當班,見有人來了就問,是不是發了案?

史剛強把頭一搖,萬有法不認識他,見他走路有點跛,手裡還拎著一壺酒,甚感奇怪,既然沒有發案,這麼晚來,又有什麼事兒呢?正要發問,史剛強自我介紹起來,我是城關酒廠的人,特地給萬所長您備一份薄禮,說著他把拎來的一壺酒放在萬有法的辦公桌下面,嘴裡還在講,我有一件事要請示。萬所長看著他,感到面孔陌生,便用命令的口氣說,你把這壺酒拿開,要不,其它事兒都不談了。

史剛強只好伸手把辦公桌下面的一壺酒挈開,放在自己的腳邊,他不知道說什麼好,甚至認為自己到這裡來都是錯誤的。萬有法見他「服從命令」便開口講,你有什麼事兒說吧!

史剛強不再遮掩,麻著膽子直奔主題,是這樣的,我叫史剛強,你可能熟悉,因為我的那條獵槍被你們派出所沒收了,現在能不能還給我?萬有法搖頭說,不能!沒收了的東西是不能退還的。他的目光森森如電,逼視著史剛強,並接著講,你還沒有搞清楚,沒收的東西就歸公了,如果是借的東西就可以歸還。你當時是非法持有槍支,我們沒有抓你,是因為你誤踩別人安放在山上炸野物的炸彈而炸傷了自己,所以我們出於同情就放你一馬,你現在送上門來,是不是想我們拘留你?

史剛強一陣驚駭,結結巴巴地說,既……既然沒收了,能不能把這條獵槍借我一用?

萬有法冷笑一聲,沖著他講,你真是異想天開。我們要麼給你辦理持槍證,把你的獵槍退還,要麼就不談出借獵槍的事。不過,派出所不可能給你辦理持槍證,你腳都炸傷了,走路都不方便,可以說成了半個殘疾人,已經不具備持獵槍的條件了。

史剛強聽了這話,非常懊喪,他吞吞吐吐地把借獵槍回去給病孩壓邪的事兒談開了,萬有法不相信。史剛強說,你可以調查,我家孩子在醫院打點滴退了燒,一回家,特別是在晚上又開始發燒,我請一個神漢看過,那神漢說只要在孩子的睡房牆上掛一把獵槍驅祟,就沒事,孩子不會再發燒,病也會痊癒。

萬有法看史剛強是個老實人,認為他不會說假話,便動了心:看以么樣的方式,先把那支沒收的獵槍出借給他,要是病孩痊癒了,必須送還。考慮到這個份上,便用緩和的口氣對史剛強說,你先回去,這個事我們調查了再說。史剛強退出了辦公室,但放在地上的那壺酒沒有帶走,萬有法又命令他返回來拿走。

史剛強連夜回到城關酒廠門衛處,把拎回的那壺酒放在工作室的牆邊,朝給他代班的岳父說,爸爸,明天你把這壺酒帶回去。岳父說,你不是要把它送給派出所萬所長嗎?怎麼……

萬所長很規矩,見我送酒來,他不談了,所以我就拿轉來了,送給您喝是一樣的。

岳父說,你把它退掉,我不要。說著,望一眼搭在房間很窄的鋪,不想在這裡睡,便對史剛強表明態度,你既然來了,有人值班,我就回去。

史剛強說,這壺酒退不了,給你拿去。他邊說邊拎起牆邊的那壺酒追上已經出離廠大門幾米遠的岳父,塞在他手裡。

岳父只好接過來,在星光下望著朦朧中的史剛強講,孩子的事咋辦?

派出所萬所長不肯幫忙。爸,你不要著急,萬所長沒有把話封死,說不定還有點希望。史剛強這麼說,岳父便走了。

史剛強回想到萬所長拒收那壺酒,內心幾乎絕望,也就不作太多指望了。他忽然想到:何必在一棵樹上弔死呢?找山裡其他獵人借一把獵槍掛在孩子睡房的牆上壓邪,也是可以的。

於是他又追上走進夜幕中的岳父,說明這個想法。岳父說,是哦!你早該這麼考慮。順手就將那壺酒還給史剛強:你找山裡的獵人借獵槍,也不能空手。史剛強只好接過那壺酒,對岳父說,你過兩天再來跟我代班,我就拎著這壺酒找山裡的獵人借獵槍去。

未料,第二天來了一個民警通知史剛強到派出所去一趟。史剛強託人捎個信叫岳父再來頂替他一會兒。下午他才趕到派出所,萬有法正在辦公室里等。他一進門就說,萬所長,有什麼指示?

萬有法示意他坐在辦公桌前的方凳上,然後說,你昨晚到我這裡來說的那個事,今天上午我就安排民警作了調查,你孩子犯病確實出現那種怪異現象,但這樣的事不宜到處宣講。為了你孩子的病能夠早點康復,我們所里經過研究,同意把你的那條被我們沒收的獵槍借給你用一下,但是有兩個條件:一是你要打個借條;二是你要在一份協議上簽字。

史剛強聽到這裡,有些不解地問,簽什麼協議?

萬所長隨即抽開辦公桌屜,拿出一張寫了稀稀拉拉字兒的紙張給他看,那確是一份協議:出借獵槍六不準協議,上面標明派出所為甲方,史剛強為乙方。大致的內容是:甲方出借獵槍后,在規定的一個月之內收回,出借期內主要是為史剛強的兒子史無前驅祟;乙方持有所借的獵槍明確了使用許可權,不得用於上山打獵,不得轉借他人打獵或作其他使用等等。

史剛強認為這些都做得到,便拿筆在一試兩份的協議上籤了字兒。他說,只要我孩子的病情有好轉,不要一個月,在半月之內我就將獵槍送還派出所。

萬有法也在協議上籤了字,給了一份史剛強,自己留了一份,又讓史剛強寫了借條,才領著他找一位管理財物的民警打開庫房,裡面的獵槍不止一條,而是放了一排,約10多條,到底哪一條是史剛強的,民警也不知道,便叫史剛強辨認。史剛強用過的獵槍當然熟,一眼就發現了那條他常用的沒有辦證的獵槍,即那一排的倒數第二條就是,他拿起來用手在槍托上摸摸,就像和一位要好的朋友握手一樣不肯放開,喜悅地溫習那份久別重逢的感情。

史剛強把那條曾經屬於自己的獵槍攜至酒廠門衛處,讓替他代班的岳父帶回去掛在牆上給孩子驅祟祛病。可是當天晚上,孩子又發燒、狂哭,劉英愛心想:獵槍掛在牆上怎麼會不起作用呢?是不是時間少了?由於史無前不是燒得太厲害,她就沒有把他抱送醫院看病。父親說,如果到了明天孩子照樣發燒,就證明八里畈村的神漢是狗屁胡說,我們還可以找他。媽媽也附和著說,是哦!我們給那個淹死的孩子也燒了紙錢,該做的也做了,難道那個淹死的孩子的鬼魂還要纏著史無前?聽到這裡,劉英愛默不作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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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割昏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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