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
「所以你根本不是誠心來跟我相親的,只是走個過場,應付交差,是嗎?」對坐的男人望著她,露出遺憾又失望的眼神,緊追不捨地勸:「既然都已經來了,還是一起吃個飯聊一聊再走吧,或許能做個朋友呢。你想吃什麼,隨便點!」
方從心漫不經心地從神遊中抽回一縷魂魄,笑了笑,說:「啊,我想吃巧克力圈兒。」
被喚來的餐廳服務生滿臉歉意地賠笑:「對不起,我們沒有巧克力圈……」
「那就不用了。我只要巧克力圈兒。」不待對方再出言挽留,她已起身告辭,拎包就走。
她從那餐廳出去,在街上漫步走著,不是抬起手腕查看時間。
她在約好的書店門前停下,看著玻璃櫥上大大的海報,熟悉的文字,熟悉的味道,還有那首熟悉的歌:
如今我想我已明白,你曾想對我說的
那許多,你為你的清醒所承受的
你是如何努力地試圖予他們自由
可他們拒絕理會,那時他們不懂傾聽
或許,他們現在會聽了
她站在那兒仰面看著,忍不住揚起唇角,笑得像個痴心的少女。
忽然,似乎有人正拉扯著她的衣角。
她扭頭去看,見一個**歲的小男孩兒正抬頭望著她,一雙大眼睛水靈生輝,甜甜笑著喊她:「阿姨!」
「小弟弟,你喊我什麼?」她揪住那張小臉,連哄帶騙加恐嚇地實施威逼利誘。
小男孩兒很委屈地望著她,癟癟嘴,又喊了一聲:「阿姨……」
瞬間,方從心覺得她被霜打了。「好吧……你找阿姨有什麼事?」她頹喪認命地放手,鬆開這張可惡的小臉,牙疼得問。
小男孩兒立刻又笑起來,把一袋零食遞到她面前:「那個叔叔叫我把這個給你!」
那是一袋巧克力圈,她吃慣了的牌子和口味兒。
她唰得直起身來,下意識四下張望。
然後她看見了,他就站在不遠處的銀杏樹下看著她微笑,頭髮修理得短了,打扮也精英了,似乎變了許多,卻又什麼也沒變
她大步流星地奔過去,把那袋巧克力圈扔還給他,很是氣憤地質問:「還想拿巧克力圈兒敷衍我?戒指呢?戒指呢!」
「戒指沒有……不過有這個……」他一如從前那樣笑起來,眼睛亮閃閃的,說著,從隨身的公文包里拿出一本書遞給她。
書的裝幀十分精緻,封面是布紋的,摸在手裡質感十足。
書名只有兩個字——戒指,下面有一個破折號,外加一行小字——獻給我最愛的從心。
「這可是絕對珍藏限量版啊,本人親自操刀全手工製作,只此一本,獨一無二。其他的都才剛出片,還沒下場印呢。」他眯著眼笑起來,滿足地看著她一臉驚喜。
方從心覺得腦袋暈乎乎的,捧在手裡心裡美得開花兒,嘴上就是不肯服軟。「還限量版呢,小作坊盜版書一本……」她一邊故作抱怨,一邊翻開去看。
可任尋搶先一步,和著她的手按住了,吞吞吐吐擠出一句:「那個……扉頁上寫的那個暫時不能看,那個是……嗯……打算念給你聽的……」
國外呆了幾年,愈發學會故弄玄虛了。方從心瞅著他,就勢把書塞回他手裡,很從善如流地准奏:「那你念吧。」
任尋問:「在這兒念?」
方從心點頭:「念吧。」
任尋似乎還有些猶豫,再問:「真念啊……?」
方從心百爪撓心地直想踩他,又催了一聲:「念吧!」
「那我真念了啊……」任尋說著特別煞有介事地清了清嗓子,然後,鄭重其事地翻開那本書,以標準朗誦地姿態,單手拿住,另一隻手背在身後,站得筆直,氣貫長虹、氣壯山河以及氣勢浩蕩地大喊一聲:「方從心,你再不嫁給我,就要變成沒人要的老姑娘了!」驚飛樹上鳥兒三隻,驚笑過路觀眾無數。
瞬間呆怔過後,方從心又驚又惱又生氣又好笑,徹底不知道該怎麼反應了。
任尋一步搶佔先機,伸手就把她框進懷裡,嚴防死守杜絕一切逃脫行為,念繞口令一樣有追加了一句:「總之,你這輩子就是我的了,我這輩子也是你的了,咱倆就一起過一輩子,行了,就這麼定了。句號。完結。」
這下,方女皇的鼻子徹底氣歪了。「任少,雖然你現在再也不太監了,這事挺好的,可是你的浪漫到哪去了?你的君子之風到哪裡去了?怎麼喝了幾年洋墨水兒回來就成嘻哈風格了?」她義正詞嚴地控訴這種絕對不不浪漫不紳士不催人淚下的求婚方式。
任尋一臉悲壯地反控訴:「都浪漫了幾年了還浪什麼漫!再浪下去得慢到什麼時候啊!」
兩句話弄得方從心哭笑不得,只好磨著牙憤憤把她的「戒指」重搶回來。
她親手翻開扉頁,卻又猛地怔住了。
扉頁上只有一句話,規整有力的墨跡十分熟悉。他寫:
我愛你,嫁給我。
瞬間,她的眼淚終於又笑著落了下來。可是她想,或許,她以後真可以再也不哭了。
當你以為
看見了最美的虹
或是平湖水鏡下漂泊的影
你將俯身興嘆
你將躍身雲端
卻是什麼從指尖劃過
可曾記得那金色光
輕軟地
灑在心頭
【—全劇終—】
§§後記
初動筆寫《任尋我心》時,與友人談及這個構思與所想表達的,朋友曾經感嘆:「你這篇文寫出來恐怕會得罪一萬人。」我說:「我不怕,但你們是否會介意?」朋友毫不猶豫地回答:「我們當然也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
是的,其實我很幸運,有這樣幾個志同道合的好友。無論是任尋,還是方從心,甚至顧文徵,他們都並非某一個原型人物的再塑造,他們是各自代表的那一類人的濃縮與藝術化,我借他們之身講我們的故事,借他們之口說我們的心聲,關於理想,關於愛情,以及其他等等,僅此而已。
我曾在與文友討論「文眼」該不該寫「透」及如何才能算「透」的問題時說,以我的觀點,作者的表達未必就要裁斷明確的對於錯,而應該在於提出思考,只要能夠引發讀者的思考,那就足夠了。至於究竟是對還是錯,不同之人讀來或許會有不同的選擇與判斷。
在《任尋我心》此文中,我依然秉承這一訴求,我只做一塊思考的磚頭,拋出來引看官們的玉與火花。讀者們看罷,可以贊同,也可以反對,哪怕是不屑,那都很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應,也有不同的選擇,有所反應與選擇,便說明有了思考,我也就沒有白寫了。
當然這並不包括那些大是大非。比如抄襲,比如欺騙,比如盜竊,比如暴力。
藝術源於生活,《任尋我心》亦不例外,有許多人和事或許還帶著輪廓鮮明的影子。那些剪影究竟是誰,並不是我的目的,我亦不希望揣測他們的身份成為誰人茶餘飯後的八卦談資。我只提出這些現象,羅列出灰色之外涇渭分明的黑與白,確有所指,但更多的是寄望於警醒。
曾見這樣一句話:「文學,究其根源,還是應該是夢想和思想。至少,是夢想和思想的載體。」我很喜歡,深以為然。
也曾經有人跟我抱怨生不逢時,沒有趕上網路文學純粹美好的前十年,於是不得不在浮華里苦苦掙扎。我反倒是覺得,遺憾固然遺憾,但也沒什麼。人都只能紀念自己的過去、鑒證自己的現在、迎接自己的未來,我們也不例外。任何時勢都有人憤懣,任何時勢也都造出了英雄。我們未必都要成為英雄,但只要堅持自己所堅持的,便可以內心得安,至死無憾。
在《任尋我心》此文中,我反覆的提及了Vincent與梵?高,這是我十分鐘愛的歌與藝術家,我也的確是刻意以此在與任尋做著映射。歌中描寫文森特?梵?高的眼睛「洞悉靈魂,注目世人」。我以為,文學正應該是這樣一雙眼睛,倒影各種靈魂。
文中所採用的為數不少的網路辭彙只是自然而然,遵循這個故事所應有的、緣於網路的氛圍。並非散漫文字,而是點滴生活本身。我相信在細水長流的生活中、在網路這方興舞台上依然存在著許許多多相信愛與堅持的人們,願與你們並肩偕行,共進明日朝陽。
沉僉
記於,定稿之後陽光明媚的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