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樹洞里的春天(上) 暮雨歌和染小塵鑽石捧場謝更

番外一 樹洞里的春天(上) 暮雨歌和染小塵鑽石捧場謝更

題記:我一次又一次的夢見沐耀明。他站在諾丁山長長的石階盡頭沖我揮舞手臂,他的頭髮被風吹亂,遮住了半邊臉頰,但露出的那半邊,還是英俊的像個嘆息。

我突然發現他白色襯衫上有若隱若現的血跡。我驚叫著,沐耀明你怎麼了,怎麼了?他卻突然就倒在了地上。

可是,等我走過去,除了一地的鮮血,什麼也沒有。他消失不見了。

正文。

一九一四年的英國沒有夏天。

嗯,這樣說不對,是一九一四年在英國的葉紫蘇沒有夏天。

彼時,我剛從自己的國度失戀回來,於一場濃霧中和心愛的男人分別。

道不同不相為謀。

我們的人生道路截然不同,如果在回國之前我明白這一點,或許我根本不會回去,會一直和他呆在英國自欺欺人下去。

如果沒國,我們的人生道路是相同的,奮發圖強,努力進取。我想當音樂學院的第一名,他想做最優秀的建築師。

回到英國,夏天還未過完,關於我們的回憶就「噹啷」一聲砸在眼前。

剎那間,整個世界全是灰色的,儘管外面是蒼翠讓人睜不開眼的綠,但我窩在房間里,如同狗熊企圖冬眠。

這個城市,鳥語花香,鶯啼燕語,連空氣里飄蕩著甜絲絲的氣息,這個城市,曾是沐耀明和我的城市,他曾牽著我的手,於夜晚霓虹閃爍的十字街頭,吟誦著拜倫那首著名的《我看過你哭》,聲音像電台里播放的唱片一般深情而感傷。

如今,一切都遠去了,唯有拜倫的詩句至今我仍記得。

……

像一朵夢中出現的紫羅蘭,滴下清透的露珠。

我看見你的微笑——連藍寶石的光芒。

都因你而失色。

它怎能比得上在你凝視的眼神中,閃現的靈活光彩。

就如同夕陽為遠方的雲朵,染上絢爛的色彩。

緩緩而來的暮色,也不能將霞光逐出天外。

……

在金陵的時候,為了不讓姐姐擔心,我總是強顏歡笑,裝作堅強,回到英國,除了功課,我就總是呆在屋子裡。

從前那個社交場中嬌俏又可愛的葉紫蘇已經死去,那些美麗的裙子,已經要變成破布爛在牆角。

我甚至連收拾它們的興趣都沒有了。

如果林紹峰沒有來,或許我也會在回憶里像那些衣物一般發霉。

第一次在英國見林紹峰,我都沒有認出他來,記憶里他是個讓女孩子都會妒忌發狂的美男子,可如今,眼前站著的人,滿臉鬍鬚,一臉蒼桑,比非洲的野人好不到哪兒去。

「夏天都快過完了,走吧,二小姐,咱們一起去晒晒太陽。你也儘儘地主之誼,招呼下我這遠方來的客人。」

他捋捋我亂糟糟的頭髮,把他頭頂上那頂帽子摘下扣在我的腦袋上,然後在牆角那堆衣服里挑了件看上去比較平整的裙子套到我身上。

我想把帽沿反轉到腦後,卻發現那是一頂軟氈帽,前後不分,只好盯著林紹峰那雙笑起來迷死人不償命的眼睛。

「你別管我,林紹峰,你根本不知道想一個人的時候會順帶想起一首詩,然後你就把那個詩人的所有詩句都拿出來看,吃飯時看,睡覺時看,甚至上廁所都在看,一直看到你能夠背出整本的詩集。這種感覺你試過嗎?林紹峰,你有喜歡過一個人嗎?

「你又想那個混蛋了?」林紹峰的笑陷在他的大鬍子里,但我還是看見了,他只裂開了一邊的嘴角,那樣子的笑容像個嘲笑。一點也不好看。

對一個失戀的人笑,這是多麼大的嘲諷。

所以我用聖經里的箴言答他:「對傷心的人歌唱,就如冷天脫掉他的衣服,又如在他的傷口上擦鹽。」

最後,我們還是沒有出去,林紹峰整了一大鍋肉湯,往裡面煮青菜,煮蘑菇,煮他切的像紙一樣薄的肉片,大團大團的熱氣從翻滾的鍋里往外冒,我往自己的調料碗里加了好幾勺辣椒。

辣椒的辛辣嗆得我眼淚大顆大顆的一直往下掉。

真好,我可以名正言順的哭一場。

後來,林紹峰說他看到我一邊笑著大口往嘴裡塞羊肉,一邊掉眼淚的時候就愛上了我。

雖然那會兒,我三天沒洗頭髮,沒洗澡,整個人像一隻發了霉的土豆。

他卻覺得無比美好,比在金陵的時候,我穿著整整齊齊的美麗衣裙美好,比我挑著眉露出無懈可擊的笑容美好。

因為那一刻的真實,他愛上了我。

愛情真是玄妙。

但我和林紹峰在一起,總是給他講關於沐耀明的種種,我把他當一個樹洞,講到他後來拒絕再聽,我也就不再開口說什麼,因為我的記憶里幾乎每個角落都有沐耀明。

再到後來,我彈琴的的時候林紹峰就畫畫,他說前半生戎馬生涯,他想做一點自己喜愛的事情,哪怕無用,哪怕不能以此為生。

聽一個不到三十歲的男人說前半生,真讓人覺得人生荒涼。

我們就這麼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話,進入了一九一五年的冬天。

英國的冬天很漫長,漫長的佔了一年的一半,漫長的讓人失去耐性。

而沒有沐耀明的這個冬天,英國變得格外潮濕、寒冷、幽暗、荒涼、寂寞,連北風吹的都是孤獨。

我和林紹峰躲在暖氣充足的房子里聽唱片或者是打彈子。

地板上到處都是滾落的彈子,我有的時候,會踩著那些漂亮的玻璃彈滑跤,收拾公寓的大嬸放假,林紹峰就拉著我一起撿那些玻璃彈,有時它們在床下,有時它們在沙發的夾縫裡,勾玻璃彈的時候,我會看到一兩本拜倫的詩集。

我把它們收在一起,準備捐給同學會。

我已經會背拜倫了,還留著他的詩集幹什麼?拜倫的詩句,讀多了有一種遠離現實的疏離感,而我,急需回到現實。

姐姐上次打電話來,說她也許會有一段時間無法和我聯繫,我想了許久都沒有明白她話里的意思。

我想,太沉溺於回憶,太沉溺於拜倫,是不大容易理解別人說話的內在含義。

「你看這兒。」林紹峰拿起我收在袋子里的一本詩集,隨意翻了兩頁,指著其中的一道說:「拜倫在詩里提到洛奇納伽河,還有艾爾賓的原野,那粗獷、雄峻的岩峰,我覺得咱們可以考慮考慮,什麼時候去看看那邊的風景,今年夏天如何?」

他總是說我們,他就這麼隨隨便便地決定了我們夏天的旅行。

我和林紹峰很少談及理想或者感情一類的東西,有時候,他的畫賣出去了,收到一筆豐厚的款項,就會把那些花花綠綠的鈔票塞進褲兜,然後把我的肩膀一摟,說:「走,哥今天發財了,請你吃點好吃的。」

後來他說,當胃飽的時候,心就不會那麼空。他希望我的心,有一天也會像胃一樣被他填滿。

那天,他找了一輛單車帶著我,騎過了半個城市,甩了一把額頭上的汗,才說:「媽的,總算到地方,累死我了。」

一九一五年,英國的中式飯館還很少,要找到一家味道正宗的十分不易。

我們就坐在油膩膩的,看不出原來木色的方桌旁大吃特吃了一頓秘制紅燒肉,那紅燒肉的味道,就像姐姐做得一樣好吃。

我為什麼沒有和姐姐學一點廚藝,我好想念她,想念她手上,花香的味道。

沐耀明說不用擔心,有姐夫保護著,姐姐只需要將她的醫術提高再提高,一切都會穩穩噹噹的。

我相信了他,不知道從什麼時候,他說的話我都相信,有他在,好像日子就不那麼難挨了。

我已經有三天不曾想過沐耀明,連聽到他的名字,都不會小心肝顫顫,這是好現象。

林紹峰看著我吃得滿嘴油乎乎的樣子,伸過筷子又給我夾了一塊,他直接將那塊肉放進了我的嘴裡。

當我吃得心滿意足放下筷子,林紹峰看著我笑,「如果你喜歡吃,我以後學了天天給你做。」

我瞪大眼睛看著他,「可是,你煮菜的時候,鬍子會不會掉到鍋裡面?天天吃紅燒肉,我長胖了怎麼辦?」

「那我就刮掉鬍子再給你做飯,如果你肯穿回那些美麗裙子的話。有了那些漂亮的裙子,你捨不得長胖,再說了胖胖的小熊,正好在冬天禦寒。」

他看著我憐惜地說:「葉紫蘇,別再縮在你的殼裡,春天就要來了,新的四季就要來臨,你可不要辜負大好砍光。」

他看著我一個勁地笑。

他的笑雖然淹沒在鬍鬚里,卻讓我感覺很溫暖,他那雙美得叫人妒忌的眼睛里盛滿了笑意,如同春陽破冰,暖暖地包圍著我,讓我生出無限的勇氣,好像自己又可以回到從前,那強大無比足以與浩瀚荒涼抗衡的時光。

我是葉紫蘇啊,如果我不想倒下,誰又能讓我一蹶不起?

就像林紹峰說的,我的未來應該被音樂、美好和春天環繞,而不是在幽暗的公寓里,做一個消磨時光,無聲老去的發霉土豆。

我怎麼可以因為一場愛情的失敗,就安於命運的擺布?我,葉紫蘇,葉青彤的妹妹,應該像姐姐一樣,出類拔萃。

姐姐曾經說過,人生的真諦,並在於男女私慾,愛情是奢侈品,有了,錦上添花;沒有,也別跪在地上去哀求,搖尾乞憐。

自愛者人恆愛之。

等林紹峰剃掉了他的滿臉大鬍子,玉樹臨風地站在我的面前,比我記憶中更加帥氣白凈,眯著一雙笑眼,朝我輕輕招手。

我知道,春天來了。

說:

這章謝更感謝暮雨歌今天凌晨和8月30日染小塵捧場的鑽石。

於作者而言,你們的喜愛,就是春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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