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一百三十九章 平定揚州(170)
徐宣一道文書說了一個內容,就是要暫領商曹,但是其真正的用意,可沒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第一是試探劉瀾的是否已經有商曹人選,其次主動請纓則是要將商曹保下來,最少要在他們這邊,或者更簡單的說,要在以孫邵為首的丹陽郡守府管理下運轉,最後當然就是商曹的油水,別說他自己惦記,秣陵上下都在惦記,
但不管是徐宣也好,還是背後的孫邵也罷,急於自薦,說白了都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商曹在孫邵接手這幾年來一直都是直接歸劉瀾領導,雖然孫邵之前的職位不高,但卻比一些縣令甚至是郡守們更有實權,原因就在於他能夠直接向劉瀾彙報,而這也是為什麼他能夠在內閣成立之初與張昭抗衡的關鍵,也是他一步登天的重要原因。
如果不以地域劃分的話,那麼可以簡單的把孫邵和張昭歸納為一方是銳意進取的改革派,一方是傳統保守的守舊派,所以劉瀾對孫邵的使用力度之大幾乎達到了讓人嫉妒的地步,可不是劉瀾真的如此厚此薄彼,實在是那些人觀念陳舊,只有孫邵等少數幾人能夠真正理解他的理念和想法,與其說是劉瀾重用孫邵,倒不如說是他想用的人就那麼幾人。
農業也就是現在的農曹有國淵,商業有孫邵以及工業有徐宣,如今孫邵邁出一大步,成了丹陽郡守,商曹自然就出現了空缺,本來劉瀾治下就缺乏這類的革新人才,現在出現空缺,惦記的人雖多,但也都清楚劉瀾用人的態度,尤其是這幾個劉瀾一手成立的部門和盯著的改革,自然不會隨便挑選主官,而大多數人說白了再此之前都沒有在商曹工作的經驗,這些人肯定不在劉瀾的考慮範圍。
那麼這些人選中,首先在沛縣商曹工作過或者是在丹陽商曹工作的這些人比如就會成為劉瀾的首選,但是這些人因為孫邵的關係,又幾乎都在這些年成為了他的主要支持者,那麼要在孫邵打下良好基礎的商曹尋找自己的代言人,顯然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
在加上孫邵雖然離開了商曹,但卻更進一步成為了丹陽郡守,所以就算能成為商曹,其實還是在他的領導之下,而不再是直接向劉瀾彙報,所以這就又回到了起點,劉瀾這次對商曹主官的選擇,就是一次態度的釋放。
如果還是孫邵系,那麼工作自然很好展開,可如果是張昭系或者遼東系,那麼就算搞好了,也是在孫邵的領導之下,畢竟人家打好了基礎,可如果搞不好,那就是其廢物無能了,所以除了江東系,誰坐上商曹這個位置,孫邵這座大山都不可能饒得過去,一句話就是費力不討好,看起來油水多,但風險更大。
面對徐宣的試探,劉瀾的回應看起來只是單單十幾個字,但其內容卻也和徐宣一樣透露了好幾種回答,而這對劉瀾來說無疑是在這個這個時代才學會的說話藝術,或許在後世也有類似的事情,只不過當時劉瀾還很年輕,才剛畢業,哪裡經歷過這些,所以這些說話的藝術,劉瀾完全是在這個時代學來,或者說想不學都不行,你要不學你要不會,你要什麼都說,那你被這些人玩死,都不知道原因。
所以,看看劉瀾的回答,想說的話都在字裡行間之中,而沒有直接表達出來,換言之,如果劉瀾的意思真要直接表達出來,那意思就變了,劉瀾一直以為這是只有中國人才有的說話藝術,可是要真仔細想想,這絕對不是什麼糟粕,而是世界通用的說話藝術,回想後世的各個國家的發言人,不都是這一套?
誰會把話說在明面上,不都是用最隱晦的說辭把想說的話說出來,這一套用在哪裡都不會有錯,如果不用,那就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麻煩,當然劉瀾還算好的,只是現在在逐漸適應,想想以前出現類似的情況時,他哪裡會想這麼多,一個允字或者一個不允就解決了一道文書。
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最典型的就是劉瀾對治下頒布的一道決曹審核令,漢代審理案件,各亭里由有三老,選年高有德者,調息爭訟,體現漢代德主刑輔的法制思想,縣由縣令兼理司法,並設縣丞專理司法,郡由郡守兼理司法,並設決曹掾專理司法。
而劉瀾進行改革之後,將決曹設置成為了四級,第一級為各亭最基層決曹,主官為決曹吏掾,第二級為各縣中級決曹,設決曹史專理司法,斷罪決獄。第三級為郡也就是決曹掾史,第四級為決曹從事,最後還設最高級決曹長,由張昭兼任。
這是劉瀾仿照後世設立的司法體系,雖然缺陷很大,但畢竟在這個年代,劉瀾現在有精力做到這些已經真的不錯了,換成任何一方諸侯,這個時候也不會向劉瀾對司法體系投入這麼大的精力。
但劉瀾做事就是如此,既然要改革司法體系,建立軍事法庭那麼就乾脆能做到哪一步算哪一方,先把攤子鋪開,然後一步步完善唄,這就是劉瀾最初的想法,當然他真正的想法還是要把死刑的權利拿回來,交給決曹長來處理。
而在決曹長的處理中,同樣鬥智斗勇的情況發生了,只不過這一回是劉瀾與張昭之間的隔空較量。
張昭對於劉瀾的任免給出的回答是精力不濟,很難兼顧,所以請主公考慮他人,或就保留現有司法體系,以各州刺史為最高決曹長,負責死刑審核,對於張昭請辭決曹長一職,劉瀾有些出乎意料,可細細一琢磨,卻也反應過來他這是在以退為進。
說白了首先是他認為現有的司法體系是健全的,大漢朝已經用了四百年,沒出現什麼問題,其次他是對劉瀾莫名其妙的改革不是很滿意,以他的思想,司法體系完全沒必要改革,畢竟大漢朝的雖然承秦律,但終究還是講究德主刑輔。
徐宣一道文書說了一個內容,就是要暫領商曹,但是其真正的用意,可沒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第一是試探劉瀾的是否已經有商曹人選,其次主動請纓則是要將商曹保下來,最少要在他們這邊,或者更簡單的說,要在以孫邵為首的丹陽郡守府管理下運轉,最後當然就是商曹的油水,別說他自己惦記,秣陵上下都在惦記,
但不管是徐宣也好,還是背後的孫邵也罷,急於自薦,說白了都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商曹在孫邵接手這幾年來一直都是直接歸劉瀾領導,雖然孫邵之前的職位不高,但卻比一些縣令甚至是郡守們更有實權,原因就在於他能夠直接向劉瀾彙報,而這也是為什麼他能夠在內閣成立之初與張昭抗衡的關鍵,也是他一步登天的重要原因。
如果不以地域劃分的話,那麼可以簡單的把孫邵和張昭歸納為一方是銳意進取的改革派,一方是傳統保守的守舊派,所以劉瀾對孫邵的使用力度之大幾乎達到了讓人嫉妒的地步,可不是劉瀾真的如此厚此薄彼,實在是那些人觀念陳舊,只有孫邵等少數幾人能夠真正理解他的理念和想法,與其說是劉瀾重用孫邵,倒不如說是他想用的人就那麼幾人。
農業也就是現在的農曹有國淵,商業有孫邵以及工業有徐宣,如今孫邵邁出一大步,成了丹陽郡守,商曹自然就出現了空缺,本來劉瀾治下就缺乏這類的革新人才,現在出現空缺,惦記的人雖多,但也都清楚劉瀾用人的態度,尤其是這幾個劉瀾一手成立的部門和盯著的改革,自然不會隨便挑選主官,而大多數人說白了再此之前都沒有在商曹工作的經驗,這些人肯定不在劉瀾的考慮範圍。
那麼這些人選中,首先在沛縣商曹工作過或者是在丹陽商曹工作的這些人比如就會成為劉瀾的首選,但是這些人因為孫邵的關係,又幾乎都在這些年成為了他的主要支持者,那麼要在孫邵打下良好基礎的商曹尋找自己的代言人,顯然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
在加上孫邵雖然離開了商曹,但卻更進一步成為了丹陽郡守,所以就算能成為商曹,其實還是在他的領導之下,而不再是直接向劉瀾彙報,所以這就又回到了起點,劉瀾這次對商曹主官的選擇,就是一次態度的釋放。
如果還是孫邵系,那麼工作自然很好展開,可如果是張昭系或者遼東系,那麼就算搞好了,也是在孫邵的領導之下,畢竟人家打好了基礎,可如果搞不好,那就是其廢物無能了,所以除了江東系,誰坐上商曹這個位置,孫邵這座大山都不可能饒得過去,一句話就是費力不討好,看起來油水多,但風險更大。
面對徐宣的試探,劉瀾的回應看起來只是單單十幾個字,但其內容卻也和徐宣一樣透露了好幾種回答,而這對劉瀾來說無疑是在這個這個時代才學會的說話藝術,或許在後世也有類似的事情,只不過當時劉瀾還很年輕,才剛畢業,哪裡經歷過這些,所以這些說話的藝術,劉瀾完全是在這個時代學來,或者說想不學都不行,你要不學你要不會,你要什麼都說,那你被這些人玩死,都不知道原因。
所以,看看劉瀾的回答,想說的話都在字裡行間之中,而沒有直接表達出來,換言之,如果劉瀾的意思真要直接表達出來,那意思就變了,劉瀾一直以為這是只有中國人才有的說話藝術,可是要真仔細想想,這絕對不是什麼糟粕,而是世界通用的說話藝術,回想後世的各個國家的發言人,不都是這一套?
誰會把話說在明面上,不都是用最隱晦的說辭把想說的話說出來,這一套用在哪裡都不會有錯,如果不用,那就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麻煩,當然劉瀾還算好的,只是現在在逐漸適應,想想以前出現類似的情況時,他哪裡會想這麼多,一個允字或者一個不允就解決了一道文書。
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最典型的就是劉瀾對治下頒布的一道決曹審核令,漢代審理案件,各亭里由有三老,選年高有德者,調息爭訟,體現漢代德主刑輔的法制思想,縣由縣令兼理司法,並設縣丞專理司法,郡由郡守兼理司法,並設決曹掾專理司法。
而劉瀾進行改革之後,將決曹設置成為了四級,第一級為各亭最基層決曹,主官為決曹吏掾,第二級為各縣中級決曹,設決曹史專理司法,斷罪決獄。第三級為郡也就是決曹掾史,第四級為決曹從事,最後還設最高級決曹長,由張昭兼任。
這是劉瀾仿照後世設立的司法體系,雖然缺陷很大,但畢竟在這個年代,劉瀾現在有精力做到這些已經真的不錯了,換成任何一方諸侯,這個時候也不會向劉瀾對司法體系投入這麼大的精力。
但劉瀾做事就是如此,既然要改革司法體系,建立軍事法庭那麼就乾脆能做到哪一步算哪一方,先把攤子鋪開,然後一步步完善唄,這就是劉瀾最初的想法,當然他真正的想法還是要把死刑的權利拿回來,交給決曹長來處理。
而在決曹長的處理中,同樣鬥智斗勇的情況發生了,只不過這一回是劉瀾與張昭之間的隔空較量。
張昭對於劉瀾的任免給出的回答是精力不濟,很難兼顧,所以請主公考慮他人,或就保留現有司法體系,以各州刺史為最高決曹長,負責死刑審核,對於張昭請辭決曹長一職,劉瀾有些出乎意料,可細細一琢磨,卻也反應過來他這是在以退為進。
說白了首先是他認為現有的司法體系是健全的,大漢朝已經用了四百年,沒出現什麼問題,其次他是對劉瀾莫名其妙的改革不是很滿意,以他的思想,司法體系完全沒必要改革,畢竟大漢朝的雖然承秦律,但終究還是講究德主刑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