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小說:小鬼當家

第三章:小說:小鬼當家

一晚上就這樣過去了。

李學初發現只要在這個房間里,自己就總是會不由自主的期待著時空隧道突然降臨,儘管明知道這種概率低得微乎其微。一次就比中頭彩還難得了,想連中兩次?做夢!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都沒心思寫書了。」李學初決定不能再在這種小概率的事情上浪費時間了,「房租到期后就搬出去住吧。」

李學初拿起手機仔細搜索了一下裡面存儲的資料。手機里存得最多的是歌曲,中文的粵語的、日韓的歐美的,林林總總有兩三百首,李學初平時聽歌很雜,感覺過得去的都聽,音樂播放器也給他設置了邊聽邊下的功能,可惜基本都是新千年之後的,現在拿去賣未必吃香,再說自己連簡譜都不會認,各種風格各異的歌一首接一首的「創作」出來也太詭異了點,這個留待以後吧。

其次就是各種軟體了,這些東西對現在的自己來說一點用處也沒有了,不過也不用刪,誰知道啥時候能派上用場,搞不好就是一大筆錢呢。再就幾部電影,後世無線網路發達,導致李學初看電影基本上都是在線看的,這幾部還是自己穿越之前下下來沒事的時候解悶用的,可惜都是歐美科幻大片,目前的科技不要說香江了,好萊塢都拍不出來。而要把電影改編成小說,將那些大場面用文字的方式活靈活現的呈現在讀者面前,對還是網文菜鳥的李學初來說還是有一定難度的,放以後再說吧。

悲催的是,手機裡面各網路大神的小說居然一部都沒有。也對,以前都是在線看的,基本上沒下載過,而且看完了就忘了。有些較經典的小說倒是有反覆看過好幾次的,並且對其中的**部分也是印象頗深。但真要自己把小說回憶起來寫紙上的時候,抓瞎了!大致情節都記得到,但要自己寫卻怎麼也寫不出原作應有的效果出來,明明是瞄著馬的樣子畫的,畫出來一看,卻怎麼看怎麼像騾子。

頹然地扔下鋼筆,算了,不毀經典了,還是施行原計劃,把後世的各類賣座電影改編成小說好了。電影片長一般都是90分鐘和120分鐘兩種最常見,改編成小說的話一般字數都能控制在二十萬字以內,挺適合練手的。

決定好要改編後世電影了,接下來就是選題材了。科幻?未來好萊塢真出了不少精彩賣座的科幻電影,黑客帝國啊變形金剛啊阿凡達神馬的,不過這些改編難度偏大了點,放以後吧。還有些軟科幻,盜夢空間、蝴蝶效應、源代碼之類的也不錯,不過目前來說科幻迷在香江還只是小眾。當然也不一定,畢竟衛斯理系列現在也挺火的,或許只是缺少好作品,不過還是放后。變形金剛貌似動畫是八四年美國的孩之寶和日本公司合作出的,這可是一塊大金礦啊,一經推出立刻風靡全球,那種能變汽車和飛機的機器人玩具剛一上架就征服了全球兒童。如果能提前將他搞出來,億萬富翁是少不了的了,而且從84年吃到2014年還是長盛不衰。自己小時候也曾買過變形金剛的玩具,看過動畫。不過可惜自己不會畫漫畫,光用文字來描述的話可能造不成那麼轟動的效果了。算了,還有幾年,到時候再看看怎麼在這個大蛋糕上分一杯羹。

魔幻呢?魔戒小說版已經有了,哈利波特以前只看過兩部,具體情節也記不太清楚了,改編無力。加勒比海盜倒是可以,不過還是放後面寫吧。

還是先寫些簡單些的,輕鬆的搞笑喜劇就是個不錯的選擇。現在正是香江電影的爆發階段,未來十幾年內香江電影將會風靡亞洲,在台灣、東南亞、日韓的票房市場都相當不俗。不過在現在算是初期,基本沒多少公司敢上馬大製作電影,低成本電影還是市場的主流。寫一些不需要太多場景,不用大場面的輕鬆幽默的故事比較容易獲得電影公司的青睞,快速地被改編成電影,賺取稿費。而香江的票房市場似乎也對喜劇電影情有獨鍾,只要劇情不差,好的喜劇幾乎不愁市場,而其他類型的劇情片就不一定了。經典也有撲街得可能,有時候好電影也不代表高票房,尤其是偏文藝性質的。而香江電影的另外兩個法寶:動作片和警匪片現在還未成氣候,這個不急,放兩年再說。

題材選好了,那麼先「創作」哪篇呢?後世的經典喜劇挺多的,但首先最好跟現在的整體環境比較貼近,有電腦、互聯網、手機、卡拉ok之類道具比較多的肯定不行,大哥大都還是新興事物呢,最好是主場景在一些簡單的住宅里什麼的,對外就用電話就行了,主要人物少一些的。縮小了題材範圍,把腦中的電影過了一遍,大部分剔除后。一部小時候看過的電影慢慢地浮了出來。

「呵呵,就寫這部。」李學初終於選好了電影。氣定神閑的坐了下來,搬出繁體字典,攤開稿紙,開始寫上了小說標題:小鬼當家!

這部小說的原電影在一九九零年在眾多高成本科幻電影的包圍下,以微小成本創下了五點三億美刀的全球票房奇迹,主場景就是一處宅院,主角就一個小孩跟兩個笨賊。故事情節也很簡單:8歲的樂仔因為家人舉家外出度聖誕假時慌亂之中不慎將他留在家中,使他一夜之間成為一家之主。樂仔倒是樂得沒有大人干涉,在家中盡情發揮,將家園裝飾成為他心目中的個人遊樂天地。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兩個剛越獄出來的竊賊早已盯上了他的家園並且已經完成了「偵查工作」,正打算乘聖誕無人之際入室盜竊,於是兩竊賊和一個孩童在宅子里不期而遇,圍繞著宅子一番鬥智斗勇,開始了一系列貓鼠遊戲。樂仔與竊賊進行了一番周旋,好好「招待」了這兩個不速之客。在小鬼樂仔利用遊戲陷阱努力抵擋這兩個匪徒的過程中,整個宅院被攪得翻天覆地,兩笨賊被機智的小孩耍得團團轉,狀況連連,笑點層出不窮。最後的結果嘛,當然是小孩成功保衛了家園,笨賊最終落網。

嗯,主情節和各種笑點都記得挺清楚的,這種題材的片子也沒有什麼方文化差異之類的東東,東西方的讀者觀眾基本都能看得懂,而且還是一個系列劇。這部成功后立馬把其他幾部也一併寫上,要不以香江電影目前的跟風速度,一旦拍成電影,類似的題材就會源源不斷的出現,運氣不好的話跟自己的後續故事撞車了也說不定。

先把大致的劇情編了出來,不會的繁體字用簡體先代著,洋洋洒洒兩三萬字一氣呵成。李學初看著寫得滿滿當當的稿紙,頗有幾分志得意滿。

不需要煩心構思情節,今天就能把這個故事寫完了,那麼這篇小說該寄給哪家報社呢?香江的報社還是挺多的,五百萬人的城市報社隨便算算都有二三十家。現在影響力比較大的有星島日報、成報、明報、東方日報等,這幾個都是直到後世依然存在的大報社,不知道是不是都有小說連載。當然,如果讓自己選的話李學初心裡還是優先選擇明報,畢竟是金大俠創辦的嘛,不過聽說挺摳門的?不管了,先投他吧,看看條件能不能接受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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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一九八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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