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因為我的歌,而一曲封后!
那三個女生還在糾結一款千元機的時候,我和依雲已經毫不猶豫的買了蘋果手機。
人都是有虛榮和攀比心的。
那三個女生看到這樣一幕,她們沒有說什麼,有點灰溜溜的離開。
有種,出了口惡氣,打了她們的臉的感覺。
我微笑著,看著依雲這丫頭因為得意,而微微上翹的嘴角。
然而,等那三個女生離開,她緊張的揪了揪我的衣角。
五千塊一台的手機,在她看來,是不敢想象的事情。
拎起裝好手機的袋子,我拉著想要反悔的依雲離開。
「哥……」一走出手機店,依雲顧不得矜持了,她搖晃著我的手臂,急得快哭了,「手機太貴了,退回去吧!」
「沒法退了,別擔心,這是合約機,裡面的手機卡中,也有好幾千塊的話費呢。」
「太貴了,那麼多話費我也用不完,嗚嗚……」
我不聽勸,依雲這一次真的急得眼淚往下掉。
看到這丫頭啪嗒啪嗒往下掉眼淚,我心裡一陣疼痛。
「丫頭,你在學校里受了很多委屈吧,我還真沒想到,你身邊還有那樣的人,你要知道,我是你哥哥,別人不喜歡你,哥哥我來喜歡你,你受到了多大的委屈,我就給你多大的疼愛!」
這樣一句話,讓依雲止住了眼淚,紅了小臉。
「我們並非是在跟風攀比,我們也是有需要才買手機的,我們有這樣的經濟能力,買好一點的手機,有何不可呢,你別擔心蘭姨和爸爸那邊,我會去和他們解釋,等賣了歌之後,我也會給他們買手機。」
在我的循循善誘,依雲終於是點頭了。
她抱住我的手臂,紅著小臉,仰頭看著我,認真的看著,不知道這丫頭是在看什麼。
「回去了,回去我教你用新手機。」
「嗯!」
回家把午飯解決了,我教依雲使用新手機。
這丫頭老是看著我,她滿臉是驚奇。
起初我沒有在意,後來我才意識到,這丫頭很好奇,我對手機這樣熟悉,是不是我以前使用過?
一不小心就會把自己給暴露了啊。
叮囑了依雲一陣,我要去和蘇彩鸞見面了。
昨晚通過電話,蘇彩鸞知道我也居住在名花市,她擔心我把那首歌賣給別人,所以,迫不及待的表示,要在今天見面。
我也覺得越快越好,因為我家裡面極為缺錢呢。
和蘇彩鸞約定的地方,是較為靠近市中心的一處咖啡廳。
距離下午上課時間還有一個多鍾,去和蘇彩鸞見個面,我還能夠回學校上課,時間極為充裕。
走出小區,我伸手攔了一輛的士,直達目的地。
之前那三萬塊,除了買衣服的錢,拿給蘭姨的時候,我給自己留了幾百塊。
不然的話,我現在擠公交的錢都沒有,何況是打車。
抵達咖啡廳門外,我心裡有些小小的緊張,畢竟,這是要和大明星見面啊。
深呼吸一口氣,我走進了咖啡廳里。
距離約定的時間還差一點,我本以為蘇彩鸞還沒有來。
然而,我找尋位置,打算坐下來的時候,看到戴著墨鏡的蘇彩鸞,和兩個人坐在咖啡廳的角落位置。
戴著墨鏡,坐在角落,很明顯,蘇彩鸞是擔心被別人認出來。
我一眼就把她給認出來了,蘇彩鸞是在紅火了之後,我才知道知道她的存在。
如今的蘇彩鸞,看起來極為年輕,幾乎是和我同齡。
怪不得要兩個人一起陪同,她擔心被騙啊。
陪同蘇彩鸞過來的,是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來歲,也戴著墨鏡,看起來像是保鏢,但卻和蘇彩鸞坐在一起。
女的身著黑色的職業套裙,盤著頭髮,臉上沒有什麼表情,看起來乾淨利落,一絲不苟,像是蘇彩鸞的經紀人。
我心裡沒有了緊張,反而是覺得有趣。
往蘇彩鸞那邊走過去,那戴著墨鏡的男子在不耐煩的嚷嚷著,「我覺得什麼陳聖宇就是騙人的,他有那種才華,為什麼不直接和公司里的人接觸,直接約你,而且還是利用微博,我覺得他絕對是你的粉絲,而且是很瘋狂的那種,想要見你一面,不擇手段……」
那男子說出這樣一番話,蘇彩鸞有些不高興。
我微笑上前,「沒錯,我確實是蘇彩鸞的粉絲。」
我有些突兀的出現,把蘇彩鸞三人嚇了一跳。
那男子頓時露出幸災樂禍的微笑,「看吧看吧,我說了……」
「是陳聖宇先生嗎?」蘇彩鸞聽出了我的聲音,她微笑站起身,朝我伸出白皙的手。
「我是陳聖宇。」微笑著,我和蘇彩鸞握了握手。
模樣乾淨利落的職業套裙女,她也站起身,朝我伸手過來,「你好,我是彩鸞的經紀人,向陽雪。」
還真是有趣的名字,我微笑點頭,「你好。」
那個墨鏡男沒有站起身,蘇彩鸞她們也沒有介紹。
不過,我認出那男子是誰了,他也是個明星,名字叫做雲傑。
當然,他也是個二線明星,一直處於不溫不火的地步。
「由於這是公共場合,擔心遇到麻煩,所以,抱歉。」蘇彩鸞指了指自己戴著的墨鏡。
和別人談話合作,戴著墨鏡是很不禮貌的事情。
但我沒有在意,「沒事,我理解。」
「陳先生,你還真是年輕啊,真是嚇了我一跳!」蘇彩鸞露出陽光的微笑。
「彼此。」我也笑了笑。
我和蘇彩鸞很是愉快的在聊天,坐在一旁的雲傑不樂意了,「陳先生,不管我怎麼看,你都是個高中生吧?」
雲傑有點不懷好意,但我沒有在意,「沒錯,目前我是高二年級的學生。」
聽到我這樣說,雲傑頓時笑起來,好像是我是在作死一樣。
蘇彩鸞和向陽雪一陣驚訝,沒想到我竟然會是高中生。
「高中生也能夠寫歌啊,我還真是沒想到。」雲傑的語氣充滿了嘲諷。
「俗話說,自古英雄出少年,雖說我不是英雄,但十二歲的甘羅能夠成為宰相,十七歲的我,為彩鸞寫一首歌,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吧?」
「這句話說得好。」模樣幹練的向陽雪露出微笑,「陳先生傳送過來的歌我也聽了,的確非常好。」
雲傑頓時鬱悶了,他黑著臉看著我,「你能夠證明那首歌是你寫的嗎?」
「不能。」我露出個抱歉的微笑,「實際上,我甚至沒有接觸和學習過音樂,但我有著我自己的填詞作曲方式。」
我事先說明這樣的問題,不然以後會很麻煩。
沒有學習和接觸過音樂,這點,讓蘇彩鸞和向陽雪很是驚訝。
「你的意思是,你不懂音樂,那你是如何填詞作曲的?」雲傑好笑著。
「我說了,我有我獨特的方式,你們不必擔心我抄襲,簽合同的時候,會簽署版權轉讓合同吧,如果到時候出事了,我會承擔所有責任!」
「哼,你能夠承擔什麼責任,就算把你關進去監獄又能夠怎麼樣,彩鸞受損的是人氣……」雲傑這樣嚷嚷著,好像認定我是抄襲一樣。
而這個時候,我將我的身份證拿出來,放在桌子上,我有著底氣。
蘇彩鸞和向陽雪對視一眼,兩人露出微笑,做出了決定。
「陳先生,我相信那首歌曲是你的原創。」蘇彩鸞露出微笑。
「謝謝。」
「這是我草擬的合同,請陳先生看一下。」向陽雪從公文包里,掏出厚厚一疊合同。
接過合同,我隨意的翻了翻,相信向陽雪不會騙我,我沒有太在意,「關於那首歌,我想一次性賣給你們,價格方面,我想要高一點,因為我急需用錢。」
「你理想的價位是多少?」向陽雪朝我詢問,如今是進入了議價階段。
「五十萬。」我露出微笑,沒有獅子大開口。
「你是在做夢吧,你以為自己是金牌詞人嗎,就算是……」
「我同意這個價錢。」
蘇彩鸞打斷雲傑,微笑點頭。
「彩鸞,就算你答應,公司也不會花五十萬買一首歌……」
「我知道,所以我是以私人名義向陳先生購買這首歌的版權。」
雲傑目瞪口呆,向陽雪在一旁點頭,「那我需要準備新的合同。」
我起身朝蘇彩鸞露出感謝的微笑,「你的決定非常正確,我有足夠的自信相信,你會因為我的歌,而一曲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