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邂逅雲端
從普遍的情況來講,每個人都渴望經歷一次邂逅,那些緣分和巧合,早在腦海里排練過數十上百遍的呢!恰當的時間,恰當的地點,恰當的方式,發生一場不期而遇。我就是普遍人群中的一員。我還一直話在唯美愛情觀中,覺得愛情應該是突發的、偶然的、像雷電一樣,你無法知道它在何時出現、劈向哪裡,也無法安排。
一個地球224個國家,70億人,在旅途中遇見了一個一見鍾情的男子。著實沒想到,同樣是因為誤機而改簽到同一排機位。
可是,我們生活在不同的城市,只旅途中偶然相遇,這種一見鍾情其實是很薄弱的,被艷遇的機會倒是挺大的。
那個男人是我喜歡的男人,百分百肯定!要不要試一試呢?望著那片雲端,陷入了沉思。
科學點說,即使來自不同的城市,我相信只要彼此有一點磁場接近,彼此擁有善意,發展為愛情也有機會。世界上每一種感情,在發生的時候都只是半成品,它需要人們進行後期加工。只不過,沒有人能優先知道結局,沒有人能提前看到成品。和賭博一樣,不到揭盅的那一刻,沒有人知道結果,這樣的人生才刺激呀。
文藝點說,幾十億人中能遇到就是上天賜給的最大福分,能相遇就珍惜,能相愛就長守,我們沒有前世更沒有來生,只願過好今生,上天賜的一見鍾情,若錯過了就什麼都沒了。
為什麼要生活在制定的規則里,試圖用規則衡量自己、約束別人。我不是強者,卻也不願意示弱,用規則把愛拒之門外,這不科學。規則一次次被推倒,又一次次被重建,它本身就毫無意義。
以上分析:我想認識他。
時間過的很快,一個半小時的航程,俯仰之間就要過了。
「認識就是緣分,下了飛機請你吃飯。」宋飛一臉真誠地邀請。
「不用了,我的朋友來接我的。」我卻笑著推辭了。
「男朋友來接嗎?」宋飛一臉好奇地問。
一瞬間,那個高大的男人也轉來臉來,我在四道目光下被迫回答。
「不是的,朋友順便接一下」我仍舊微笑著回答。
那個男人貌似很滿意的扭過去臉,又假裝不聽我們談話了,這人還真怪。
「我們第一次來深圳,想去深圳市區看看,方便搭一下你朋友的便車可以嗎?」宋飛一臉期待的問。
我沒有立即作答。只是看了一眼那個高大的男人,他對我淺淺一笑。這淺淺一笑地氣場,我是無法不被影響的,對我而言只要對我一笑就等於放射超過兩千萬瓦地電力。
我點了點頭笑著說,「等下飛機后可以開機時我打電話問我朋友,若可以的話我就說你們是我的朋友,順路回深圳市區。」
飛機降落滑行,我就撥通電話。向宋飛和「他」擺出了OK的手勢,其實捎帶他們也是在情理之中,一是助人為樂,本身就是個熱情兼熱血的人,而且為人仗義極了,二是捎帶的還有一個我看上的男人,不想和他失之交臂。
來接機的是我爸爸的學生,名叫蕭林,在深圳開學術交流會。得知我途徑這個城市,獻殷勤招待,還在開會的酒店給我留了個房間,特意來機場接我。
到達廳,同個航班的我們又是倒數后三名,通道里只能望見前面人的背影。一個女孩子站在洗手間外傻傻的等著兩個陌生的男子,他們才認識兩個小時,還真是花痴沒限度。
兩個男人同時從洗手間出來,高大的男人矜持傲慢,沉穩中帶著嚴肅,而宋飛個子是矮了些卻也國際臉孔世界通用,氣質上一個很男人,一個倒也對得起國家對得起黨對得起人民。
不過看了這麼多人,還是覺得那個高大的男人最搶眼,還真是打擊別人的自信心。如果這裡是叢林,他是一個是威嚴的獅子,宋飛卻像一隻白面狐狸,我就是一隻小白兔。話說一隻小兔和兩隻猛獸站在一起,還真是好笑。
獅子和狐狸跟著小白兔去取行李,行李之所以託運是因為化妝品超標,裡面還有IPAD,筆記本Mac,裝在一個LV的大號提包里。
心裡有著興奮和緊張,在唯一清醒的瞬間,突然想到一個大問題——受花痴迫害,既然聊了一路連人家名子都不知道。
「請問,怎麼稱呼你——」
「我叫宋飛。他是折總。」某飛在一旁插嘴。不知怎麼,我覺得宋飛有點興奮,但沒人理他。
第一反應是對自己的漢語理解力產生了懷疑,「折總」,第一反應成了「蛇總」,這個世界上會有人姓「蛇」,懷疑的看著那個高大的男人,慎重起見要求他再說一遍,他解釋道是多音字,也就是打折的「折」不過中文發音是「she」。
嘿嘿,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姓。
要知道語言是人類之間溝通的橋樑,有時候語氣決定著關係,若一直生疏的話,一輩子也別想關係更近一步,那樣也不像是朋友。於是我笑嘻嘻地說。「我叫你小蛇,稱他為老宋,你們叫我靜語就好了。」
航線行李轉盤上,直射搜尋著我地行李,掃了一圈終於找到,既要轉向另一頭。
「終於看到了,就是那個包。」我指著一個包道。
小蛇二話沒說,人高步大,結合兔子地速度走了過去,真有風度,看著他的背影,他這樣高大強壯,而且還那麼有風度,我花痴而迷戀的看著他的背影,情不自禁的擦了擦並不存在的口水。
很迅速,小蛇快步走回來,左手拎著他地商務包,右手拎著我地LV大號包。我定定看著他,他卻低下頭去,然後他慢慢慢慢的走過來,離我越來越近,身材好迷人,胸肌也迷人,眼睛深邃更迷人,眉毛毛茸茸的,鼻子高,嘴唇——
所謂飽暖思淫慾,無聊發花痴,小蛇同學沉著冷靜,男人味道中帶著些狂野,長的又有型,正是我喜歡的猛獸型獅子男。
唉,今天的白馬王子就是他!雖然我倆還不熟,當男朋友用一下也是很養眼的嘛。
一瞬間,我卵蟲上腦,挑釁的一抬下巴,得寸進尺地說,「我那個包,你幫我拎著唄。」
「我這麼大我還是第一次幫別人拎包呢。」他沒拒絕,就見他眼神莫測,也看不出什麼情緒。
「幫女人拎包是男人的風度,只能怪你平時不夠風度吧!」我譏諷的喃喃而語,興奮的不行。
小蛇也沒有說什麼,幫我拎著包,一同走向了機場到達大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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