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迄今為止最差勁的時尚概念(五)
宋芒一直覺得自己,不適合穿高跟鞋。
她的身材很高,1米7左右,穿上高跟鞋,就高上加高了,往人面前一站,簡直就是一座秀氣挺拔的玉女峰。
這個感覺,臭男人應該體會得很明顯,只要她穿著高跟鞋上班,他就頭大了一圈。因為宋芒一站在他面前說話,就襯出他衣服底下的小來,需要仰視才能交流,所以格外的不自然,很難受,卻不好意思說出口。最後一見她,都要忙不迭地給她讓座。坐下來說話,就不需要抬頭了。當然,這只是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因為穿高跟鞋的確很辛苦。尤其學穿高跟鞋的時候,更辛苦。
有段時間,宋芒穿著後跟10CM長的高跟鞋走路,走了大概一條街的距離,前腳掌就有點疼了。一開始她以為是自己練習得不多,於是就多走了好幾次,可是痛感依舊,甚至還走出了泡泡。這讓她有些訥悶,莫非自己天生就不是穿高跟鞋的料?!莫非上天給了她一個優秀的身高,就不給她穿高跟鞋的機會。
有朋友遭遇到這種痛苦后,就斗咒發誓說,以後打死也不穿高跟鞋了,不想讓自己腳受罪,別人眼享福。
可是,宋芒總覺得,穿不穿高跟鞋,不全是為了取悅他人、勾引他人——就像瑪麗蓮•夢露那樣,不僅經常穿著高跟鞋出現在世人的面前,而且還把自己高跟鞋的右鞋跟統一截去1/4英寸,走起來,就右搖一下左擺一下,搖擺得你心裡難受,貓撓了一樣。自己沒有這樣的本事,也不敢做這樣的事情。
對自己來說,喜歡穿高跟鞋,有時,也僅僅是因為喜歡。就像老鼠愛大米蜜蜂愛鮮花蒼蠅愛臭狗屎。
尤其是她看到了青島姑娘腳上的「風情」,她那心裡,也為之激動。
青島姑娘算不上什麼明星,但她卻能將高跟鞋穿得很看。宋芒也發現,自己喜歡的女明星,都是能將高跟鞋穿得好看的那些人。
比如ScaletteJohnson,她就曾將LOUISVUITTON07夏季新款超高跟細帶高跟鞋,穿出了極致的性感……
而奧黛麗•赫本,穿Givenchy固然好看,當她踏上那款SalvatoreFerragamo的高跟鞋后,同樣也搖曳生姿。
這也許是愛屋及烏吧,由人及鞋,或者說是由鞋及人。不知道到最後,自己是喜歡鞋多一點,還是喜歡穿鞋的人多一點。
宋芒喜歡的鞋,還包括那種黑色漆皮的高跟鞋。這種鞋子具有百搭的特性,幾乎在歐美那些潮流浪尖上的女人的腳上,觸目可見。而紅色款更多的是在派對上看到,同樣是吸引眼球的法寶,而且不會搶禮服裙的風頭;另外,還有那種將寶石和鞋面結合在一體的鞋子,更是招人喜愛——不,疼愛了。
不論是MarcJacobs家大塊水晶的可愛設計,還是義大利設計師GiuseppeZanotti碎鑽的優雅點綴,宋芒都覺得,穿在自己的腳上,自己就站在了北京之巔……
不,全世界之巔。
當然,她也有很隨性的時候,不想把自己裝扮得很正兒八經,像每天都要去參加派對,或者時刻準備著參加派對。所以,她也喜歡那種有麻質跟的高跟鞋。這種鞋雖然容易給人不夠大牌的感覺,但是要搭配起一些民族風連身裙,再背著大大的麻編包,也可以享受著「草民」亦時尚的快感。想要找這樣的鞋,可以去看看StellaMcCartney,它甚至有超個性的全麻草編織款。
也正是因了高跟鞋,宋芒和閨蜜之間,才開始有了共同話題。起先兩人只是平平淡淡地交往,突然有一天,宋芒意外地發現,閨蜜居然也很喜歡高跟鞋,更沒想到,閨蜜對穿高跟鞋那麼有經驗,都可以做她的老師。
閨蜜說,「你若想穿好高跟鞋,其實很簡單,做好這三個方面就基本上可以了。
首先,鞋好。如果你想要高跟,又不想那麼辛苦的話,那麼鞋子的質量是很重要,不要買便宜的鞋子,因為鞋子貴就貴在它的粘和膠水,好鞋子穿起來舒服感很不一樣。當然,你可以選擇那種跟比較粗的,這樣好走路,錐形跟和細高跟絕對是活受罪;
其次,腳掌先著地。也就是說,你在行走的過程當中,要學會用自己的腳掌保持平衡,同時注意後面不要多晃動;
再次,你要忘記這個世界上還有平底鞋這麼回事。或者,在穿著的時候,你要時刻告誡自己,『穿著高跟鞋的不是我的腳,不是我的腳。』這樣,把這雙腳想象成別人的腳,你就會好過一點。
其餘還想說的就是,你要買多幾雙備用,輪流來穿,不要一雙鞋子穿到底,褲裝的就搭配粗跟和船跟的鞋子,穿裙子就選擇細一點的跟,楔形跟也很不錯,搭配裙子很漂亮的,很多明星穿起來都很好看,並不是一定要細跟才好看……」
聽得宋芒簡直就是「如雷貫耳」,心悅誠服。
閨蜜還說,「當然了,你也沒必要非穿那種很高跟的鞋子。別老整10CM、16CM的,那些都是女明星來我們這邊拍雜誌才會去穿,而且他們都是用車代步,並不需要走那麼多的路,但是你用這種鞋子來上班走來走去,不出事才怪。
你看過米蘭時裝周普拉達2009春季秀場沒有?就因為鞋跟太高,穿上去,腳背幾乎90度垂直於地面,更何況前腳掌底還墊高至少5CM!所以前後就有2位模特連續摔跤,就在觀眾的面前,一個個痛苦不堪地倒下,直接摔了一個屁股蹲兒,如果不是前排觀眾伸出援助之手,她們的摔相將更為慘烈。其中一位,還是初次登台,便被抓到這樣的鏡頭,是不是也真夠糗的?!當然,美女失足,焉知非福?
不過,我還是弄不明白,這些大品牌是有施虐傾向,還是喜歡病態美,就像我們古時,男人都要女人纏小腳一樣,於是才這樣?!你說,這種鞋在實際生活中,有什麼應用的價值?!……」
這讓宋芒都產生了一些錯覺,以為穿高跟鞋是這個世界上最危險的行為,是女人生命和健康最大的潛在殺手。不過再一想,這哪裡是錯覺呢?!
面對閨蜜的疑問,宋芒突然又想起了《TIME》雜誌十問GiorgioArmani中的一問。這問題是,「你至今為止見過的最差勁的時尚概念是什麼?」GiorgioArmani答,「最不好的趨勢是,我們的設計師忘記衣服並不總是穿在6英尺(1米83)高的模特兒身上。我們經常忘記時尚產品應該是給活在現實世界中的人設計的。」
宋芒暗暗地笑了一笑。這個老傢伙,其實還蠻真誠的。
可是宋芒還是有些擔心,「如果我不穿那麼高的高跟鞋,走路還是疼,怎麼辦?」
閨蜜就哈哈大笑,「那就找男朋友抬著走。」
「如果沒有男朋友怎麼辦?」
「最好的方法是把比較高的高跟鞋穿在手上,這樣走再長的路,腳就不疼啦。」
「Wow!真是好主意,」宋芒看了看閨蜜,「你這麼喜歡高跟鞋,那你平時穿不穿?!」
閨蜜很誠實,「一般不穿。」
「那你還買高跟鞋?!」
「呵,」閨蜜笑了笑,「我沒辦法穿高跟鞋,但我可以欣賞它們。我可以把它們掛在自家的牆上,就當是藝術展示品了。」
「好辦法,」宋芒由衷地讚歎。
認識青島姑娘之後,宋芒也在MSN上,與她聊天的過程中,說到了她的高跟鞋,自然,宋芒也想和她探討一下穿高跟鞋的技巧。
青島姑娘卻說,「沒什麼技巧,就是拚命地穿,穿到你摸自己的腳板,都沒半點感覺就行,或者全是繭。」她還很驕傲地說,「到目前為止,除了那些跟特高的,我都可以穿著高跟鞋跑步。」
宋芒說,「牛,別人是一手的絕活,你就是一『腳』的絕活。」
青島姑娘卻嘆了一聲,「在這個圈子裡混,還能怎麼辦呢?!」
事實上,宋芒沒親耳聽到青島姑娘的嘆氣,但在這幾個字的字裡行間,宋芒又讀出了一份無奈。宋芒能想象,青島姑娘敲出這幾個字時的樣子。
是啊,人都是被逼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