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美女,三百做一次

第三章:美女,三百做一次

買完單后,從雅韻西餐廳出來,沈傲霜到旁邊找了家安靜的小店,點了自己喜歡吃的日式豆腐燒和港式鴛鴦吃飯。

剛吃完,電話又響起來,一聲比一聲急促,她皺著眉頭接起來一看,不出所料果然是老媽打來的。

「沈傲霜,你怎麼回事?你三姨剛才打電話把你相親的事都給我說了,你不樂意直說就好,為什麼胡說八道?」沈媽媽的脾氣,向來都是火急火燎的。

「我胡說什麼了?」沈傲霜臉色微變道。

「你和人家男方說你不是處女,還說別人是性冷淡,你三姨剛才在單位一說,這事都傳成大笑話了,我真不知道你天天在想什麼!」沈媽媽顯然是很惱,語氣也很差。

「哪有這回事,我只是不認同他的觀點而已,你養了我二十五年,我是什麼人你不清楚嗎?」沈傲霜真是又好氣又好笑,沒想到徐康寧會這麼抹黑自己。

「本來倒是清楚,但自從你五年前和姓韓的小子談戀愛后,我就不能再明白你,真不知道那小子什麼地方好,把你迷得神魂顛倒了五年還不清醒。」沈媽媽在電話里恨鐵不成鋼的咆哮著。

沈傲霜的心猛地一沉,臉色也變得有些難堪,她故作平靜的說:「我有事先掛電話了,媽。」說完,就把電話掛掉,直接設置成飛行模式。

她覺得心裡一陣一陣的嘔得慌,走出店門口沒幾步,就衝到垃圾桶面前吐了,把剛才吃的東西全都吐個精光,甚至連胃裡的酸水也吐出來才覺得舒服一些。

站在那,大口大口的喘著氣,看著眼前車來車往,想起往日與韓晨宇相處的一幕幕,她覺得頭昏、眼暈。

旁邊有一條窄巷子,一眼望不到頭,裡面沒有人煙,看上去很安靜。

她扶著牆走進去,一步步的往前走。她也不知道自己想去哪,只想找個地方好好靜靜,梳理自己的情緒,又或者是——療傷。

「美女,三百一次,比市價高一百,做不做?」一個尖利淫邪的聲音在她耳邊響起來。

她抬頭看去,眼前不遠處站著一個光頭,四十歲左右,皮膚很黑,穿著破破爛爛的衣服,手臂上還有青灰色的刺青,看起來又醜陋又粗俗。

「做什麼?」直覺告訴沈傲霜,光頭不是好人。

「zuo愛啊,你在這容秀巷,不是賣的嗎,裝什麼正經?」光頭叉著雙臂,大大啦啦的說。

沈傲霜微微一怔,才反應過來,這條狹窄的巷子原來就是蘭城有名的「粉燈區」。

她兩邊看了看,果然密密麻麻都是理髮店,這些理髮店白天關門不做生意,晚上亮起粉色的燈,專門招攬男性顧客做不正當的交易。

「你找錯人了,我是記者。」沈傲霜扶額,冷冷道。

光頭眯縫著小眼睛,上下打量了她半晌,才笑呵呵的說:「原來是女記者,來卧底嗎?我還沒嘗過女記者是什麼滋味呢?不如我們今天試試吧。」說著,他就沖著沈傲霜撲過來。

沈傲霜轉身就跑,她剛剛吐過,身體虛弱不堪,加上男女體力懸殊,哪裡是這個壯漢的對手。

很快就被他從後面拖住手臂,狠狠的往牆壁上按下去。

她想大呼救命,但這條窄巷子里安安靜靜,一個人也沒有,外面車來車往沒人往裡看,就算被人注意到,也多半當她是粉燈區的女郎而已。

「你別亂來,我會報道你……」她慢慢的冷靜下來,沉聲對光頭說。

「報道我怎麼樣讓你舒服嗎?你喜歡被人知道細節我也無所謂。」光頭滿臉橫肉抖動著,伸出手來把她的嘴給堵住了。

「唔唔……」她扭動著身子反抗,假如她知道自己的掙扎會對光頭造成什麼樣的刺激,她肯定寧死都不會這麼做。

「小貓咪,你真是太漂亮太有女人味啊,我受不了了」光頭說著,就把她的身體抵抗在牆壁上,伸出手去胡亂的撕扯她的衣服。

兩人的體力懸殊,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對手,奮力掙扎未果后,沈傲霜用力的咬著下唇,兩行眼淚傾瀉而下,尊嚴、自信、沉著,在一瞬間都被消磨殆盡。

她痛苦而屈辱的閉上了眼睛。

但,身後的男人似乎沒有了動靜,捂著她嘴巴的臭手拿走了,就連撕裂衣衫的動作也停止。

「你要幹什麼?」聽到光頭男在後面哇哇大叫喊。

心中一喜,沈傲霜轉過臉去,就看到一個身材高大帥氣的男子站在她的面前。

他一隻手扯著光頭男的后領,像是拎猴子般把他拎了起來,光頭男奮力的掙扎著想要掙脫,卻一點辦法也沒有,滑稽的樣子就像只小丑。

「滾。「男子輕輕地拋開光頭。

光頭骨碌骨碌在地上打了幾個滾,才爬起來凶神惡煞的指著男子說:「你是那條道上的?信不信爺找兄弟來宰了你?」

「是嗎?」男子眯起了眼睛,嘴角微微上揚,帶著一抹凜若冰霜的笑。

不寒而慄。

「你……你走著瞧,我記住你了……」光頭抱著被捏的生疼的手臂,像陣風一般逃竄而去。

男子轉過臉,眸色灼灼如星,對沈傲霜問道:「沒事吧?」

「沒事。」沈傲霜點頭應著,眼淚簌簌的落下來。

「我送你出去。」男子的聲音淡淡的,聽不出悲喜。

沈傲霜抬頭看他,二十七八歲,一身白色的休閑打扮,一張稜角分明的臉。臉上透著冷峻和漠然,眼眸漆黑深邃,透射出寒光凜然,讓人不敢逼視。

他鼻樑挺拔,唇形的弧度完美,唇邊綻著若有若無的笑意,顯得高貴優雅,慵懶閑適,從容自若又不乏氣勢逼人。

沈傲霜微微一愣,她做記者幾年,也算閱人無數,卻從來沒有見過溫潤和冷傲兩種氣質,可以同時被一個男子詮釋的這麼自若,這麼迷人。

「陪我去喝酒吧。」雖說這個男人長得俊朗出塵,又見義勇為救過他,沈傲霜可不會對他有什麼好印象。在「粉燈區」出現的男人,又會有什麼好貨色。

但她現在心裡一陣一陣的抽搐的疼,她需要一個人來陪,僅此而已。

「好。」男人眯著眼睛望著她,猶豫片刻答應了。

「放心,我請你,我不會讓你吃虧。」沈傲霜從包里拿出錢,在他的眼前晃了晃,很大款地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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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婚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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