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到何時才叫愛?
很多人問我喜歡他,他喜歡我,這樣叫愛嗎?還差什麼才算可以放心去愛,真正相愛?
其實愛沒有標準。單憑感覺可以叫愛,但不夠深刻容易動搖。抱有深刻感覺也可以叫愛,卻未必感到安全,總有憂患。原來還有更大的愛,那是對生命的信念,和平靜。
一般人的愛是要投入,付出,需要時間和耐性。然的愛可以越時間,但不是這裡討論的範圍,因為我們還沒有能力領會。
愛是當大家相處很久,懂得互相體諒和付出后,才會孕育出來的果實,在此以前的都談不上是愛,那只是感情上,性別上、**上的慾念或磨合的過程而已,甚至可以說是自我的產品,是我們借另一個人滿足自己被接受、認同和奉承的感覺。
再深入的愛,就不再在自我的層次,那又是更遠的天空,先不要好高騖遠。
愛情初段難免是建立關係的投資,這也不壞,不要吝嗇。沒有付出,我們也不懂應怎樣去了解一個人,跟一個原來陌生的人相處。透過相處我們知道痛苦,感受喜樂,看到執著,明白人生,需要成長。這時才算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