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章
狗崽子正式擁有居住權之後,又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名字——粽子。粽子的名字是方措取的,形象生動地表達了他對食物的熱愛及忠貞之心。不過名字這東西對方牧來說就是個屁,他依舊叫他狗東西。
大約是吃好喝好生活安逸的緣故,這狗東西見風就長,才幾個月的時間,就長了一圈兒。方牧原來覺得吧,人他都養了,何況一隻狗,養就養唄,一口剩飯的事兒,後來發現,真是,太天真了——
狗東西又開始叼著他的鞋子滿屋子撒歡兒,方牧順手抄起手邊的一本雜誌丟過去,準確無誤地砸得狗東西暈頭轉向。這小東西記吃不記打,等從地上爬起來,搖著尾巴諂媚地繞著方牧的褲腿打轉兒。
方牧理解不了狗的世界,不耐煩地一腳將他踢開,走進洗手間,搬開了抽水馬桶後面的水箱,伸手往裡面摸索,一會兒就摸出一個塑封袋來,塑封袋裡是幾卷用皮筋捆著的大鈔,以及,一把黑洞洞的手槍。
方牧沒動那些錢,依舊原封不動地放回了水箱,把槍拿在手中,利落地卸了彈匣,查看了裡面的子彈情況,又扣上,將槍別在了后腰,拉好襯衫下擺做好掩飾。做完這些,他抓了鑰匙,下了樓進了悍馬。
龐大的越野車留下一路狂野的塵土飛揚。
見面的地方是臨市的一個茶館。方牧甩上車門,邁開大步,徑自走向包廂。幽靜的小包廂內,古琴悠悠,曠遠而寧靜,一個五大三粗的男人盤腿坐在榻上,信手泡茶。
方牧進了屋子,只管坐到男人面前,拿過他剛泡好的茶,一口喝盡,嗤笑道,「你說你頂著一張報復社會的臉,干著這麼一件佛光普照的事兒,不覺得變態嗎?」
男人對方牧牛嚼牡丹似的豪飲視而不見,反唇相譏,「你說你一挺精神的小伙,非要把自己往牲口那一欄安,得多想不開。」
基於尊敬老人敬愛上司以及怕挨打,方牧沒吭聲。兩個人面對面坐著,誰也不說話,比著沉默。良久,方牧先動了,一撩襯衫,將后腰的手槍拿了下來,放到炕桌上,見對面的男人依舊不為所動的樣子,又往他的方向推了推,說:「一年前就該上交了。」
男人終於從泡茶的間隙中抬起頭來,他有一張非常陽剛的國字臉,濃黑的眉毛下一雙如最老練的獵人的眼睛,本該正氣十足的五官,被一條從左額角橫貫鼻樑直到右耳耳後的疤痕給破壞了,那傷疤深可見骨,幾乎將他的臉劈成了兩半,乍一看,絕對有止小兒夜啼的功效。他若有實質的目光落到方牧的臉上,如刀般一刀一刀地深深審視,然後嘴角微微扯了扯,露出一個不是笑的笑,「幹嘛,養豬的日子過上癮了,一年還不夠?行,我給你批假。」
「不是。」方牧收起了懶洋洋的表情,淡淡地說,「我想過正常的生活。」
男人的眼睛危險地眯了眯,壓抑著暴虐的脾氣,冷聲道,「把槍給我收起來。」
方牧笑了笑,好像壓根沒聽出他語氣里的威脅,故作輕鬆道,「這不好,不合規矩。」
「放屁!」男人暴喝一聲,「你他媽壞規矩的事兒幹得還少嗎?」
方牧依舊嬉皮笑臉,男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先前的暴怒被一種深不見底的平靜取代了,他說:「方牧,我們這種人是沒有正常生活的。」
方牧沒說話,他看看眼前的男人——老馬,他的上司,他理解他,因為他一夕之間失去了妻子和六歲的女兒。但方牧覺得自己跟老馬是不一樣的,他現在不是孑然一身,他還有一隻小崽子要養。
方牧沒去跟老馬爭辯,只是站起來,說了一句,「就這樣吧,我走了。」
老馬沒去攔他——如果方牧真要走,沒人攔得住。只是在他即將出包廂的時候,老馬開口了,他問:「這一年睡得好嗎?」
聽起來像是純粹的關心,方牧的腳步頓了頓,臉色有一瞬間的難看。老馬臉上劃過一絲瞭然,接著問道,「還在吃藥?」
這回回答他的是關門的聲音。
方措低著頭走出校門,門口擠滿了接孩子的家長,一個講話漏風的小豁牙一陣風似的刮過他身邊,衝到一個踩著高跟鞋的苗條女人面前,嚷道,「我數學考了九十五分,我要吃肯德基,肯德基!」
女人笑容滿面地接住兒子,響亮地在他腦門上親了一口,「真的?寶貝兒真棒,咱們叫爸爸帶我們去吃好吃的,冰激凌好不好?」
「肯德基,我要吃肯德基!」小豁牙堅決地捍衛自己的摯愛。
方措抬眼看了一眼,又漠不關心地低下頭,走自己的路。他的書包里揣著兩張滿分的試卷,比那個九十五分不知道漂亮多少,換到任何一個家長面前,都是值得高興炫耀的事兒。方措也覺得挺高興的,但他不知道方牧會有什麼反應。方牧一向不關心他的學習,一不檢查他的作業,二不過問他在學校的事情。全年級三百多個學生,他是唯一一個脖子上掛把鑰匙的小孩兒。
方措不覺得自己可憐,他似乎天生對別人的看法漠不關心。開學兩個多月了,他沒結交一個朋友,沉默寡言,獨來獨往,只一門心思地吸取知識,令他的班主任又是擔憂又是忍不住的欣喜。
走到公寓樓下,又看到同樓的小胖子,小胖子放學了也不回家,書包扔在一邊,趴在一塊大石塊上對著試卷上慘不忍睹的分數塗塗改改,看見方措,飛快地用小胖爪子遮住了分數,目光警惕而有餘悸。
方措完全無視地走上了樓,意料之中的,方牧不在家,粽子歡快地在他腳邊亂轉,企圖撲上來。方措在飯桌旁的凳子上坐好,打開書包,掏出兩張試卷,試卷頂端鮮紅的一百分耀眼而漂亮。方措看了一會兒又仔仔細細地將試卷疊好,小心翼翼地放進書包里,然後掏出本子開始做作業,聽見樓下熟悉的汽車發動機的聲音,他迅速地跳下凳子,跑到陽台上踮著腳往下看——果不其然,是方牧回來了。
他從車上下來,甩上車門,大步地朝樓里走來。他走路的姿勢跟其他人都不一樣,脊背是永遠挺直的,神情是心無旁騖的冷漠,步子很大,沒有猶疑,行走間好像帶著漠北的朔風。
方措一溜煙地跑回屋裡,替方牧打開門,沒一會兒就見方牧的身影在樓梯間出現。
對於方措在門口迎接自己這回事兒,方牧表示純粹吃飽了撐的。方牧進了屋,先是將腳上的鞋子踢得東一隻西一隻,然後從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大馬金刀地坐在沙發上。方措將方牧的鞋子收好,放到門口,又巴巴地走了過去,挨在沙發邊上不吭氣兒。
「幹什麼?」方牧斜睨了他一眼,有點奇怪,「作業做完了?」
方措點點頭,想到自己要說的事兒,臉有點微微泛紅,像是緊張又像是難為情,哼哧了半天才小聲地開口,「我考試考了一百分。」
方牧狐疑地看了小孩一眼,「真的?」
「真的。」小孩兒轉身跑到飯桌邊,從書包里拿出兩張試卷給方牧看了。
方牧瞥了一眼,笑了,「喲,這是邀賞來了。」不及小孩兒惱羞成怒,方牧使勁地揉了把他的腦袋,「行,今天是個好日子,咱去吃大餐慶祝慶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