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話 海陸空大作案
咱們開始今晚的第三個故事:海陸空大作戰,哦,不,是海陸空大作案。這個案子是我以前部隊的老領導講給我的,那時他已經轉業在地方公安局任職了,是預審科科長,在一次聚會上他告訴了我這個案子,聽完我久久無語。這個案子發生在2003年的春夏之交,有一天,有一個中年男人來報案,說自己的女兒被搶劫輪姦了,女兒受到很大刺激,班也不上了,天天在家以淚洗面,家人怕刺激她,不敢帶她來報案,所以父親獨自來報案,請求出警。接案的同志也比較重視,畢竟是發生在省會城市的繁華地段,涉及到輪姦,考慮到社會影響比較惡劣,就同意帶相關人員上門去做案情調查和取證鑒定。
經過警察的耐心詢問,得知:前幾天晚上,女孩和他男友(據說發展很深入,要結婚了)出去玩,在江邊的大堤上,遇到3個男人,開始是用刀逼著兩人,把兩人洗劫了,錢倒沒多少,幾百。後來可能是發現女孩比較漂亮,幾個人臨時起了歹心,想強姦她,但又怕她男友逃跑報案,就綁著她男友,併當著男友面輪姦了她。事後,歹徒倉皇逃離,男友還算有點良心,打了個的士把女孩送回家,女孩完全崩潰了,父母是再三詢問兩人才大概知道一點情況,也不敢強行帶著去報案,就這樣,拖了一兩天,錯過了取證時間。警方問女孩情況,可憐的女孩什麼都記不起來,也許是慌張驚嚇讓她記不起關鍵的人臉特徵,也許是不願意再去回想,再三詢問之下,女孩男友說那幾個人,很沉默,沒說幾句話。就是輪姦女孩時候,可能激動使然,說了幾句話,音調很高,很亢奮,無非是不要動之類吧。再後來,警察帶他們去江邊取證,可是幾天都過去了,江風又大人又雜,哪裡還有半點指紋痕迹,警察在江邊轉了大半天也沒能找出半天有價值的線索。詢問附近,也沒有找到目擊者,大堤落差比較大,晚上就著微弱的燈光在堤上往下看,十米以外就黑乎乎的什麼都看不到了,我想即使有人路過,也想不到在那燈光照不到的地方正在發生一起罪惡事件吧!警方後來再查遍了城市慣犯、流串犯各種資料,都沒有找到一點線索,這個案子逐漸就被當成懸案擱置了。再後來,女孩男友和她分了手,加上刺激過度,女孩患了自閉症,拒絕與外界交流,女孩的母親身體本來不好,經過這個事情身體更差了,一年後去世了。女孩父親託了很多人,也求了很多人,最後給女孩在市圖書館給她謀求了個職位,很閑的單位和很閑的崗位,這樣也許對她的恢復有幫助吧!再過了2年,這個事情幾乎大家都忘記了,結果案子突然破了,你們猜猜有多麼離奇!?
案件被破不是警方的功勞,而是那個女孩自己報的案,是她自己指認出了當年的歹徒,並強烈要求警方介入審查疑犯。不可思議的地方在於一是她是在她自己的婚禮上認出的三個歹徒;二是被她指認的三個人,一個人是她的丈夫(或是未婚夫?到底有沒領證我不知道啊)!另外二個,都是伴郎!大家都覺得很不可思議!
後來她對我那個老領導說當年的那個事情對她打擊特別大,人一度非常消沉,幾乎想到去死。父親很疼愛她,出錢為她做了微整容,本來就很清秀的女孩更漂亮了。在圖書館很多人追求,後來遇到她老公,我們用a來代替他的名字,a是圖書館保安,部隊複員軍人。說起來,也很奇怪,a並不帥氣,也不高大,但那個女孩就是看上他了,可能是經過了那場噩夢,女孩極度沒有安全感。她說每次下班經過圖書館,a都會注視著她上公交車,並對她微笑,在知道a曾經是軍人後,她更是對他情有獨鍾。而被他指認的那兩個伴郎,一個叫b,一個叫c,三人從沒有聚過,但會經常打電話,彼此之間稱兄道弟,感情似乎很好。後來a和女孩決定結婚了,他邀請b和c來參加他的婚禮,b和c答應了,長途跋涉來到這個省會城市,誰又知道等待他們的卻是不見天日的牢房呢?!
大家想知道女孩是怎麼指認出這三個人的嗎?你們都猜不到,那是一個小遊戲,只是婚禮上的一個小小遊戲,卻讓新娘回憶起來那場噩夢!找出了那三個人!是這樣的,婚禮上總有人喜歡鬧,叫鬧喜,也總會有司儀之類的準備一些小節目給大家助興。無非是新郎背新娘啊,口對口咬蘋果啦之類,我們今天已經無處知曉當時他們是在玩個什麼遊戲,但是新娘準確清晰地從三句話中聽出了當年那三個人的聲音:「按住她!」、「不要動!」、「不要怕!」三個人分別說了這三句話!和當年一模一樣,語調和順序也是一模一樣!現在我們不知道當時那個女孩有多麼震驚!也不知道她是靠什麼確認出來的疑犯,而她又是用了多大的勇氣站出來的!反正最後,在她的堅持下,公安局進行了立案偵查。又很巧,當年的老領導,現在已經是公安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稍加上些手段,那三個人就很快坦白了三年前那個案子的案情。他們三人確實是當年的罪犯,三個人分別來自是陸軍、海軍、空軍三個部隊,因病在一所醫院裡住院修養,住同一個病房。由於同時住進同個病房,三人年紀相差又不大,三人擺了把子,號稱海陸空三兄弟,三人都是大手大腳之人,經常在一起聚著商量做些生意之類的賺錢花。當年的晚上,三人因為請假在外,窮極無聊在江邊散步,見到江邊沙灘就一對穿著入時的情侶時,臨時起意,激情犯罪。事後三人心照不宣,各自出院返回了部隊,也許是內疚,也許是害怕,三個人有的是義務兵有的是士官,卻選擇在當年年底同時退伍。但由於這個事情,三個人仍然保持聯繫,也許是怕被出賣,也許是有過共同犯罪的經歷,三個人感情居然很好,稱兄道弟。a在複員后,因為家鄉太窮,想到大城市打工,於是陰差陽錯來到市圖書館應聘成了保安。再後來他就認識了那個女孩,由於女孩後來做了微整容,改變容貌重新做人,所以a一直沒認出。在和女孩慢慢接觸時候,他覺得這就是他心目中的愛人,於是他們走到了一起。本來三個人決定,自那次后永不相見,但是當a說他要結婚後,也許是觸動了b和c的心裡某種感情,也許是b和c徹底放鬆了警惕,反正b和c來參加婚禮了。然後就被女孩指認了出來。
三個人被抓住后,很快各自交代了事實,讓人感到吃驚的是三個人中最先提出劫色的,就是a。就是那個女孩認為沉穩有安全的那個人,也是三個人中所謂的「老大」。a在知道事情的經過後,目瞪口呆,只說了一句話:「報應。」b和c當年都是戰士,當年都只有20出頭的樣子,他們都以為事情過了那麼久,他們犯下的罪惡永遠不會被揭開在陽光下,誰知道,最後還是逃不過制裁!
這就是第三個故事,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天網恢恢,總是疏而不漏,你欠下的,將來總有一天要還的!看看你以前欠過什麼吧,趕緊還了,久了利息都不夠你還!好了,看看大家對我寫的東西感覺怎麼樣,如果夠多人的話,我考慮儘快放出第四個故事:夜行拍肩莫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