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美人 第二章
三樓一共有四個門,高斯還記得,「老鼠」的住所,是左邊第一個門。他一伸手就推開了那扇板門,住在這種地方,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根本不必在門上下鎖,除非是神經病院逃出來的人,否則誰會來光顧這地方?
門內很黑暗,窗上積滿了灰塵,在厚的積塵上,畫了不少裸體女人,想不到「老鼠」還頗有些美術才能,畫出來的裸女居然各自姿勢不同。
房間大約只有七十平方呎,除了一張板床,和一股難聞的氣味之外,沒有別的甚麼了。
高斯掩上了門,就在板床上坐了下來,等著。
他沒有等多久,就聽到木樓梯上有人走上來的聲音,高斯連忙站起來,站到門旁。
來的果然是「老鼠」!
「老鼠」突然推門進來,他一進門,一揚手,便將那銀包,拋到了床上,然後,他手舞足蹈地唱著,道:「手到啊……拿來……」
他才唱了一句,高斯已經道:「老鼠,別唱了!」
「老鼠」的反應之快,實在出乎高斯意料之外,他竟然一個轉身,「呼」地向門外衝出去,他撞在門上,但是那扇門卻被他撞了開來。
門一撞開,他人也飛了出去,接著,便是轟轟隆隆一陣響,「老鼠」一定已從樓梯上,疾滾了下去,高斯連忙向門外看去。
只見「老鼠」滾到地上,一躍而起,已經奔得看不見人影。
事情會有這樣的結果,實在是高斯絕對料想不到的。他呆了一下,轉過頭,看到那隻皮包還在床上,他心想,只好自己將那隻皮包,交給警方了。他一面便想著,一面走過去,取起了那皮包。
高斯才取起了皮包,皮包中便跌出了許多東西,那證明「老鼠」在偷到了這隻皮包之後,曾經將皮包中的東西拿出來檢視過,但是又做賊心虛,唯恐被人發現,是以並未照原來的次序放好。
高斯將那些東西撿了起來,其中有薄薄的一疊美鈔,但是卻全是大面額的,光那一疊的數字,已十分可觀。除了鈔票之外,則是幾張名片,名片上,這位失主的名字是韋奇。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票據等零星物。
高斯希望可以在皮包中發現那位先生的地址,但是他卻失望了。他不能將皮包送還給失主,自然只好將之交給警方。反正有了那中年人的名字,警方要找到他,應該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如果他是一個遊客的話,那就更容易得多了。
高斯在「老鼠」的房間中,並沒有停留了多久,他將皮包中的東西,全塞進了皮包中,然後,出了房門,向樓梯下走去。
當他下那可怕的木樓梯之際,那吸毒者抬起頭來,看了他一眼,但仍然一動也不動,高斯也毫不猶豫地在他的頭上,跨了過去。
高斯穿過了那條小巷,一連走出了三條馬路,他的身上,仍然彷彿沾染著那陋巷中的那服霉味。
他招了一輛計程車,來到就近的警局,將經過的情形,約略說了一遍,值日警官記下了他的姓名住址,留下了那皮包,高斯就離開了那警局。
離開警局之後,高斯沒再將這件事放在心上,他只是在想,自己若是要藉機會見李玉芳,這倒是一個好機會。
可是,李玉芳在警方的地位相當特殊,她主理的全是一些最困難的疑案。像「老鼠」偷了一個中年人的一隻皮包,這類的小事,如果去找李玉芳的話,那麼,就算李玉芳不怪他的話,他自己也會覺得不好意思。
高斯回到自己的事務所中,處理一些日常事務,又拿起那具望遠鏡,向街上看去。這一次,他看到那皮裘店前,圍著許多人。那些人圍著,像是在看甚麼熱鬧,有好幾個警員在維持秩序。
由於皮裘店前的人實在太多,是以高斯也未能確切看到,究竟是出了甚麼事。但是他卻看到,皮裘店的櫥窗玻璃碎裂了,那當然是發生了意外。
在一個大都市中,擊破櫥窗玻璃,搶走櫥窗中的東西,那樣的事,是決計不值得大驚小怪的。但是皮裘店櫥窗內陳列的東西,居然也有人會搶,那實在是十分奇怪的事情了,高斯想要下去看個究竟,但恰好他約好的一個人來找他,他自然要照顧自己的業務。等到那朋友走了之後,他再用望遠鏡向下看去,皮裘店前的人,已經完全散去了。
但是,還有兩個警員站在門口,令得高斯大是高興的是李玉芳也在!
高斯忙放下瞭望遠鏡,大步沖了出去,下了電梯,又衝過了對面馬路。當他穿過馬路之際一輛警車駛到,遮住了李玉芳,高斯叫了一聲,但是警車離去,李玉芳卻已上了車走了。
高斯呆在那皮裘店前:心中大是愕然。皮裘店的鐵門已經拉了下來,從鐵閘的小鐵門中,這時正有兩個店員,走了出來。
高斯向那兩個店員望了一眼,順口問道:「被人搶走了甚麼東西?」
那兩個店員望了他一眼,高斯立即又補充道:「我是記者。」
那兩個人搖了搖頭:「一個神經病,打破了櫥窗,甚麼也不搶,搶走了那模特兒。」
另一個笑了起來,道:「那模特兒做得很動人,或許他是一個心理變態的人,也說不定。」
高斯一點也不覺得那有甚麼好奇怪,因此他沒有搭腔,那兩個店員也不說甚麼,自顧自的離了開去。高斯因為未曾見到李玉芳,心中很不愉快,一個人在路上踱了片刻,才回到停車場,駕車回家去。
他整個晚上,好幾次想和李玉芳通電話,但是拿起電話,卻又放了下來。因為,他實在沒有甚麼找李玉芳通電話的借口。
就在他猶豫不決時,電話鈴忽然響了起來。高斯拿起電話,他突然聽到李玉芳的聲音,在那片刻間,就像在做夢一樣!
「高斯,是你么?」李玉芳的聲音十分清脆,「為甚麼不出聲?」
「是的,是我。」高斯連聲回答著:「因太意外,所以我呆住了。」
「為甚麼意外?」
「我好幾次想打電話給你,但是還沒有決定,你的電話倒來了。」
「有甚麼事情?」李玉芳問。
「沒有甚麼,那是很傻氣的事。」高斯乘機巧妙地表達自己的心意:「我看到你在那家皮裘店門口,可是等我奔過馬路時,你已上了警車走了,那使我心情不愉快,一直到現在聽到了你的聲音。」
李玉芳靜了約有十幾秒,未曾出聲,然後,才聽得她問:「高斯,今天下午,你曾送了一隻皮包到警局去,是不是?」
「是啊,這樣的小事,你怎會知道的?」
「本來我是不應該知道的,可是我們找到了那失主,他是一個遊客,兩天前才從東京飛來,他住在春花酒店,那是很豪華的地方。」
高斯感到莫名其妙,因為李玉芳雖然說了這些,但是仍然是一件小事!
不過,當高斯繼續聽李玉芳說下去之後,他就覺得,事情很不簡單了。李玉芳繼續道:「我們找到了他的住所,可是進房間去的警員,卻發覺他已死了。」
「噢?」高斯忙問:「謀殺!」
「還很難決定,警員敲門,很久沒有人應,而酒店的侍者又肯定他在房間中,警員命侍者開門進去,發現他倒斃在浴室門口,太陽穴中槍,在他的手中,握著一柄槍,看來像是自殺的。」
「有甚麼值得懷疑之處?」
「那槍上套著滅音器,沒有一個自殺的人,是會怕他自殺時的槍聲被人聽到的。」李玉芳說:「所以,請你到警局來一趟,你是如何得到那皮包的詳細經過,希望你能提供給警方。」
「好,我就來。」高斯放下了電話。
十五分鐘之後,高斯到了警局的會議室中,除了李玉芳之外,還有兩個高級警官,高斯詳細地敘述著一切的經過。
一個高級警官立即道:「皮裘店?李警官,下午,不是鬧市中的一家皮裘店,出現了一件怪案子么?」
「是的,三個人合力,以十分純熟而迅速的手法,打破了櫥窗,一個人駕跑車,兩個人衝進了櫥窗,搶走了一個黑色的木偶模特兒。那個模特兒的價值是兩百美金,他們卻拋下了在模特兒身上所穿的那件價值四萬美金的貂皮大衣。」李玉芳敘述著案情:「可是我們看不出兩件事中有甚麼聯繫。那兩件事,或者說成三件事,看來的確不像有甚麼聯繫的。
那三件事是:(一)一個叫韋奇的遊客,在酒店中離奇死去;(二)一個外號「老鼠」的扒手,在皮裘店前,扒走了韋奇的皮包;(三)皮裘店被人搶走了一個模特兒。
然而這三件事,卻全是在同樣的兩點上發生的,那兩點就是:(A)皮裘店;(B)叫韋奇的遊客。」
從那樣看來,這三件事,似乎又不是沒有關係的。高斯皺起了眉,他忽然道:「我看,可能有關,當我看到那中年人的時候,他才從皮裘店中走出來。」
李玉芳忙道:「我們應該向皮裘店的店員查詢,看看這個叫韋奇的人,到皮裘店去做甚麼?」
「這個人,他的身份是甚麼?」高斯忍不住問。
「他是一個大商家。」一個高級警官回答:「但是那只是他表面的身份,他實際的身份如何,我們正在進行調查。對了,那兩位店員,李警官,你現在就去如何?警方有他們的地址。」
李玉芳抬頭看看掛在牆上的鐘,已經十一時半了,雖然這時候去見那兩個店員晚了一些,但為迅速了解案情,自然不可能等到明天的。
李玉芳站了起來,點點頭,道:「你的事情完了,謝謝你,高先生。」
高斯也只得站起來,當他和李玉芳走得最接近的時候,他低聲道:「玉芳,我和你一起去見那兩個店員,好么?」
李玉芳搖頭道:「不好,那不合我們工作規矩,你不是警方人員。」
「可是消息卻是我提供的。」高斯抗議著:「難道一點也不能通融?」
李玉芳笑了起來,道:「你剛才只是問我好不好,沒有問我是不是可以通融通融一下,自然是可以的,但是你不能多說話。」
高斯大是高興,忙道:「一定,一定!」
他們一起出了警局,不多久,便來到那兩個店員的住所,那兩個店員共租一個房間,李玉芳和高斯到的時候,他們已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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