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速成作家】
牆壁上的鬧鐘,滴答滴答作響。
外面漆黑的夜,偶爾吹來一陣夜風,帶著好萊塢特有的浮華味道。
「哈欠!」易飛揚不知道自己寫了多久,手腕酸疼無比,最主要的是腦袋疼痛欲裂。
「好睏啊,果然,創作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兒。」易飛揚有些開始佩服那些創作大神們了,像自己這樣,腦海中已經有了很細緻的故事情節,寫起小說來還這麼辛苦勞累,那些只是構思了大綱的作家們,卻需要不斷地修改再修改。說實話,他們真得是天才呀。
「咦,天怎麼已經亮了?」易飛揚看了看窗戶,只見原本漆黑的窗戶上,一縷明媚的陽光從窗戶外射了進來。原來不知不覺,他已經寫足了一夜。
看看自己的成就,一大沓的稿子,少說也有三四千字,幸虧是寫短篇小說,要是寫長篇,那還不把人給累死?!
還好,幸虧快要完工!
易飛揚神了伸懶腰,繼續埋頭苦幹。
在旁邊床上,胖子穿著大花褲衩,撅著屁股,還在呼呼大睡。
胖子睡覺的姿態很風搔,大臉貼在枕頭上,口水橫流,肥~臀高翹,還時不時撓撓自己的屁股蛋子。
此時的胖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好兄弟正在為夢想,努力拚搏和奮鬥。
半個小時以後,當易飛揚寫下最後一個字的時候,正人都快虛脫了。
「終於大功告成了,易飛揚,你已經向著成功邁出了第一步。」易飛揚望著稿子,自我鼓勵道,「再接再厲,只要把這份小說稿子寄出去,給那『恐怖大王』斯蒂芬-金看一看,讓他批上兩句話,你就有救了。」
易飛揚的打算很精明,憑藉自己這個寂寂無名之輩,倘若真的直接投稿給什麼報社,八~九會被打回來,何況自己還是一名偷渡來的華人,勝算就更低了。
有了斯蒂芬-金的批示和點評,那就不一樣了,就好像搭上了火箭,可以一飛衝天。
當然,作為美國大名鼎鼎的「恐怖大王」,小說界的泰斗,斯蒂芬-金也絕對不會輕易就給人,尤其一個默默無聞的新人做什麼點評……可是易飛揚就是要賭一把,畢竟這部小說可是從未來斯蒂芬-金的電影中改編來的,怎麼說也該有「共鳴」吧?!
打定主意,易飛揚起身,細緻地將書稿整理好,這才覺得渾身乏力,疲憊不堪。
不行了,要不補充補充能量才行。
易飛揚走過去打開破舊的冰箱,從裡面取出鮮雞蛋,拿出玻璃杯,一連串打了十個,將玻璃杯裝的滿滿的,然後隨便用筷子一攪,仰起脖子一口氣喝光。
一口氣喝光十個生雞蛋是易飛揚前世養下的習慣,就像很多人喜歡早上喝咖啡一樣,他喜歡喝生蛋。這種習慣很具有營養姓,對於補充體力更是效果顯著。
喝完玻璃杯的生雞蛋以後,易飛揚深吸一口氣,開始伏地做仰卧起坐。
一開始他是雙掌齊做,然後是五指撐地,再然後是兩指撐地,到最後,一隻手背在身後,單手撐地……一下,兩下,三下……他雙臂肌肉賁起,四肢勾勒出一種矯健的美。
足足做夠了五百多個,熱身完畢的易飛揚這才縱身躍起,在狹窄的房間內打起拳來。
只見他氣沉丹田,力貫雙臂,慢慢地一步踏出,然後猛烈擊出一拳。剛開始,那拳頭無聲無息,似乎沒有多大力道,可是隨著他步伐的加快,那拳頭開始帶出風來,呼呼作響。
胖子高家寶正在床上撓屁股,易飛揚一崩拳打在了支撐他床鋪的板凳上。
「喀嚓」一聲,板凳裂開,倒霉的胖子像滾地葫蘆般從床上滾落下來,啪地一聲,腦袋狠狠地磕在了地上。
「哎呦,我的媽呀!」胖子揉著腦袋,「這已經是第十次了!我的腦袋再也經不起你拳頭的考驗!」
高家寶對於易飛揚每天早上練拳十分抱怨,因為每次易飛揚一發飆,就會殃及他這條肥魚。他已經很苦惱地從垃圾堆找了數個板凳來撐床,搞得連路邊的乞丐都以為他是做二手傢具回收的。
「不好意思肥寶,我剛才用力重了些。」
「不是你剛才用力過重,是你一向用力都很重!我真不明白,你拳練這麼好有什麼用?又不能當飯吃,相反,練得越勤,肚子餓的越快,比如我……」
咕咕!胖子的肚子開始打鼓了。
「不說了,搞點吃得先!」胖子打開冰箱,然後就看見裡面幾乎是空空如也,再看旁邊一摞的雞蛋殼,不用說自己才買不久的雞蛋都裝進了易飛揚的肚子。
胖子苦逼啊,「我現在才知道,咱倆為什麼總存不著錢了,就你這種喝雞蛋的方法,就算我是百萬富翁也養不活你啊!」
「啰嗦那麼多幹什麼,我不是給你留了幾個嗎?」易飛揚用毛巾擦著臉說。
胖子看看冰箱內的幾顆「剩蛋」。
「你看什麼呢?」
「我在研究這是雞蛋,還是鴿子蛋?!」胖子認真地說。「不管了,先打幾個荷包蛋再說。」胖子收拾東西來到走廊公用的廚房,對面居住的是一幫印度阿三,此刻一個阿三正在做香噴噴的「咖喱雞」。
考,一大早就吃咖喱雞,也不怕上火!胖子吸了吸鼻子。
對面印度阿三很友好,指指自己做的菜,對胖子說:「嘿,朋友,要不要來一點?」
胖子捂著嘴,「NO,NO!我怕辣!」然後指指自己的雞蛋,「我喜歡吃這……蛋蛋地幹活」
印度佬點點頭,豎起大拇指:「蛋蛋好,有營養。」
咕嚕嚕,水滾了,胖子開始打荷包蛋。
等印度佬進屋去的時候,胖子躡手躡腳過去,「哇,燒手!」咬著牙,把那咖喱雞連鍋一起端了。
「阿揚,快點,有好吃的!」胖子很仗義地招呼易飛揚。
「哪裡來的?」
「有得吃就吃,別管那麼多!」
……
兩人狼吞虎咽,很快就把一鍋咖喱雞消滅的乾乾淨淨。
外面印度佬正在大罵:「哦,狗屎!偷我的咖喱雞就算了,連我的鍋也一起偷!」
卧室內,「你該不會是……」易飛揚驚訝地看著胖子。
胖子:「噓,小聲點!」開始毀屍滅跡。
吃飽喝足以後,易飛揚甩開衣服,動作瀟洒帥氣地對著鏡子穿上自己珍藏的西裝,這套西裝是他花十美元從地攤上買來的,雖然不是什麼名牌貨,可是穿在他身上卻顯得格外精神。
鏡子內,易飛揚雙眉入鬢,星眸如潭,俊逸無比的面孔足以迷倒很多女姓。
用胖子在背後看著易飛揚,嘖嘖道:「唉,如果你肯放下面子去做牛郎,估計我們早就發達了。」
易飛揚回頭給胖子腦門上來一暴栗,「男人可以沒錢,但不可以沒尊嚴!」
胖子摸著腦袋,「我只是所說而已嘛,犯不著這麼認真!喂,你穿這麼整齊到哪兒去呀?」
易飛揚:「寄稿子去!」
「什麼稿子?」
「昨晚我寫的小說。」
「啊,你會寫小說?真得假的?」胖子看著易飛揚手中厚厚的稿子難以置信。
「我昨晚看了斯蒂芬-金的書不是嗎?」
「騙鬼吧,看了書就能寫?那全天下的人就都成作家了!」
「信不信由你!」
易飛揚不等胖子追問,就出了房門。
胖子急了,「等我一下,我也去!」慌忙穿了衣服從後面追出來。
剛出門,印度佬就攔住他:「喂,老兄,你看到誰偷了我的咖喱雞嗎?」
「沒有!我誰都沒看見……呃!」胖子打了一個悠揚的飽嗝,咖喱味十足。
……
大街上。
看著滑入郵筒的書稿,易飛揚彷彿看到了未來和希望。
他身邊的胖子則蹲在地上,嘴裡嘟囔:「你這一夜寫成的小說要是能變成錢,這郵筒就不是郵筒了,是魔法屋!」
易飛揚給他一記暴栗,「好的不靈壞的靈。你就不能說些吉利的?」
胖子撇撇嘴,然後雙手合十對著郵筒說:「郵筒大神你聽好了,這裡沒有黃大仙廟,只有求您老人家大發慈悲,保佑阿揚的小說一飛衝天,一鳴驚人!保佑我以後能夠跟著吃香的,喝辣的!保佑我們快些發達,名揚好萊塢!阿彌陀佛,耶穌保佑!」
易飛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