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有驚無險
86_86624「嘩」的一聲,刀疤臉手中的槍子彈已經上膛。「肯定是你搞的鬼,老子先殺了你再睡會兒!」,他罵罵咧咧地舉起槍。
突然,方芳聽到身邊傳來一聲繩索綳斷的脆響,幾乎同時,一隻手伸了過來,飛快拾起地上的那柄小刀。
方芳剛來得及抬起頭,便見眼前寒光一閃,那柄小刀已深深扎入刀疤臉的手腕!刀疤臉慘叫一聲,手中的槍落在地上,滑出老遠,他瞅了一眼鮮血直涌的右手腕,想用左手去拾起地上的手槍,但已經晚了,他看到同樣一隻染著鮮血的手搶先拾起了槍,槍口慢慢上移,指向他的胸口。
男子突然飛起一腳重重擊在刀疤臉的頭上,刀疤臉「咕咚」一聲倒在地上暈了過去。
「咦!你怎麼掙脫了!」方芳驚喜的說。
「他們說人面臨危險時,會爆發出來超常的能量,居然是真的!」男子伸了個懶腰,扯下頭上的假髮和面具,然後從上衣上撕下一塊布把手纏住。
他看著自己被扎的血跡斑駁的雙手,接著說,「不過,你這是在公報私仇嗎?」
方芳翻了下白眼,「你倒是用嘴試試!還不給老娘鬆綁,你等什麼呢?」
「給你鬆綁?給個理由先?」
「沒有老娘,你還被綁在樹上呢!說不定現在已經是一具綁在樹上的屍體!」
「沒有你,我會被綁在樹上?」
方芳無言以對,只是瞪著他。那男子蹲在方芳面前,也瞪著她的眼睛,四目相對,距離不超過一尺。
「求人的時候都這麼硬氣,你倒也是個奇葩,如果葬身荒山野嶺,對物種多樣化不利啊!」兩分鐘后,男子解開方芳的雙手。
男子先把刀疤臉拖到樹下,再把墨鏡男和另一名昏睡的男子拖到樹下,依樣畫葫蘆,把三人的雙手牢牢綁在樹榦上。為了防止採用同樣的方法逃脫,男子把他們身上的刀和槍都搜了出來,堆在大石頭上,他很謹慎,每次都用一張大樹葉包著那些東西,方芳知道,他是避免留下指紋。
然後,男子走到死去的小旁邊,伸手去探他的鼻息。
過來片刻,男子忽然快速解開小的衣服查看。
「他沒有死!快來幫忙救他!」男子低聲喊道。
方芳快步走了過來,「不會吧?三槍啊!」
「他穿著防彈衣,並無大礙,只是倒下時頭撞在石頭上,撞暈了!」男子低聲說,「他的頭在流血,得給他止血,還有,低聲點,這個帥哥太累了,讓他睡會兒!」
「你是嫌他太單純,麻煩很多!」
「你一定要這麼說我也不反對。」
小頭上的傷口很小,但很深。方芳從他的衣服上撕下一塊布準備給他裹上,男子搖了搖頭。
「怎麼啦?」
「他的傷很深,而且在頭部,沒有經過消毒的東西不能沾,否則細菌可能侵入大腦,那就麻煩了!」
「那怎麼辦?」方芳愁眉苦臉地問,「這裡連水都沒有,洗洗都不行,還談什麼消毒!」
「其實…如果你願意,你倒是有辦法!」男子慢條斯理地說。
「我怎麼不願意?好歹是他和我合作才綁住你的!」方芳大聲說。忽然發現男子的臉黑了下來,知道這會兒說這事兒不合時宜,改口道:「告訴我怎麼做吧!」
男子猶豫了一下,說:「在你…左手臂附近,貼有兩塊超大號的創可貼,你揭下上面的一張給他用就行了!反正上面那一張是多餘的!」
方芳疑惑地抬起右手去摸左手臂,沒有男子所說的大號創可貼。
「再往上點!」男子提醒道。
「再往上點!」
「再往右點!」
方芳終於摸到了傳說中的大號創可貼,而且真的是兩張,上面一張只是簡單地覆蓋在第一張上,果然沒起什麼作用。
她的臉卻漲得通紅,因為那創可貼根本不是在手臂上,而是貼在她的左邊…胸脯上!
「你…無恥!你我是不是,要不你怎麼知道的?」方芳罵道。
「誰你了!昨晚你那裡受點小傷,又處於暈迷狀態,我學雷鋒做好事幫你貼上去的好不好?」男子嬉皮笑臉地回答,「反正是賓館房間里的東西,貼后還剩下一張,我順手就又貼了上去,這樣的便宜不佔白不佔,對吧?沒想到這會兒居然能用上。我真的有點兒佩服我自己,這是未卜先知啊!」
方芳咬牙切齒地說,「鬼才要你幫忙!」
「你也不用感激我,這是上天註定的,」男子慢慢地說,「當時,你的…那裡好像流血了,估計是被繩子勒的。我和我大哥玩石頭剪刀布決定由誰來給你貼的,然後…就是我啰!」
方芳是徹底出離憤怒了,大聲罵道:「老娘剛從烈火中逃出來,處於半暈迷狀態,你們還有心玩石頭剪刀布,贏了就來摸老娘的*!你們還有沒有一點人性?」
男子無語,半響才囁囁地說:「其實,當時的遊戲規則是,誰輸了誰上。第一局我輸了;我提出要三局兩勝,第二局我又輸了;我提出五局三勝,結果第三局我還是輸了。我本來還想提出七局四勝,但我大哥生氣了,說時間緊急,不玩了。沒辦法,我就上了!所以說,這是上天註定的啊…我近期運氣一直不好,等有空了,我想去拜拜觀音菩薩,你覺得那個寺廟比較靈?聽說武漢的歸元寺和杭州的靈隱寺不錯,就是太遠!」
方芳臉上紅一陣白一陣,一字一頓地說:「你最好找地藏王菩薩拜一拜,提前聯絡一下感情。他是管地獄的,等將來你下地獄后,他好私下通融,早日超度你!」
「呵呵,我不會入地獄的,但如果你再啰里吧嗦,這小可要死翹翹了。那你就罪孽深重了,到時誰下地獄,只怕難說!」男子笑道。
方芳狠狠地瞪了男子一眼,把手伸入衣服,揭下一張大號創可貼,遞給他。
男子不去理會她惡劣的態度,接過創可貼,覆在小的創口上,然後用布帶把他的頭纏好。然後,他把小輕放在地上。
之後,男子小心翼翼地擦拭從刀疤臉的手腕上拔出自己的小刀,只到不留下一絲血跡。
「一把破刀,還當是個寶貝!難道是奧巴馬或者普京送給你的?」方芳不屑地撇撇嘴,挖苦道。
「這可是我大哥花費一百多塊錢買的!」男子也不氣惱,只是淡淡地念道,「煢煢白兔,東走西顧。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方芳失聲笑了出來:「一百多塊,這也叫錢?」
男子把擦拭乾凈的小刀插入刀鞘,嘆了口氣,說:「一百多塊錢現在不叫錢,那時絕對叫錢,對一個十一歲的山村孩子來說,那更是一筆巨款啊!」
男子看了看錶,說:「我的任務是保護你不受傷害,現在離約定的時間還有二十分鐘,我的任務就完成了。如果你願意聽,我就講這把刀的來歷給你聽。」
方芳點點頭。
「許多年前,有兩個男孩。一次閑逛時,他們發現一個商店在售一種精美的瑞士軍刀,他們被深深地吸引了。男孩子都喜歡刀啊槍啊什麼的。但那種刀很貴,要一百七十五元。他們沒有那麼多錢,買不了,要知道,那幾年金融海嘯,經濟蕭條,山鄉的孩子,身上能有十元錢就不錯了。於是,他們每天放學了都去櫃檯看看,他們擔心這件『寶物』被人買走了。如果小刀還在,他們會非常高興。忽然有一天,大男孩對小男孩說,他媽媽讓他以後在家吃早飯,就不出來吃早點了。兩個月後是小男孩的生日,這一天放學后,大男孩送了小男孩一件生日禮物,就是那把瑞士刀。從那天以後,大男孩又開始和小男孩一起在外吃早點了。小男孩才知道,所謂的在家吃早飯其實是假,省下每天四元錢才是真。一百多元錢對大人來說不多,對你這樣的白領更不值一提,但對一個山村孩子,卻是他能籌措到的全部。沒錯,小男孩就是我,大男孩就是我的發小,我稱之為大哥的那個人。」
男子頓了頓,接著說:「這把刀就是那時的生日禮物,我帶著它,這麼多年,從未離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