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第一百六十五章正文完結了
正一教龍虎山一脈,假託漢代時張道陵之名,自稱是天師,而非玄之又玄的修道者,由此得以在凡間發展壯大。不過時間長了,教派之中魚龍混雜,跳大神的,請五仙的,鬼上身的,觀落陰的,也都算是天師一類了,因此名聲還真不見得很好。
此時就顯著那些仍舊一意修持道門正宗的修道者分外仙風道骨了,終南山上那些道士,即便修行不怎麼樣,好歹還有一分道家氣質,其實以毓夙看來,他們起碼還是規規矩矩的道裝打扮,反而比那些穿著各式各樣法衣、寶衣的修道者們顯得莊重多了。
終南山畢竟是在凡俗之中,地方就那麼大,就算設置陣法,也得本身就有足夠的地盤,不然總不能憑空搬來幾座山頭給修士們居住。好在,一路上悄悄走了不少修道者,他們都看著綏山正一派沒了大本營,眼見式微,就想著另攀高枝了,甚至還走了倆長老級的人物呢。
是以姚少司的臉黑得跟炭球似的,毓夙看著,覺得分外可樂婚色:紈絝少東霸寵妻。李白還寫過「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的詩句呢,姚少司怎麼就不懂呢?同甘共苦、同甘共苦,不論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或者是只能共苦不能同甘的人,都不是合格的同伴,留著他們又有什麼用。
在終南山腳下的時候,毓夙還想著,不知道會不會在山上看見刻著一闋詞的石碑,或者影影綽綽的墳頭之類的東西,畢竟這地方是金庸大俠射鵰三部曲的重要場景嘛。可等他一直走到山頂,看見了立著趙朗神像的道觀主殿玄壇金頂時,這才記起來這是個神話的世界。
趙朗已死,他的神像自然也就沒有了神念寄托在其中,頓時光華盡銷,就成了普通的木雕泥胎,顯出幾分破舊。毓夙撩起掩著神像的帷幔看了一眼,就嘆了口氣。想了想,他將自己的神念抽出一絲,寄於其中。在趙朗活轉回來之前,他就先替趙朗看護著這裡吧。
一座道觀,或者一座寺廟,最要緊的就是依附著神明神念的那座神像、神龕。如果神明有靈,就算只是破敗的小土地庵、坍塌了大半的山神廟,那也自有靈性。可如果神像之中沒有了神明的神念,或者是神明隕落,就算是蓋再華麗的廟宇,供奉再多的犧牲,也沒有用。
所以,毓夙想了想,還是放棄了把樹種在終南山上的想法。這座山,此時等於已經沒有神明庇護了,就算此時遷來這麼多修道者,過不了多久,一百年或者兩百年,這裡終究還是要敗落的。毓夙頂多就是分神看一眼,使這地方不至於被別的勢力殺滅根苗,卻沒法越俎代庖,連他家的興旺發達也一併扛下來了,而姚少司畢竟不是他們主祭的神仙,更不能管了。
也因此姚少司有些發愁,讓他眼瞅著自己的徒子徒孫們漸漸風流雲散,這也挺難受的。毓夙同情地看了他一眼,把他介紹給終南山的那位長老,隨即就告辭了。
其實,姚少司完全可以另闢蹊徑,讓徒子徒孫們改出世為入世,然後供奉財神。世人所謂人為財死,為了財,死都不怕了,去拜個神仙又算什麼?與其讓凡人們去拜根本八竿子打不著的關公,姚少司才是正宗的財神座下大弟子嘛。
只不過,毓夙是不會提醒他的。點醒了姚少司,毓夙又要從哪裡給趙朗找齊滋補他神魂的好東西呢?沒錯,毓夙已經想到了,凡人的香火,也是能潤養神魂的呀!
所謂鬼仙,就是人死了之後,靈魂修鍊成仙的,他們就算有恰當的法門,但就像修道者必須吸收靈氣才能修鍊,鬼仙也總得有什麼必要的東西給他們修,才能修得成就吧?
那東西就是香火了。或者說得更明確一點,香火一則是制那些社火祭香的時候,材料裡頭本身含著有仙靈之氣,再加上一些特殊的輔料,燒化之後,就轉化成了魂魄能吸收的陰性的靈氣;二則就是燒香祭拜之人的誠心,對其祭拜的神仙來說,就是信仰之力。
信仰之力有好處,自然也有不好的地方。不過,毓夙覺著,隨著時代的發展,凡人肯定只有越來越拜金,很難發展到哪一天,人人都視金錢如糞土。而人越是有錢有勢,就會越怕失去手上已有的東西,就算他們不信財神,也會秉承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態去拜。
完全不必擔心某天財神也會沒了香火,所以何妨利用一下呢?毓夙自終南山離開,就飛快地跑回了自家在杭州的道場,對看守道場的黃橋小仙說了要增設財神的神龕的事。
此時朱元璋已經在應天府登基,按照毓夙之前的規劃,他們現在應該悄悄地前往北方發展了,趁著朱棣還沒去北京,先在北京站一片地盤再說,所以杭州的道場之中有些忙亂。
而黃橋小仙一聽毓夙這說法,頓時就愣了,抬起頭,瞪著眼問毓夙:「陛下是想要和趙真人合籍?不然怎麼能……怎麼能代趙真人設神龕呢?」
黃橋小仙雖然不是很明確地知道毓夙和趙朗之間的恩怨,不過他跟著毓夙這麼多年,他又那麼八卦,內幕消息總也知道個一二三。他早就知道,毓夙和趙朗雖然是道侶,但毓夙對趙朗頗有怨念首長大人:誘寵萌妻全文閱讀。此時毓夙卻要替趙朗設神龕,收香火,黃橋小仙就覺得受不了了。
被下屬這麼一問,毓夙也尷尬起來。所謂合籍,就像是後世兩口子結婚之後,把戶口遷到同一個戶口本上一樣,從此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此後再買房買車,存款神馬的,都屬於婚後財產,就算再離婚,也是要平分的。之前毓夙和趙朗只是挂名的道侶,自然沒有合籍。
然而此時雙修都修過了,趙朗的魂魄也進到了毓夙的本體裡頭了,合籍不合籍,還很重要嗎?早就不是挂名的了。毓夙就有點忌諱會不會背上借著趙朗的名頭,貪了屬於趙朗的那份香火的黑鍋,別的,他早就不在乎了。裡子都沒了,還計較面子,不是活受罪嗎?
毓夙只對黃橋小仙擺了擺手說:「是呀……你還想問什麼?不就是合籍嗎?大驚小怪。你快點把事情辦妥了吧……說起來,趙朗之前在人間界,可沒多少人拜他吧?」
黃橋小仙還在震驚之中,過了一會兒才點了點頭說:「這倒是……凡人們多拜土地,或者拜關公……好笑那關公其實是鎮門的,什麼時候又成了財神……」
毓夙又揮了揮手說:「你又啰嗦!還不快去辦你的事!我這裡還有急事,不能久留。」
黃橋小仙連忙跑下去了,毓夙才嘆了口氣。設好趙朗的神龕之後,他就不準備留在這裡了。被神農知道了這件事,神農必定能猜得出來,是他把趙朗又救了回來,還忙活著準備把趙朗弄活過來,神農還不知要有多生氣呢。自然,那棵樹也不能留下來了,毓夙還得帶走。
好在,香火只要有神念寄託其中,就自然能順著那一絲神念被收過來,就算毓夙帶走了那棵樹,也並不妨礙趙朗得到香火。只是但願神農不會狠到跑去把毓夙留下來接收香火的神念挨個掐斷,不然……毓夙愁眉苦臉地又嘆了口氣,不然他就只能更加得罪神農。
至於要跑到哪裡避難,躲開神農,毓夙也已經想好去處了。之前神農不是謀划著,讓毓夙把自己的神念留在了一方新世界之中嗎?那裡自成一界,完全是新的一方天地,此時就算尚未開天闢地,裡面應該也很有一番氣象吧。
特別是,那裡只能接受毓夙一個人,神農是進不去的,那就更好了。毓夙想到這裡,這才終於有點輕鬆的表情。隨即又覺得,此番神農想必會氣個半死。他也是自作自受了。
想到高興處,毓夙把自己的本體,那棵桃樹拿了出來,捧在手裡看。那棵樹通體如同玉石一般,卻是靈氣內斂,昭示著主人的不凡。雖然樹是歪的,只有半邊,且那半邊的樹,也是呈現兩種不同的姿態,可正是這樣,這樹別有一種特殊的奇秀,毓夙看得十分自得。
特別是,當趙朗的魂魄入住這棵樹之後,樹頂上又發出了新枝,這新枝和下頭的那兩支老的枝幹都不一樣,葉子略圓,葉尖是淡淡的青色,趙朗的魂魄就在新芽裡頭。
毓夙伸出手摸了摸位居中間的那根枝條,原來它長得和下頭的枝幹不一樣,是因為這裡曾經是毓夙魂魄寄居的地方……毓夙又忍不住用手指撥弄了一下趙朗魂魄所在的那個小芽,咕噥著笑了:「等你哪一天,也忽然發現自己變成了一棵樹,那就好玩了。」
作者有話要說:jj死命地抽了一周了orz
什麼時候才是個頭啊……
正文完結了嗷嗷嗷!!!!
對了,上回說新坑的時候,手誤了……不是明朝背景,是宋朝背景……擦汗
而且,我仔細想了一下,其實也不能算純粹的鬼故事……還是同人了,而且同人的背景估計大家也不會陌生嗷~
然後我的編.輯說,其實你應該告訴讀者,是綜武俠……遠目
嗯,就是這樣一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