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書省
中書省
古代官署名。
魏曹丕始設,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機要、發布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代因避諱改為「內史省」或「內書省」,唐代先後曾改稱西台、鳳閣、紫薇省,旋復舊稱。在唐代,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同為中央行政總匯,由中書省決策,通過門下省審核,經皇帝御批,然後交尚書省執行,故實任宰相者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中書省長官在魏晉為中書監及中書令,隋代廢監,僅存中書令一職。唐在中書令之下設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皆為要職。宋代雖設尚書、門下、中書三省,而中書省之權特重。說:「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院對掌大政。」宋代中書省之職是「掌進擬庶務,宣奉命令、行台諫章疏,群臣奏請興創改革及任命省、台、寺、監、侍從、知州軍、通判等官員。」中書省掌握行政大權,它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書省掌握。邊遠地區,設十一個行中書省分區統轄。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2k小說廢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機要之任則歸「內閣」。此後即無中書省這一機構。
中書省一般設有:中書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判省事。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貳令之職,朝廷大政參議焉。臨軒冊命,為使,則持冊書授之。四夷來朝,則受其表疏而奏之;獻贄幣,則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
主書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五人,書令史五十人,能書四人,蕃書譯語十人,乘驛二十人,傳制十人,亭長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裝制敕匠一人,脩補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騎常侍二人,右諫議大夫四人,右補闕六人,右拾遺六人,掌如門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從六品上。掌脩記言之史,錄製誥德音,如記事之制,季終以授國史。有楷書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從六品上。掌朝見引納、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則導其進退,而贊其拜起、出入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