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救人
「夫人,這把槍怎麼辦?」林木問道。他並不關心事情的后的背景關係,只是東西是由他送來,自己是附有一定責任的。「拿走拿走,快把你的東西帶走!」孔琳心躲在媽媽懷裡亂叫,她眼裡東西似乎是林木拿來嚇她的。林木聽她這麼說眉頭微微一動。
發生這種事情,陳茜也覺得很不好,她對林木一點頭,說:「有些複雜,我們還需要處理點小事情,不好意思今天大概是請不了你吃飯了,下次吧。這把槍你拿出去處理掉吧,不用報警了,還有不用交我夫人,叫我阿姨就行了。」
「嗯」林木答應了一聲,拿著槍出去了,臨走呂雅沖他做了個鬼臉。雖然沒吃成晚飯,但林木的心情依然很好,這頓飯他本來就不想吃,在那裡呆著都覺得尷尬。陳茜叫他把槍處理掉是叫他那出去扔掉,但他捨不得,出了門一個人悄悄把槍貼身藏了起來,心想剛才你撞壞了我的車,這東西就當是賠償好了。一把槍,還帶三顆子彈,全是上等貨,比自己當兵是每年只能摸幾次的破槍好多了。一路跑回去,他時不時就要隔著衣服摸一下,一路快跑回到家裡,關上門好好的把槍從頭到腳撫摸了一遍,越看越喜歡,越看越中意,這是他出生以來擁有的第一把槍,當然,以後可能還會有很多,但第一次的意義是不一樣的。
他把槍拆開又裝上,把子彈進膛又退膛,把家裡的東西一樣樣的瞄準,大到衣櫃檯燈小到蒼蠅蚊子,全都不放過,統統「嘣」了一遍。今天晚上他還特意打開電視看了會兒槍戰片,這種電影他只是小時候愛看,長大以後就覺得裡邊的槍戰場面太假,今天他的心情是真不錯,一邊看電視一邊用「貝雷塔」瞄準裡面沒一個匪徒,在他眼裡,如果自己在現場的話,那些喜歡逞英雄用雙槍邊走邊打的笨匪徒一個都跑不了,全都給爆頭。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林木的生活好像重新上了發條,每天上班都特別帶勁,見到人偶爾也學著打打招呼了。來公司四個月,他除了和王大海每天說幾句話,其他人他都不怎麼理睬,在別人眼裡,這個小夥子能幹,也勤勞,就是有些木訥。現在他和人家打招呼,大家一時間都有些不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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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林木和往常一樣,騎著新買的二手自行車穿梭於城市的大街小巷之間,忽然聽到背後一陣騷亂,傳來幾聲槍響。回頭一看之間在路邊一家銀行門口停著一輛運鈔車,車子周圍躺下了三個穿著防彈衣的武裝警察,周圍流了一灘血,看樣子應該是凶多吉少了。林木心中一緊,知道大麻煩來了,自己遇到了打劫銀行的劫匪。見到死了人,街上人群開始發生騷亂,銀行附近的人拚命想逃到完全的地方,其他地方的人反而在往案發現場擠,想過來湊湊熱鬧。擁擠的人群很快形成了一股人流,將林木擠到了路邊上,踩著他的自行車往外跑。
雖然還沒看到劫匪的樣子,但他知道這些劫匪都是相當專業的,槍聲一響武裝警察就倒下了,看來不但早就有詳細的計劃,在附近樓上很可能還有匪徒的狙擊手。運鈔車周圍既然沒有人,那匪徒肯定已經上了運鈔車了,銀行內部肯定已經有人報了案,那麼劫匪肯定會在最短的時間內離開的。林木環視了周圍一圈,很快確定了狙擊手的位置:對面是一排不高的老式樓房,都只有三層,其中一個樓頂處有一個突起的小閣樓,閣樓看上去很暗,也很破,大概平時很少有人去打掃,這也難怪,這些年頭,誰會住小閣樓啊,但是那裡卻出現了一幅乾淨的窗帘。如果狙擊手真的就在上面的話,那他可以非常容易的觀察到樓下的情景,而且別人還很難發現他的存在,此時要是自己輕舉妄動的話那他很快就會成為狙擊手的狙殺對象。
林木稍微穩了穩自己的情緒,發生這種事情是自己管不了的了,搶劫案城市裡每天都在發生,自己只不過是一個普通市民而已,沒有義務為此送上自己的性命,三十六計還是走為上計,他彎下腰,想順著人流一起悄悄往外走,臨走他還不忘記再多看一樣那輛被劫的運鈔車,但就因為這多看得一眼,讓他停下了移動的腳步。他看見三個戴了頭套的匪徒已經從車上下來了,正在上停在一旁的一輛改裝軍用吉普車。兩個匪徒肩上扛著槍,手上提著兩捆沉甸甸的現金,另外一個匪徒用槍逼著一個人質,這個人質看樣子已經有80左右,頭髮雪白,赫然就是:王大爺。
如果劫匪抓的是其他什麼人那就算死一千一萬個也與他無關,但王大爺不一樣,他從小就看這自己長大,這些年自己的父母早逝,他心中已經悄悄的將王大爺當成是自己唯一的親人了。現在王大爺成了人質,林木知道如果就這樣放他們走,那王大爺可就死定了,劫匪絕不會輕易放過任何一個可能泄露他們行蹤的人。要想王大爺活命,他必須出手了。想到這裡,他用手摸一摸腰間,「貝雷塔」還在,於是擠開擁擠的人群,用兩秒鐘的時間跑到了街對面將自己的身體貼在對面牆上,他知道這裡是一個死角,狙擊手不可能看到自己的。
那三個負責搶劫劫匪雖然也時刻注意著周圍環境的變化,但都沒注意到林木躲開了對面狙擊手監視範圍這一小小的舉動,上車之後立即發動,準備逃離現場。匪徒在車上的位置是兩前一后,坐後面的匪徒用槍頂著王大爺的胸前,看來就算是暫時安全了,他仍然不打算放鬆任何警惕。林木用目測了一下位置,沒問題,完全能命中對方頭部神經中樞,這個距離很合適,只要能成功擊中對方腦部這一5平方厘米的位置,那他決沒有機會扣動扳機。機會很好,林木沒有絲毫猶豫,拔槍瞄準,半秒鐘過後,那個用槍指著王大爺的匪徒成為一具屍體,子彈從這邊窗口射進來穿過了他的太陽穴再從那邊窗戶射出去,腦漿迅速濺滿已經嚇得不行了的王大爺的臉,卻絲毫沒有傷著他。另外兩個聽到槍聲同時往外看去,他們都看到了路邊手持「貝雷塔」,一臉冷笑的林木,還以為這是個便衣警察,準備開槍回射,但仍然晚了一步,兩發子彈要了他們的命——這種相隔距離不到20米的情況下,還沒有人能從林木的槍下活命的,就算你穿了防彈衣也不行,除非,你是銅頭。
汽車還沒發動,但驚魂落魄的王大爺已經沒有走下來的力氣了,林木沒有上前去扶他,一是不想讓他知道自己有槍,二,他知道危險還沒有過去,最大的危險依然存在。樓上的狙擊手不管是否看清楚了自己的臉,這種情況下都不能留他,現在眼見大勢已去,他不會再做無謂的舉動,他的第一想法肯定是逃離現場。他是不會走樓梯下來的,他帶著狙擊槍,儘管可以做一些掩飾,但此時在這個敏感時分,如果大模大樣從案發現場背著狙擊槍走過的話,那他不是瘋子就是傻子。這裡是閣樓,這一帶的樓房都比較矮,而且很舊,各樓的樓頂緊密相連,所以他肯定有其他的路離開,這在他們行動之前就肯定已經想好了,而且,對方的狙擊手很可能配備了觀察員。
這一帶都是比較熱鬧的地方,雖說不上城市中心地帶,但人流量一直都比較大,這附近很難找到安全離開的地方,要說有,那就只有……忽然,林木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大錯誤,他剛才開了槍,還在很多人面前開了槍,要是再不走快點,警察可就來了,自己殺了人,就算對方是嫌犯也免不了一場官司還是早點跑路要緊。至於那個該死的狙擊手,唉,由他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