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們決定帶領共產黨走向勝利

三、我們決定帶領共產黨走向勝利

寧海濤從夏令營家庭討論組回來,參加了論壇組別的討論。參加曾母島會議的人員基本屬於官方及專家級別,討論的重點集中在基地政府架構及運作。

比較集中的意見是按照香港的案例成立南洋特別行政區,在新中國成立之前採用華人南洋特別行政區對外宣傳。有分歧的是,新中國成立以後,南洋特別行政區的地位問題,有些人擔心未來中國的政策可能與預期不符,建議按香港的案例南洋特別行政區一百年不動搖,而有些人認為新中國成立后應併入新中國,保留特別行政區會被其他國家挑破,擔心後輩鬧獨立,大陸又沒有能力控制南洋,毀了大家為國開疆擴土的努力。

趙琦年司長是論壇組的組長,他傾向於第二種選項,但是第一種選項的人數更多。只能把這個問題推給寧海濤。

畢竟軍方的意見在目前是決定性的。

「建國之前採用成立華人南洋特別行政區我是贊成的,至於新中國成立以後行政區何去何從這也是沒有疑問的,南洋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固有領土,南海為中國內海這是不容動搖的決策。」

大家見軍方領導人支持第二選項,風向也開始掉頭,大家覺得南洋屬於中國領土確實是不能討論的問題,現在基地這麼強大,還不能爭取到南洋,這會成為千古罵名。

「因此,我認為在適當的時候,我們南洋特別行政區、南洋黨委應該參與到國內的革命中去,協助黨中央儘快取得國內政權。南洋黨委也不能局限一隅,要代表南洋黨委參與黨中央的領導決策。」

「這裡有很多專家是黨中央的顧問國務院的資政,辟如辜正中教授,就是我黨思想領域的權威,您與我父親交流的時候,我也有幸聽到。對您的學問我是深深佩服的。我建議辜老結合現在這個狀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核心重新整編我們黨的理論。」

「寧將軍說的好,從長遠說,黨的最終目的是共產主義,但是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便是社會主義,什麼是社會主義,我們經歷的歷史告訴我們,這個問題,馬克思也回答的不夠充分,也未必全對。我們這些人卻能很好的解答這個問題,我們應該豐富社會主義的內涵,說清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質內涵和實踐方案。從而讓南洋黨委和中央黨委在理論上有共同的立場。」

大家覺得這個方案不錯,參與到國內黨的決策中去,儘快爭取黨取得政權,這是符合國家的利益,也符合穿越眾的共同利益。

隨後談論組就南洋特別行政區的政府架構進行了討論,其實也沒有多少可以討論的,基本參照後世國務院及香港的配置,對於這些熟悉國家事務的專家,這些都是非常簡單的,要做的只是把政府商業部分功能全部砍掉,歸入投資公司,明確政府的職能,並把法院、檢察院獨立到政府以外,只對人大會議負責。

最後政府的架構由總理及十五局組成,分為民政局、稅務局、衛生局、交通運輸局、教育局、財政局、外交事務局、規劃建設局、公安局、國土資源局、農林漁業局、工商管理局、審計局、質量監督局、環境保護局。

基地的最高權利就是全體穿越眾參加的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特別行政區的最高權利,代表大會可選舉產生特別行政區主席,代表人大會議行使最高權利,而基地黨代會選舉產生49名黨委委員,並由此產生9名常委,9名常委中一人為總書記、一人為總理、一人為最高法院院長、一人為最高檢察院檢查長、一人為人大主席、一人為軍委副主席、其餘三人分管宣傳、紀律、黨務,行使黨代會最高權利。總書記一般兼任行政區主席及軍委主席。

1934年11月18日早上九點,第一屆**南洋黨委成立大會暨第一次全體大會正式在曾母島機場跑道上召開。

與會黨員15728名,其中來自軍方的黨員人數達11823名,其餘包涵工廠系統、論壇系統、夏令營系統、酒店及其他配套人員組成一個小組,各小組按人員比例推薦主席團名單,共推薦形成一個20人組成的主席團,主席團經過短暫的磋商會,制定了會議的議程。

首先表決的是黨的名稱及組織,中國**南洋委員會屬於中國**的一個地方組織。

關於是否另起爐灶,在基地的黨員內部起了很大爭論。絕大多數黨員認可與現在的黨機關有明確的歷史傳承關係,但是無可否認,雙方的認識及對未來的具體目標有著不小的區別。普遍的意見是,與國內黨建立正式的關係應在毛主席執掌我黨命運以後,才可實施。

不急於建立正式的關係,這一點寧海濤也是認可的,但不表示不接觸!寧海濤認為應儘快與國內黨接觸,一是基地未來的建設需要大量有知識並有共同理想的工人及知識分子,二是在適當的時候給予國內黨提供援助,以最大可能保存紅軍的實力,加快奪取全國政權的進程。三是加大對國內黨的影響,削弱共產國際對黨的影響。

寧海濤認為,正式確立關係的時機最好是在抗日進入相持階段最為合適,一是在毛主席領導下,黨和軍隊培養了大批骨幹,具備了接管全國政權的組織準備,不至於倉促間,奪取了政權,但是沒有足夠代表政黨利益的管理者,致使全國官員換湯不換藥。二是,在日本的侵略下,原有的社會結構破壞殆盡,適宜進行徹底的社會制度改造。三是,日本佔領了原屬於英美等國的東南亞,此時介入戰局,適宜基地強勢趕走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前,替代英美奠定東亞局勢,並可擇機參與其他戰場,為未來之中國爭取千年之利益。

會議討論和表決通過了新的黨章,黨章直接採用的二十大形成的版本,並結合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歷史現實,大幅度修改了總綱,新的總綱認為:中國**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總綱闡述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是正確的,揭示了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規律,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同時也指出,中國黨應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與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走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

總綱明確了黨的當前任務是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革命鬥爭,爭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建立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後,要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發展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和文化。

總綱提出了工作的行動指南:各項工作都要把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為總的出發點和檢驗標準,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黨章的其他部分修改不大,當然,相比於現在的黨章,這份黨章更加清晰及規範,畢竟這是百年淬鍊出來的精華。

並根據黨章規定的組織機構和組織制度選舉產生了49人的南洋委員會,選出了寧海濤為總書記的9人南洋常務委員會。

常委名單中軍方佔了四個,寧海濤為總書記兼軍委主席,周大江為副書記兼軍委副主席,原二炮的曾偉民主任為副書記並被提名為人代會主席,原後勤政委徐莉莉少將為副書記分管黨委組織部。

論壇組推舉的三個常委其中就有辜正中教授和趙琦年司長,辜正中教授分管黨務宣傳,趙琦年司長則被提名為特區總理,需要經過明天人代會的確認,另外一個分管最高法工作的常委則是原中科院院士法學專家林稷安教授。

而分管紀委工作的常委出自夏令營組別推薦的原共青團中央安玉華委員,分管最高檢的常委也來自這個組別,是原廣東省檢察院副院長陳際泰。

新的領導班子形成后,第一件事情便是討論第一屆特區政府的人員名單。推薦趙琦年為特區總理這是一次全會討論通過的,趙琦年多年從政經歷完全有能力玩得轉這麼小的一個攤子。而十五個局的領導人產生,確實有點新穎。為了效率及人盡其長,常委會現場開起了招聘會,每個局的領導人全部可以自薦,常委現場提問打分,分高的直接獲得提名推薦。最後選拔會搞的比超女選拔還熱鬧,不過效果也非常好,完全透明公開,效率極高。

比如,民政局局長的選拔,因為是第一個崗位,看的人多,自薦的人少,只有三個人自薦。三個人分別跟民政都有點關係,都對民政系統有點了解。

常委的第一個問題便是:假如你是民政局局長,你打算先做什麼?

這種選拔可不是後世那種掛羊頭賣狗肉的選拔,一道不太難的題目,有一千種答案,關鍵看你怎麼回答,台下2萬多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好不好大家都看著的。

第一人著重點在完善民政系統的組織架構建設中,大篇幅的闡述怎麼招人,怎麼培訓。

第二人則是關注民政系統的規章制度,工作內容的完善,儘快組建一個起草民政系統的管理草案。

第三人是林美唏,她說道:「各位常委、委員,我們知道我們身處在異時空中,佔地不過10平方公里,人口不足兩萬,周邊勢力環視,這樣的環境是難以談發展的,我認為我們需要衝出去,需要更多的領土,更多的人口,這就是民政工作中最迫切需要服務的,民政工作應當圍繞這樣一個大局去開展工作,具體的我帶來了一個基地人口信息管理建設方案,請常委們過目。」

有備而來啊,不過所有常委都被她的更多的領土,更多的人口打動了,基地現在就是需要這樣有衝勁的官員。毫無懸念,林美唏以全票通過的方式獲得了民政局局長的提名。周圍的代表報以及熱烈的掌聲,既是為林美唏,也是為基地黨委這種另類創新的招聘方式叫好。

其他各局的人選也全部通過現場評議的方式確定了推薦名單,待第二天人代會的表決通過。

1934年11月19日上午,南洋特區第一次全民代表大會正式召開。

會議通過了特區基本法。

基本法參照了香港特區基本法的特點,主權在中央,治權在地方。而且還增加了國防權利、法律的制定與實施及外交權利。也就是說除了名義上的歸屬,其他的都是基地說了算。

並結合這個時代的特點。特別提出了公民權,未成年人任何理由都不得被判處死刑,任何對特區公民死刑判決必須獲得特區全民代表大會的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這一點非常重要,這個時代中國大地中不僅有白色恐怖,蘇區現在正在如火如荼地開展肅反。明年開始,蘇聯也會開始大規模的清洗。全世界都缺乏對生命的尊重,這是特定歷史環境形成的悲劇。

基地雖然不可能實行肅反,但是保障基本人權對這些後世穿越來的人來說看法是一致的。這也是未來國家實現法制的良好起點。

基本法規定黨推薦政府主要領導人員名單,由人大批准。人大有罷免政府的權利。同時人大有審議預算開支及報告的權利。

法院及檢察院僅對人大負責不對政府負責。

會議還通過了對政府人員的任命。

並對大批法律的修訂提出了要求。爭取第一個五年計劃中初步完成法律的修訂工作。

最後,人大審議批准了新華投資集團的公司章程,及股權協議。明確了基地人民組成的董事會為新華投資集團的天然委託方管理方及代表全體股權權利人行使公司最高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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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海穿越之徵服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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