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3)判 決
第三十二章(3)判決
五月二十五日,高山龍因涉嫌故意殺人、受賄等被依法立案偵查,被免去甘海市第九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次日,經甘海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高山龍被甘海市公安局依法執行逮捕。國慶長假后的第三天,高山龍因涉嫌受賄罪被甘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甘海市紀委調查組的調查報告顯示,高山龍除了收受賄賂人民幣231萬元、美元5萬元之外,還收受醫院職工17名幹部逢年過節禮金12萬餘元、港幣7萬元,收受手錶、金戒指等禮品一批。這一年的年底,甘海市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高山龍有期徒刑十八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0萬元;法院同時判決將繼續追繳高山龍尚未退出受賄臟款79.78萬元上繳國庫。高山龍不服,提起上訴……
因涉嫌受賄61萬元,7月8日,甘海市委原副秘書長、甘海市委督察室原主任駱川被檢察院提起了公訴。
檢察機關查明,2006年至2007年,被告人駱川在擔任甘海市委副秘書長、督察室主任期間,利用負責甘海市委市政府搬遷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的職務之便,多次收受承建甘海市委辦公大樓的建築商所送現金61萬元人民幣。案發後,駱川已退出全部贓款。中秋節的第二天,甘海市市委原副秘書長、甘海市委督察室原主任駱川因為受賄罪、聚眾鬥毆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
十二月的一天下午,45歲的甘海市衛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甘海市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王小波,因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至2007年間,王小波山利用擔任甘海市衛生黨組書記、局長、甘海市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利用該院基建、醫療設備、藥品採購、人員招錄等機會,先後非法收受北京、上海、武漢多家醫療設備公司、醫藥品公司給予的回扣款共計人民幣166000元、美元71000元。此外,還有人民幣元、美元9900元、港幣411660元,王小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公訴機關認為,王小波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收受回扣歸個人所有,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在公訴機關長長公訴書中,卻沒有腐化墮落這樣的表述。
元旦過後的第五天,第二版刊登了董文超反腐倡廉文章,有內部消息說,他準備出任安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
次年的情人節,據報道:甘海市飛龍葯業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助理葉蕾蕾,在向27家醫院推銷藥品時,大肆向這些醫院的院長、副院長、科室主任、醫師等人行賄,數額高達900餘萬元。
據悉,從2002年3月到2007年11月期間,葉蕾蕾為了推銷公司的藥品,以公司或以個人的名義先後數次向甘海市27家大中型國有醫院的院長、副院長、科室主任、醫師等509人行賄,總數額共計900餘萬元。庭審過程中,葉蕾蕾對檢方指控的罪名和主要犯罪事實均沒有提出異議。
據她供述說,甘海市飛龍葯業有限公司是在1999年成立的,法定代表人是趙光明(在逃),葉蕾蕾2003年到公司從事銷售工作。2004年初,她被任命為公司總經理助理,負責管理公司銷售業務,客戶分佈整個甘海市及甘海市下轄縣級各醫院。
根據檢方出示的證據,如何和互不相識的醫院「打好交道」,葉蕾蕾的秘訣就是給對方關鍵人員予以回扣,回扣的比率是藥品價格的5%到30%之間浮動。除了金錢上的賄賂,葉蕾蕾還請他們出國旅遊,甚至進行性賄賂。
甘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甘海市飛龍葯業有限公司為在競爭中獲得優勢,為了影響醫院採購藥品過程中起關鍵作用的人,而以支付回扣的方式進行行賄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單位行賄罪,應予懲處;葉蕾蕾作為公司行賄的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構成單位行賄罪,亦應受到處罰。甘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葉蕾蕾無期徒刑,以單位行賄罪判處甘海市飛龍葯業罰金人民幣1000萬元。
以徐明榮(外號「老八」)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21名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至1年不等。
葉蕾蕾行賄的27家醫院的院長、副院長、科室主任、藥師、醫師等,有被判刑的,有被紀律處分的,有被調離原工作崗位的,也有被吊銷醫師執業資格證的……這些醫院為此開展了行業糾風大活動……
涉案醫護人員之多,藥品收受回扣之數驚心,為全國罕見,一時間,整個甘海震動了。全國各大新聞媒體紛紛報道……
直到次年五月三十日的這一天,公安機關依然沒有蘇蘇的任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