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2)
有時一個月甚至更久,我都見不到男爵,於是去一百公裡外的城裡,到他的辦公室找他。我清晨就出發,因為去最近的小鎮和火車站要趕早。坐火車大概需一個半小時。到了城裡,我從他的秘書那裡接過裝在棕色信封里的錢,信封上隻字未寫。並非男爵不知道我的名字,而僅僅是我們之間形成的慣例,其他事情也一樣。
白天,我和菲羅斯在附近的山毛櫸林里散步幾小時。菲羅斯是一隻黃褐色的山地牧羊犬,是我在這兒的唯一夥伴。我們早起去采蘑菇,純粹是為了在散步時好玩。秋雨過後,路面被水浸過,泥濘難行。晚上,我待在屋裡,隨便做些吃的:豆角、土豆和麵包,然後,坐在爐邊寫我的小說。去年十月我決定用一年時間來寫這本小說,也正好是一個四季的輪迴。我盡量回憶故事發生時的原貌,而非我所期望的那樣發生,更非說服自己它確實發生過。但我不能完全確信。故事只是一種在某個特定時刻展示自己的形式,它是可變的。因為我們的生活就是由這種無數特定時刻組成的,從一個懵懵懂懂的過去開始,中間是一系列事件,最後以同樣模糊的某個時刻結束。但這些時刻我們每個人都經歷過。他們構成記憶的材料。我們一遍又一遍地回味,不斷修改、代替,直至獲得我們滿意的版本為止。這就是我們所謂的故事。即使如此,這樣的故事也並非真正是我們的,它只是代表曾經的我們,或我們自認為的我們,或更通俗地講,是我們嚮往成+激情小說為的人。
很感激我必須完成的小任務,這是我期望從事的日常工作,比如查看安放在塔后矮小的白色蜂箱里的氣象儀。男爵沒說為什麼需要這種服務,我也從不過問。曾經想過問他,但又打消了念頭。我猜測,這要麼反映了他性格的一個方面,對事情的每一個細節都很注意,要麼僅僅是為了使我作為看護員的工資聽起來更恰當一些。
今天早上,在關上氣象箱門的那一刻,我發現一隻野兔在二十米外的草地上吃草。菲羅斯和那隻野兔的目光同時接觸到對方。人、狗和野兔在那一刻定格了。菲羅斯飛奔過去,奮力一躍,避開灌木的荊棘。野兔一溜煙跑了。那是一隻雄兔,後腿用力蹬著草地,冬天厚厚的皮毛使它在野兔中顯得體型巨大。它衝進秋天的矮樹叢,短尾瘋狂擺動。菲羅斯在後面追著,狗的背影漸漸消逝。
「消逝中的狗影(TheColourofadogrunningaway)」這條諺語在本地語中指的是某種不確定、不清晰的東西,外表模糊不清,或許讓人想到無常的現實。用在這兒似乎挺合適,不管是對菲羅斯,還是對我正在寫的這本小說。
我想寫的這些事情發生在20世紀最後十年的某個夏天,現在看起來如同一部已經放完的電影里的一組鏡頭,只是那些縈繞的畫面使人久久不能平靜。猶如電影散場時,你站在電影院的門廳,看著其他人魚貫而出,你被那些未曾經歷過的電影中的悲喜人生觸動了心弦。某種東西已經觸及到你的宿命,可能是電影里的小插曲,或是一句對白,或更可能是某個角色激起的不可名狀的嚮往。也許任何故事都這麼開始:一種難以捉摸的懷舊,遙不可及卻又親切可知,偶爾在你眼前閃過,然後又無影無蹤。
理查德·格溫
於維拉弗蘭之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