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望城縣委公務員(1)
四、望城縣委公~務~員
★時間:1956年11月1958年11月
★職業:湖南省望城縣委公~務~員
★職責:分內:日常辦公事務,給縣委書記打掃房間、打掃辦公室、打開水
分外:打掃全樓辦公室、樓上樓下的走道,打所有人的開水
★工資:最初23元,後來29元,再後來32元。這在當時當地絕對屬於高收入
瑣事交通員
剛由鄉下來到縣城,而且一下就進了縣委機關,雷鋒對什麼都好奇。他先在辦公樓里轉了幾圈,到每個辦公室的門口都要望上一望,看見電話機、油印機、自行車什麼的,總是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後後看個夠,還不時問這問那。
雷鋒一笑就有兩個小酒窩,而他對誰都是先笑才說話,所以很快,這個個頭小小、一臉孩子氣的小鬼,就跟大家都混熟了。
縣城是新視野,單位就是家。
雷鋒每天在這個新家裡手不停腳不停地忙來忙去。一開始分配工作,他只負責打掃縣委書記張興玉的辦公室、會議室的衛生和打開水。但是,他一上來就把所有的辦公室和會議室全打掃了,還為所有在機關工作的人都打好了開水,甚至天天把辦公樓樓上樓下的走廊也打掃得乾乾淨淨。還是老樣子——眼裡處處都是活!時間不長,雷鋒已經是人見人愛。
雷鋒做得最多的是交通員的工作,主要負責送信和傳達文件。那個時期的望城縣周邊,貫通各處的只有交通不便的羊腸小道。機關里只有兩輛自行車做交通工具,縣、區、鄉之間的上傳下達,主要靠交通員步行完成。雷鋒當時的工作其實非常辛苦。
同事們也怕他累著,讓他少干點活,有空多休息。雷鋒總是說,干這些小事累不著,這些活兒比在地主家乾的少多了。
的確,雷鋒還真就是個閑不住的人,剛聽到點事,他又想往外*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