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為何要插手「南北榜案」?(2)
不論是劉三吾還是張信,都是嚴格按照朝廷科舉考試的規定,以文章的優劣選拔人才,但朱元璋卻認為張信和劉三吾串通欺君,交由刑部嚴肅查清。刑部沒有過硬的證據,只好以他們「為胡惟庸鳴冤,反叛朝廷」的罪名交差,於是劉三吾、張信等人轉眼變成了八竿子掄不著的「藍玉餘黨」。朱元璋明知罪名無中生有,仍將張信、白信蹈等20餘人凌遲處死,劉三吾年老免死,發往邊疆充軍。就連南榜的第一名宋琮、第二名陳安也因涉嫌行賄,一個被充軍發配,一個被處死。至此,這一舉國公案才徹底了結。
「南北榜案」,發生於洪武朝長達13年之久的文字獄剛剛結束之後不久,是朱元璋採取極端措施,打擊廷臣的反對勢力,實行文化和高壓政治的繼續。這一案件,既體現了全國統一形勢發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體現了朱元璋打擊和限制江南地主的一貫政策。
朱元璋是草莽皇帝,同時也是一個傑出的政治家,對他來說,插手「南北榜案」,用幾^H小說十個人的腦袋換取北方人心,換取政局穩定,換取天下太平,是穩賺不賠的買賣,況且他殺的那些人都是些自以為是、目光短淺、迂腐頑固、沒有共同語言的南方考官,這更能換取北方士子對他的感恩戴德,何樂而不為呢?不過,此次事件,倒開了明朝分南北取士之先例,至洪熙以後遂成定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