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受虐者的自我感覺(1)
第六章受虐者的自我感覺
如果你將內心世界公之於眾,你的坦誠將拯救你;如果你將內心世界深深鎖起,你掩蓋的問題將會毀掉你。
--聖·托馬斯·羅金
本章將深入分析受虐者的感覺。受虐者只有清楚自己的感覺,並且通過分析弄清伴侶關係中存在的問題,才會意識到什麼時候是言語虐待。
一般來說,受虐者並非對自我感覺毫無覺察,只是她們寧可相信虐待者的那些自欺欺人的話,也不相信自己的直覺。比如伴侶可能會跟她說:我們多相愛,多和諧,是你,疑神疑鬼地搞砸了這一切。於是她就真的否定了自己,而不再質疑伴侶。
受虐者和伴侶生活在兩個不同的狀態之下(施虐者生活在狀態Ⅰ,受虐者生活在狀態Ⅱ),所以對於受虐者來說,想要依賴施虐者的評價來解釋自己的生活狀態,是不可取的。也只有正確地解釋自己的生活狀態,她才可能被正確引導,從而形成正確的認識。
例如,當受虐者感到難過時,她的伴侶卻說:「你總是小題大做。」或者說:「你完全搞錯了。」這是施虐者在解釋她的感覺狀態,而不是她自己,且這解釋與她內心的真實狀態完全相反,它只會加深受虐者的困惑。受虐者越是相信自己的伴侶,困惑就會越深,施虐者操縱起來就會越容易。
受虐者必須正確認識自己的感覺,並尊重自己的感覺,只有這樣才能重塑自我,如:「我覺得受了傷害,我正在受到傷害。」尊重自己的感覺,它意味著我們不僅要承認自己內心的真正感受和需求,更要順應自己的感受,有意識地採取一些行動來關心自己,愛護自己,從而建立起完整的自我。
建立完整的自我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不傷害他人的利益,我們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從事。在這種自我意識下,我們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體會到個體的力量,並從容地向大眾展示一個真實、完全的自我。因為不再尋求控制或者被控制,與人相處時也會顯得更加和諧。
人的感覺有時是非常複雜的,很多時候我們都不能清晰、完整地表達它,也不能準確地認識它。這是因為在形成感覺的過程中,有許多因素在起作用。我們生活過,內心世界就不會是一張白紙,過去的經歷會使我們形成對自己或某些事情的固有認識,從而會選擇性地忽略一些東西。感覺可以成為實踐的力量,有些具有一定的破壞性,有些卻可能產生建設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