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心搖曳的女人(2)
我想現在的女孩兒應該歸到「喜歡」一類。她們尚未達到能夠稱得上亂來的程度。很早以前,松本清①的廣告詞受到世人的批判后,馬上就被改換了。
「早晨,睜開眼睛,發現自己在一個不相識的男人屋裡。」
就是這句話。廣告中的那個女孩子清純可愛,看不出她會和一個剛剛認識的男人共眠一床。當時的中年男女都氣憤不已,他們不能允許連那麼可愛的女孩子也會馬上和男人上床的風氣。
但是,女孩子們卻大為不解:
「為什麼?」
她們以為,相識后三十分鐘也好,五分鐘也罷,和感覺不錯的男人上床不是很自然的事嗎?哪裡不合適呢?我年輕時,還只限於「喜歡的男人」,而今,不過十年光景,已變成了「感覺不錯」的男人了。「感覺不錯」、「談得來」的男人,過一段時間后,變成了「喜歡的男人」,這種情況屢見不鮮。如果成不了,到時分手就可以了。對誰來說都無所謂成敗。
總之,無論誰都會有在十、二十多歲時對很感興趣的經歷。糊裡糊塗的,不知道是喜歡他,還是喜歡,兩人搞在一起,只想著和他做那件事。經歷了那種幼稚、苦悶,女孩子成熟起來,變成了女人。
三十多歲時,女人進入了倦怠期。與其說是倦怠,不如說是有些憂鬱,產生了一種奢侈心,以為,以那種方式說出口來,經過那樣的過程,做那種事情,一切都太清楚,讓人覺得乏味。但是,過了這個時期,又會有人高興地和男人交往起來。但是多數女人這時就會放棄這個念頭。因為,大部分人都成了家庭主婦,當上了媽媽,那種機會自然也就少了。
但有的女人還是會在男人湊過來時紅杏出牆。這些女人雖然年齡稍微大了一點,但雌激素水平仍然很高。她們連自己也不清楚為什麼經常衝動地和男人做那種苟且之事。此時,才從一種室內活動變成了下流的舉動。但能夠嘗到這種滋味的女人,只不過是那麼一丁點數量,她們方可獲得潘金蓮第二的稱號。
年輕的話經常會被男人纏住,進而喜歡上。但關於這一點,有更深奧的學問。詳情請看林真理子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