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怎樣才是正確執行上級的指示(2)

十七、怎樣才是正確執行上級的指示(2)

主動協調。當落實上級指示與本單位實際情況不相適應、產生執行矛盾時,一定要冷靜分析,認清利弊。對有分歧的問題,執行者不能迴避,更不要消極地去作形式上的表面接受,實則心存抵觸。可取的方法是應及時地向下達指示的責任部門提出報告,對重大問題應向上級主管領導反映,以利於上級對此做出合理的解釋或調節。如沒有結果,而又認為是事關重大、必須糾正的問題,這時執行單位則可直接向上級的主要領導報告,以期引起重視,並得到正確解決。

設置預案。經過以上層次工作的努力,如果仍然沒有新的指示,則對原下達指示必須堅決地貫徹執行。執行者如預見到推行指示對本單位的特殊環境會造成不利影響,就必須做好應急、應變的準備預案,設定補救措施。在保證執行的條件下,如一旦出現意料中的困難,則可以施行自救,能最大限度地減小不利影響或不當損失。

對上級正確的指示,必須堅決服從,而且執行的態度應當是嚴肅和積極的。但對不恰當的指示也不可以盲目照辦,要對因執行而可能會產生的不利後果,主動及時地向上級反映,以求能取得更合理、更實際的執行效果,這是管理者對單位或企業敢於負責並勇於盡責的體現;同時,也幫助了上級機關或領導,使之能更深入地了解下級企業的全面情況,有益於減少失誤,提高管理威信。

對於上級指示,執行者不能無故而各行其是,我行我素;更不能因故而知情不告,陽奉陰違。這兩種態度均為執行管理中之行為大惡,凡從事管理者都應力戒之。

點睛:

對於上級的正確指示,執行態度首先必須是積極並堅決的。這是保障企業規範@性發展的紀律要求。

有時候上級的指示也並非完全正確,也會出現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存在差異,在實際執行中可能會產生困難的新問題。這就需要我們做出比較策略的協調,使之既不削弱上級的權威,又不影響本單位的工作進程。

執行者如預見到推行指示對本單位的特殊環境會造成不利影響,則須做好應急、應變的準備預案,設定自救措施,在保證執行的條件下,最大限度地減小消極影響或不當損失。

執行者不能無故而各行其是,我行我素;更不能因故而知情不告,陽奉陰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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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級指示不當,你會如何處理?

怎樣才是執行上級指示的正確方法?你認為此方法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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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的力量:教會你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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