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性,注重購險(2)
按照新《婚姻法》解釋三的規定,已婚女性在離婚後不得參與配偶婚前財產的分配,這就讓女性陷入了一種尷尬不利的境地,對此,已婚女性應該做好面對的準備。具體說來,已婚女性可以通過購買重大疾病保險及各種儲蓄險來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權益。這種做法之所以能夠防範風險,原因就在於保#小說險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旦離婚,保險收益將屬個人所有,已婚女性將不必擔心保險收益歸丈夫所有。此外,在購險種類上,女性朋友除了關注個人壽險等傳統保險外,可以適當地考慮增加一些投資型保險的份額,例如投連險和分紅險等就是不錯的選擇,此類險種具有保險和投資雙重功能,已婚女性以此來提前為自身做足風險保障。這樣一來,就算婚姻出現變故也不用擔心自己離婚以後的生活受到很大的影響。同時,除了為自己購置足額的保險外,已婚太太們對於夫妻間的共同財產也要進行合理的理財規劃,做好投資,確保彼此的共同財產能夠保值增值。
確實,對於那些已為人婦的女性朋友們,無論你是裸婚還是小有積蓄,無論你的家庭穩定幸福還是小有矛盾,無論你是單親媽媽還是一家幸福的「三人行」,總之,新《婚姻法》解釋三下學會理財是你不得不具備的素質。
與未婚女性相比,已婚女性面臨著更多的支出項目,比如住房貸款、子女教育、父母贍養以及日常交往等支出,已婚女性除了上述說到的「理財經」,還可以建立基金滿足這些支出需求。建議已婚女性將家庭收入建成不同份額的基金:
1.日常備用基金:我們可以預留三到六個月的資金以應付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預想不到的大數額的支出。對於這部分資金,我們需要考慮其安全性、流動性以及收益性等特徵。這類資金可以作為貨幣市場基金,因為它們獲取的收益高於銀行的活期存款。
2.個人保障基金:女性雖然有政府提供的社保與醫保,但是還遠遠不夠,在面對重大變故時,這些保險資產不夠承擔風險,所以已婚女性可以把個人每年工資收入的10%投資到女性保險或重疾保險,這樣就可以為日後的生活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