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幫個忙,冒充我當他的女朋友(6)
「哎哎哎,你還想列多少條啊?」章鵬聽著發虛。「行了行了,就先這四條吧,我先做好了再說。」章鵬挺認真的。
「行!那就先從這四條開始,我和海濤可監督你啊。」林楠說。
「行,你們監督我。」章鵬點頭回答。
「那怎麼監督你啊?這也要有個約束的標準,否則就是定了規矩也等於沒生效啊。」林楠說。
「那你說,怎麼辦?」章鵬問。
「嗯……兩種方式,就跟《刑法》(色色小說的強制措施取保候審一樣,要麼就人保、要麼就財保,你選一下吧。」林楠笑著說。
「人保?財保?你解釋一下。」章鵬問。
「所謂人保嗎?就是拿你的身體保證,如果以上這四條你什麼時候違反了,我們就對你進行體罰,比如抽大嘴巴啊,過肩摔啊,或者是幫我們洗衣服、擦皮鞋啊……」林楠一一列舉著。
「哎哎哎,這個不行,你說說財保吧。」章鵬說。
「嗯,財保嗎,顧名思義,就是你如果違反了保證,就需要從金錢上進行懲罰,嗯……我想想啊,鑒於你丫還是一科員,每月就兩千多塊,那就每次二百吧。」林楠說。
「啊?每次二百。」章鵬一下張大嘴說,「不行不行,二百太多了,不行不行。」
「嘿,你這是不是誠心想改邪歸正啊。」林楠不屑。「你要真是想棄暗投明,就必須得給自己下苦功夫,下大力度,二百就嫌多了,那得了,我們還不管了,是不是海濤?」林楠沖裡屋說,那海濤沒有搭腔。
「嗯……我真是誠心改……」章鵬猶豫著,「但二百還是太多了……」
「瞧你丫那操行!呵呵。」林楠笑著說,「那你說多少?還討價還價?」
「我說二十。」章鵬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