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學時期(1910-1917)(4)

一、留學時期(1910-1917)(4)

康乃爾哲學系當時以德國唯心論獨步美國,胡適所師事的克雷敦(JamesEdwinCreighton)、漢門(W.A.Hammond)、狄理(FrankThilly)、阿爾貝(ErnstAlbee)等人都是望重一時的名家。胡適在康大的哲學訓練已奠定了他在哥大攻讀博士學位的基礎。由於他的思維方式自始便與黑格爾一派的路數不合,他早在1914年1月便露出了接近杜威一派的明顯傾向(見《留學日記》,卷三,第三二、三四兩條札記);第二年五月他已成為「實效主義」(pragmatism)的信徒(同上,卷九,第五二條)。所以他「在1915年的暑假中,發憤盡讀杜威先生的著作,做有詳細的英文提要。」(《留學日記.自序》)。有了這樣充分的準備,胡適兩年內在哥大完成「哲學博士學位的一切必需課程和作業」便絲毫不必詫異了。

但唐德剛在上引《口述自傳》一段文字的註釋中卻又提出了另一相關的疑問,推斷胡適博士論文口試的結果是「大修通過」(「passwithmajorrevision」),而且必須「補考」,因此遲至1927年他重返哥大,滿足了這兩項要求之後,才取得博士學位。我們都知道,哥大過去有一項規定,頒授博士學位必須在論文出版並繳呈一百本之後。因此在一般的理解中,這是胡適的學位比論文完成遲了十年的唯一原因。但唐先生的疑問也自有他的根據,他認為如果不是「大修^H小說通過」,「何必等到1922年杜威離華之次年始付印,1927年親返紐約始拿學位呢?」**所以他推測這是因為杜威在華兩年,親見胡適在「學術界的聲勢」,回到哥大后,運用他的「地位」,把「大修通過」改為「小修通過」(「passwithminorrevision」)。這是一個「大膽的假設」,然而沒有經過「小心的求證」。因此他感慨地說:「如果杜威遺札尚存,哥大紀錄猶在,『胡適學位問題』的官司也就不必再打了。」**可見他並沒有在「哥大紀錄」或「杜威遺札」中發現任何硬證(hardevidence),可以支持他的「假設」。唐先生似未見前引朱經農的信,但他的懷疑卻與梅光迪不謀而合,甚為有趣。現在《胡適日記》出版了,我們可以試著解答他的疑問了。

胡適1917年回國后立即捲入了如火如荼的「文學革命」,緊接著又是1919年的「五四運動」。在最初四、五年中,他活動之多和工作量之大簡直到了不可想象的地步。我們只要一查1919-20〈日程與日記〉殘本(《全編》本,第三冊,頁12-222)。便可見其一斑。這一段時期內他心中不可能有印論文、拿學位證書的念頭。那麼他為什麼終於在1922年出版了這篇論文呢*砍*了與上引朱經農的信有關外,另一原因是他一度動念,願意應哥大之聘,去教一兩年中國思想史和文學史。〈日程與日記〉1920年9月4日條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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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尋胡適歷程:胡適生平與思想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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