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獄(3)
直到某一天,一位戰友借故與他發生口角,進而與他動手。領導找他談話,說他情節惡劣,只有一條路可走,退役。
於是他回到了屬於自己的城市,在一家星級酒店做了一名保安,又有那麼巧,在這家酒店他遇到了楊洋。
楊洋告訴他,因為那件事之後她擔心對方報復,畢竟那裡是別人的地盤,於是她就離開了那裡,回到自己的城市,仍然是當一名夜場歌手。
楊洋聽了李志豪的經過之後,覺得很內疚,請他吃飯。
這樣的相遇很偶然,也很浪漫,兩人聊天,約會,然後熱戀。
英雄配美女,本是絕配。
楊洋的家裡知道了李志豪的背景本不大同意,但是楊洋卻堅持要跟他一起,那段時間,除了工作他們幾乎都黏在一起,在租來的一間並不是很寬敞的房子里,築起他們的愛巢,雖然清淡,但很幸福。
李志豪永遠都不會忘記,那天她的生日,山城的天空大雪紛飛,並不寬敞的屋子裡,一個蛋糕幾根蠟燭一瓶紅酒,她滿眼溫柔地看著他說:「豪,雖然這是個把戀人當過客的快餐時代,但我們一定要守住永遠。」
那時候,一個自認為無比堅強的男人,@也沒忍住心頭的熱淚,緊緊地擁抱著她,對她承諾:「楊洋,我雖然沒有別人那樣有出息,給你很優裕的生活,但我一定會用我的生命來愛你。」
但是,這場他願意用生命來捍衛的愛情,終究只是一場過往雲煙。
月亮酒吧,那天楊洋一個朋友的生日,楊洋帶李志豪一起去慶祝。
恰好,顏人傑那天也在那家酒吧,而且只與他們的位置隔了一張桌子。顏人傑是山城公安局副局長的兒子,同時也是一個流氓,痞子,花花大少。他初見楊洋第一眼就打定主意,要把這女的搞到手。
尤其在楊洋唱過一首歌之後,顏人傑更是覺得這樣的女人少見,漂亮,有范兒,很有明星味道,就非上不可了。於是他讓手下的一個兄弟過去請楊洋。
楊洋開始婉言拒絕,但禁不住對方比較禮貌地好說歹說,心想過去喝一杯也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