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死戀(2)

第一章 生死戀(2)

在新英格蘭的私立學校念書的時候,她便清楚自己不是一個離開了男人的保護就要死要活的女人。所以,儘管在當時那個年代,離婚女性受到教會和社會的歧視,但海倫還是靠自己的力量將兩個年幼的孩子撫養長大。在沒有經濟援助的情況下,她靠寫作過上了體面的生活。暢銷書作家的身份,也使得她能夠買得起世界上最豪華郵輪的頭等艙船票。

1912年4月10日,「泰坦尼克號」從英國英格蘭南部港口城市南安普頓出發,開往美國紐約。碼頭上擠滿了乘客、來送行的家屬、行李搬運工和海關的檢查人員。上午11點,一號煙囪噴出了白色的蒸汽。29台鍋爐中的25台開始依次生火。中午12點整,「泰坦尼克號」在拖船的拉動下慢慢離開了碼頭。兩個外側螺旋槳開始攪動南安普敦港海水。「泰坦尼克號」依次駛過了停泊在港口中的莊嚴號、@費城號、聖劉易斯號、海洋號和紐約號郵船,鳴笛向它們致意。

船上的每個人都意氣風發,他們是世界上最大郵輪「處女航」的乘客,想想就興奮,不是嗎?不是。至少4月10日晚上,在法國瑟堡港登船的海倫,一點兒都高興不起來。她的兒子哈羅德正躺在紐約的醫院裡,因為一次飛機事故。電報字數太少了,她無法了解到更詳細的情況。飛機事故?那該有多嚴重啊!當時,趕到紐約的最快方法就是乘坐「泰坦尼克號」,所以她來了。

事後,哈羅德問他母親:「如果,您上船前就知道「泰坦尼克號」會出事,還會那麼急著到紐約看我嗎?」

「我會選擇另一種交通工具,或者是另一艘不會沉的船。」海倫認真地回答,「但前提是沒有遇到愛德華。」

活著當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但怎樣活著比活著本身更重要。如果沒有遇到愛德華,如果「泰坦尼克號」不沉沒,海倫可能並不會費力思考這個問題:我要怎麼活?

當初,離開虐待自己的前夫,只是因為她不想要那種生活。她曾十分清楚自己不想要什麼,但是死神讓她明白--我想要什麼。並不是每個人都清楚明白地了解自己到底要什麼。「在生命失去意義的時候,活,還是不活?不是個問題。」德國經濟和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想清楚了這個問題。韋伯是理性的,他用生命思考死亡。海倫是感性的,愛讓她明白生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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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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