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職工平均工資:與你自己關係不大(1..
今年(2009年)有人士分析披露,以北京地區為例,「職工工資」裡面可能高達66%的份額並不在市民腰包里。此言一出更使輿論沸騰。如何讓統計數據更真實地反映實際情況,有關數據統計發布部門面臨著媒體、民眾的改革呼聲。
——摘自某公開報道
*「職工平均工資及其增長速度」是目前最受我國公眾關注的統計數據,但說實話,這也是一個對公眾來說最沒有用的統計數據。
究其原因在於,這個數據不但與人們理解的概念相差甚遠,而且只要一談到「平均」,就很難與某個具體的人掛起鉤來。也就是說,無論你的工資收入與平均工資相比是高是低,其實都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2011年4月5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統計局宣布,2010年上海市職工平均工資46757元,比上年增長9.3%。2011年5月7日北京市統計局宣布,2010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為50415元。
這裡,我們首先來看看這個指標中的「工資」究竟指什麼?
根據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第1號令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勞動統計制度上的所謂「工資」包括以下6個部分:①計時工資;②計件工資;③獎金;④津貼和補貼;⑤加班加點工資;⑥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而從公眾角度看,工資的概念就該是指「基本工資」或「合同工資」。工資就是工資,不能包括各種津貼和補貼,否則也就無所謂「基本工資」「合同工資」「津貼」「補貼」這些概念及區別了。
從中容易看出,兩者之間有不小的認知差距。更不用說,目前許多單位發放的獎金、津貼、補貼佔有相當大比重,有的甚至佔到總收入一半以上。這樣一來,大多數公眾感到自己的收入並沒有統計部門公布的平均工資高,就不足為奇了。
除了這種理解差異外,職工工資總額中所指的工資是指稅前工資,也就是說,這其中還包括單位為你代扣、代繳的各種應該由職工個人繳納的項目,如養老金、醫療保險金、住房補貼、個人所得稅等;此外還包括通過實物形式發放的各種勞動報酬在內。
換句話說就是,職工工資總額並不是職工在工資單上看到的「實發」工資,甚至也不是在工資單上看到的「應發」工資(因為許多納入「工資」項目的收入並不出現在工資單上)。這樣,公眾也就更感到自己的實際收入與「平均工資」之間有不小差距了。這個差距究竟有多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