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西方現行經濟制度存在重大缺陷(9)..
前面的討論著重闡述了債權收益人和股權收益人是怎樣互相影響的,以及他們的行動是如何受到其對風險的態度左右的:股權收益人鍾情於企業價值的更多的變化並且傾心於更高的債務水平,而債權收益人卻不是如此。
看看房市就知道,以上的這些論述和表達是真實的。
投資需求的房主是風險偏好的
以租房市場為例,在其中,房子是唯一的投資財*產。房東依靠源源不斷的租金收入為生,與股權收益人要依賴公司的現金流量為生的情況十分相似。當然,在這兩種情況中(房東和公司股東),他們都在他們的標的資產中尋求資本增值。如果租賃財產的贖回權被取消(類似於公司倒閉),那麼房東可以一走了之,他失去的只是其投入到租賃財產中初始金額,這一點房東與公司股東的情況也很相似。在這種情況下,房東扮演了股權收益人的角色。
而如前所述,債權收益人,亦即是一個抵押放貸者——通常是由銀行來扮演——只能獲得一些剩下的東西(最壞的情況是貸方拿回了作為附屬擔保物的房子)。
像上文所講到的公司股東一樣,出租房屋的房東也鍾情於房市的波動(鍾情於房子的企業價值的波動),因為房價變化(波動)越大,他賺到的錢才會越多;他渴望儘可能多地增加債務,並且看上去對冒險有也著永無止境的嗜好。與此同時,從公司債權收益人的角度看,抵押債權持有人(也就是銀行)並不希望房價有大的波動,並且傾向於控制房東累計的債務額。因為他要確信能拿回自己的錢,所以始終抑制著房東熱衷冒險的強烈慾望。本文的分析到現在為止,一切都很順利。
自住需求的房主是風險規避型的
如果某人住在他自己的抵押財產中,問題就出現了。我們姑且稱之為精神分裂的房主。
在鍾情於房價的波動方面,房主有一部分處境與公司股權持有人的處境完全相同。毫無疑問,像公司股東一樣,他也想希望他持有的價值(也就是住房)上漲,並且越快越好。雖然,當房價下跌從而真正帶來風險的時候,他所擁有的只剩下負資產,但是總的來說,大多數房主傾向於漠視這一風險,像大多數想擁有自己家園的人一樣,他們認為房價的唯一發展趨勢就是上漲。在某種意義上,像公司和用於租賃的房子一樣,房主的房子也被看作是一項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