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焦——卡帕傳》第一章(1)
第一章
1942年夏
絕對沒有必要再清早即起。我的工作室在第九大街一棟三層小樓的頂樓,整個屋頂被天窗佔據,角落裡放著一張大床,電話機擱在地板上。沒有其他傢具,連個鐘也沒有。陽光把我喚醒。我不知道時間是幾點,也並不特別想知道。我身上的現金只剩下一枚五分鎳幣。電話鈴不響,我便不想動彈,我等著人家來電請我吃頓飯,給我份工作,至少借給我一點錢。電話鈴不肯響,我的肚子卻叫了起來。我意識到,再想睡上一會兒那是沒門兒了。
我翻了個身,看見了女房東從門底下塞進來的三封信。最近幾個禮拜只有電話公司和供電局給我來信,因此,那神秘的第三封信終於把我請下了床。
果然,一封信是愛迪生聯合電信公司來的。第二封信來自司法部,通知我說,我,羅伯特·卡帕,前匈牙利人,現無明確身份人士,據此而被劃歸為潛在敵僑,因此必須交出照相機、雙筒望遠鏡和輕武器,如果要外出離開紐約超過10英里,必須提出申請,獲得特批。第三封信是《柯里爾》雜誌①的編輯寫來的,他說,對我的剪貼簿經過兩個月的研究之後,《柯里爾》雜誌突然確信我是一個了不起的戰地攝影師,非常樂意派我去擔當一項特殊任務;他們為我在一艘四十八小時后開往英國的船上預訂到了一個艙位;信中附有一張一千五百美金的支票,作為預付薪酬。
這其中有一個有趣的問題。如果我有打字機,有足夠的勇氣,便會給《柯里爾》雜誌回信,告訴他們:我是敵僑,連去新澤西州都不行,更不必說去英國了,我帶上照相機唯一能去的地方是市政廳那邊的「敵僑財產處置所」。
我沒有打字機,但口袋裡有一枚鎳幣。我決定擲硬幣。如果擲出個字,就設法逃之夭夭,去英國;如果擲出個背,就把支票退回去,向《柯里爾》雜誌說明情況。
硬幣擲了出去,是個背!
但接著我意識到,一枚硬幣里是沒有前途的,我會收下支票,把它兌換成現金,無論如何,我會去英國。
^H小說————
鎳幣交給了地鐵。支票交給了銀行。我在銀行隔壁的詹森餐廳吃了早飯,真是大吃一頓,花掉了兩塊五。這樣一來事情就定了。我總不能還給《柯里爾》雜誌一千四百九十七塊五毛,而《柯里爾》雜誌肯定算是麻煩上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