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案件的真相
依照馬小玲的要求,何世華、燕婷、葉成三人分別將兩名被害者的相關人員以及蘭立明蘭局長請到了ST偵查廳來聽馬小玲的推理,其實這一刻也是蘭局長最期待的一刻。
廳的中央擺放著一行椅子,所有人都坐了下來,坐在最左邊的是趙梅,中間的劉燕,最右邊的馮麗麗,而蘭立明則是站在馮麗麗的身邊,這些人中雖然有人希望知道案子的謎底,但是也有某個人並不想知道這個謎底,因為兇手就在這幾人之中。
「那好了!今日我把大家全部請來,是說說關於這兩件命案的事情,現在我就來揭曉這兩起由於窒息導致死者被殺案的謎底。」
剛聽了馬小玲這一句話,所有人就都吃驚了起來。
「窒息?他們不是因為割腕而導致死亡的嗎?」趙梅問道。
「不錯,開始我也的確以為這兩名被害者是被割腕而死的,但事實上這只是兇手為了蒙蔽我們警方而使用的手段而已,她就是為了要造成死者是自殺的景象。」
「從我看到第一名死者宋天美的時候,其實就發現了很多疑點,第一,在宋天美被殺的水池上我們曾發現一把擺放的很規矩的水果刀,如果說宋天美是想自殺,那麼她有必要將刀子放的如此規矩嗎?這是其一。」
「其二,宋天美是站立而死,根據醫學上割腕流血的速度來講,割腕自殺只需要五分鐘之內就能造成人體流血過量而暈倒,就算宋天美有足夠的時間爬上水池,也是會摔下來的。」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在發現宋天美屍體后,我們驚奇的發現宋天美嘴唇發紫,如果由於割腕而造成失血過多的人,那麼在死後她的嘴唇應該是無色的,可是宋天美的嘴唇卻是發紫。
「一般人死後,造成嘴唇發紫的原因只有兩種,第一,中毒而亡,第二,窒息死亡,可是我們在現場沒有找到任何化學藥品,那麼唯一的解釋就是宋天美是由於窒息而亡的。」
「我檢查過屍體,發現兩名被害者的背上有大約一毫米左右的圓孔,所以說兇手是利用了某種針刺一類的利器從死者的背後刺穿到肺部導致死者窒息而亡,然後再將她的屍體以站立的姿態放置在水池上並用刀子劃破她的手腕導致流血。」
「隨後發生的第二起命案也是用了同樣的手法殺死羅忠的。」
「那到底這個兇手是誰呢?」馮麗麗大聲問道。
「接連殺死宋天美和羅忠的兇手,劉燕劉小姐就是你。」馬小玲食指瞬間指向了坐在中間的劉燕。
而此時的劉燕聽到馬小玲說自己是兇手的時候,目中閃過一絲慌亂,但很快的被她掩飾了,臉上的表情沒有絲毫變化。
「什麼?你說兇手是劉燕?馬偵探,我想你一定是誤會了,天美死亡的那天,我和劉燕是一起搭上計程車離開的,而且我也是親自送她到家門口才走的,時間上她是根本不可能殺人的。」趙梅替劉燕辯解道。
「你說的不錯,其實劉燕正是利用你為她做的不在場證明而去殺人的。」馬小玲說道。
「哈哈哈!我說馬偵探你可真會說笑話,從公司門口的牛排廳到新野路的時間至少要花上三十分鐘,而到我家的時間也至少要二十分鐘,如果我從牛排廳回到家,再從家裡去新野路,時間上根本不可能。」趙燕裝作毫不知情的樣子說道。
「你確實很厲害,居然可以利用趙小姐為你做的不在場證明來作案,理論上來講,在時間上你的確不可能犯案,可惜你卻忽略了一點,那就是早上和晚上時間差的問題。」
「你說什麼?」劉燕緊皺眉頭的問道。
「不錯,從你們公司門口到達新野路的確至少要花三十分鐘,可是你別忘了,一旦到了晚上八點鐘以後,公路上的車就會變得很少,交通也自然會比早上要順暢的多。」
「這樣一來,從你們公司門口坐上計程車到新野路最多只需要二十分鐘左右,更別說到你家的時間了,所以在你用趙梅為你做不在場證明的這段時間以後,你是有足夠的時間到達新野路去殺人,然後布置現場的。」
「就算你推理的思路正確,可是我們那天晚上吃完飯後,就各自回家了,我又怎麼會知道天美她去新野路呢?」劉燕又問道。
「我想你應該在那天吃飯之前就已經與宋天美約好晚上在新野路見面吧!」
「因為你們兩個人一個是銷售經理一個是策劃經理,所以很多關於工作上的事情經常需要單獨談。」
「前天在你辦公室的時候,我曾大致翻看了一下你書架上的資料,發現是關於新產品的策劃方案,而且內天你也說過,最近你們公司接到了一批從國外運來的進口化妝品需要推向市場,你一定是利用給宋天美看策劃方案的借口將她約到新野路來實施殺害的吧!」
「之後我們去你公司調查的時候,你發現我們並沒有對你產生懷疑,於是當天晚上你又潛入了天成建築公司將羅忠殺死,我說的沒有錯吧!」
「好,既然你非要認定我就是殺死他們兩個的兇手,那麼就請你拿出證據來。」劉燕伸出右手掌大聲的喊道。
聽到劉燕這麼一問,馬小玲沒有絲毫的緊張,只是嘴角微微一笑,依然保持冷靜的站在劉燕面前。
「呵呵!你既然從事策劃工作,必然每一步都是處心積慮了,確實,在兩處案發現場,包括兩名死者身邊的物品我們都做過鑒定,的確沒有找到關於你的任何指紋,但是有一樣東西,你看了或許會很熟悉吧!」
於是馬小玲將右手的兩根手指插入自己風衣的口袋中,從裡面夾出一個發光的東西展示在眾人面前,所有人都睜大目光看著馬小玲手中的東西,其實馬小玲兩指間夾著的就是從宋天美被害現場發現的那顆珍珠。
「這顆珍珠是我從宋天美被殺的公廁里找到的,這就是證據。」
「哼!馬偵探真會開玩笑,這麼一顆小小的珍珠又能代表什麼呢?」劉燕依然不肯承認的說道。
「我曾專門對這顆珍珠做過調查,首飾店的老闆告訴我,這是某些首飾上的裝飾品,也就是說殺死這兩名死者的兇器是某件首飾。」
「劉燕,你還記不記得,我們前天去你公司詢問情況的時候,湊巧有一名職員拿著資料走進辦公室找你簽字,當時我很清楚的看到在你的右手邊就擺放著一支鋼筆,你本可以隨手拿過來簽字,可是你卻偏偏要在抽屜里再拿出一支鋼筆並換上筆芯來簽字。」
「不過這也難怪,因為你心裡清楚那支鋼筆根本寫不出字,因為在那支鋼筆中就藏有你的兇器,我說的對吧!」馬小玲問道。
「這能說明什麼呢?就因為我不用那支筆你就能斷定裡面藏著兇器嗎?我也可以說那支筆沒有墨了。」劉燕問道。
「劉燕我想你不會不知道吧!作為一名重要部門的經理,隨時都會有重要的文件要求籤字,所以根本不可能會把一支沒有墨水的筆放在自己旁邊,更何況像你劉燕這種非常細心的人。」
「我參觀過你的辦公室,發現你的整間辦公室都布置的非常乾淨整齊,包括書櫃里的書每一類都分的井井有條,足可說明你是個細心的人,像你如此細心的人又怎麼會不知道將一支好的鋼筆放在桌子上呢?」
「況且,如果真如你所說鋼筆沒墨,第一反應也會將你旁邊的鋼筆換上筆芯,而不應該是換抽屜里筆,我說的不錯吧!」
「只要我們將那支鋼筆拿來,取出裡面的兇器與兩名死者的傷口和血液進行對比,那麼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聽到馬小玲的這番話,頓時劉燕的頭就像是被雷劈中一樣,表情立刻變得慌張起來,她用恐慌的眼神盯著馬小玲,此時的劉燕終於無言以對,於是低下了頭。
「何世華,你到天力公司將那支鋼筆拿來。」馬小玲說道。
「不用了,你們要的東西我已經帶來了。」
於是劉燕從皮包里將那支鋼筆拿了出來,並且將鋼筆拆開,只見一件光滑耀眼的物品從鋼筆管中滑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