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主角:我是羅姆
房間里風扇無力的轉著。
堆滿零食、飲料、人物卡、紙筆和骰子的大桌子周圍,坐了六個年輕人。
其中一個人坐在帷幕後面。
帷幕上貼著一張海報,一個猙獰咆哮的大魔王,一排血淋淋的大字:魔王羅姆斯托爾的逆襲。
而坐在帷幕後的那個年輕人,二十五歲的樣子,四方臉,短粗眉,大嘴巴,看上去就是黑化的成人版蠟筆小新。
這就是我,羅姆。
我是一個在玩桌游時負責講解劇情的DM。DM是DungeonMaster的縮寫,意思是地下城主。這個稱呼來自DND(龍與地下城)。
DM只是在大家玩桌面遊戲的時候,承擔遊戲系統的那部分工作。比如,你到了什麼地方,有什麼遭遇,遇到的是什麼怪物,怪物怎麼戰鬥的,擊殺BOSS有什麼獎勵……
當然,最重要的是,DM負責懲罰那些不守遊戲規則的人。
比如一個人扮演的是聖騎士,但是他居然想強搶民女偷竊東西,如果他給不出合適的理由,那麼DM就可以認為他違背了角色扮演規則,直接降下一道巨雷劈他。然後這個人輕則被扣屬性,重則失去聖騎士的能力……總之,他的角色廢了,下一場戰鬥就會變成炮灰。
DM看上去很拉風是吧?
其實很枯燥的。記性要好,要記很多城主手冊、怪物資料的東西,否則,玩家鑽了規則的空子,還會鄙視你。另外,還要能說會道,要把遭遇情景講得栩栩如生。
只有這樣,其他人才願意跟你玩。
這兩方面的能力,我都不具備。我之所以要當DM,是因為這樣就可以借組團的時候拉妹子一起來玩。
這是對我來說比較現實的把妹手段。
「女神,周末一起看電影吧!」
這樣約妹子,人家馬上就知道我有企圖了。大家從上文就可以看出,以我的熊樣,這樣約妹子基本上沒成功的希望。
再說了,就算妹子賞臉陪我看電影。我也沒錢啊!幾十塊一張的電影票,得買兩張,還有飲料、零食、車費、開房費……不說了,心酸。
但是當DM就不一樣了。
「妞,這個周末我們跑團玩遊戲,差一個牧師。來不來?」
「可我不想當牧師啊!我想玩盜賊!」
「好啊,想玩精靈盜賊還是人類盜賊?半身人也不錯哦!」
「這些都有什麼不同?」
「吧啦吧啦吧啦……喏,人物卡我幫你建好了。一起來吧!」
「呃……好吧!」
你們看,這就成功了。呃,我是說,成功的約妹子一起玩了。至於感情什麼的,呵呵,今天天氣真好。
好吧,繼續說DM。
DM並不是一個職業,甚至不是遊戲里的職業。
如果有人說,我是一個DM,那他肯定就是在裝逼。只是為了顯示他很會玩DND,很資深,很高端……潛在的意思就是:傻逼,老子比你這種泡菜遊戲玩家高端多了,快來膜拜我,舔我的腳趾。
對這種人,直接給一個中指就行了。
其實許多死宅絕大多數時候玩的桌面遊戲,都不是DND。而是玩各種不用上網、不用花錢,順便還能蹭飯什麼的桌面遊戲。最常見的,就是天黑請閉眼和三國殺啦。
但是絕大多數死宅,就算只是稍微接觸一下DND,都會說「我玩龍與地下城啊」,拿這個來裝逼。
對此,我表示呵呵。因為我也是這樣裝逼的。
其實我是一個很矬的DND玩家。我不學無術,不會翻譯規則,也不記資料,甚至都不怎麼擅長角色扮演。無論我玩什麼角色,都是雞賊、腹黑的套路。
這就是本色扮演。文藝一點的來說,就是展現了內心的陰暗面、發揚了流氓無產階級的智慧。
說到這裡,我突然有點憂傷。我突然明白,或許就是因為這樣,我才沒能和一起玩遊戲的妹子發生一點曖-昧什麼的。
儘管我約了很多妹子和我一起玩遊戲。可最後特么的……她們都成了別人的女朋友。甚至還有兩個妹子直接在我面前宣布出櫃了。
這操-蛋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