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轉移水豐

第5章 轉移水豐

是空間異能而不是隨身空間。

常見的隨身空間,或手鐲或玉佩,通常都有個實物載體。有實物載體,才可以贈送和繼承。因而絕大多數隨身空間都是很多萬年前的神仙製作出來的,功能特彆強大。通常可以種田、有靈泉靈果,可以進活人至少主人可進。滴血認主之後,載體收進體內還可以防偷防搶。

小說里都是這麼寫的,但前世的林笑並沒有遇到。

前世林笑只知道有空間異能,就只是方便儲物,沒什麼攻擊性的那種。末世前兩年,空間異能者很吃香。兩年後,開發出了空間器,就是類似於修仙世界儲物袋那種東西。空間器問世之後,空間異能者地位陡降,比普通人好不了多少。

當然,也不是完全與攻擊無關。因為覺醒異能,林笑身體得到一次強化,體質跟特警差不多了。加上前世的搏殺經驗,可以說,此時的林笑,完全可以跟三叔打成平手。

外面的喪屍普遍升到一階了。升階之後的喪屍,關節不再生硬,加上力大皮厚,實力碾壓普通男人。但喪屍不知道迂迴,只知道強攻,因而一般特警能夠單挑擊殺喪屍。

覺醒異能之後的林笑,持砍刀,則可以同時應付三隻一級喪屍。

——

讓傻跟班陳夏雲覺醒什麼異能呢?本來應該是木異能最好。木,喻生機,可療傷。有個會療傷的跟班,相當於多出好幾條命。但是,林笑前世覺醒的就是木異能,萬一再過一月之後林笑仍然覺醒個木異能,豈不是重複了?

所以,只能在金水火土裡面選。

自己的空間異能沒什麼攻擊性,那就選個攻擊性強的金異能吧。就算她今後不變異成雷異能,那攻擊性也是杠杠的。

因為陳夏雲傻,林笑就沒跟她講道理了。選好兩顆晶核,叫陳夏雲伸出胳膊,刀一劃,晶核就按了上去。然後叫她睡覺。兩天後,陳夏雲醒了,果然有了金異能。

先殺了三天喪屍,然後林笑覺醒三天,陳夏雲覺醒兩天,共八天。計算時間,前世三叔應該就在這個時候走出超市。六天之後,在安田縣與三叔失散。次日,在水豐鄉遇到同學。再後來,跟同學一起進了通丘基地。

現在自己沒什麼事,就回歸前世軌跡吧。帶上陳雲夏,算好行程,爭取在第七天趕到安田縣水豐鄉。

——

沒事,指的是沒大事。喪屍還是要殺的,一級晶核也是要撿的。吸收晶核的修鍊功法,重生而來的林笑當然是知道的。

陳夏雲腦子不靈活,另外還不知道她保密性如何,因而林笑暫時沒教她吸收晶核的方法。

異能覺醒,就只是基本功能覺醒。異能升階,也只是基本功能增加。要弄出高級用法,還得靠自己琢磨。這些常識,林笑是早就知道的。

因而一旦有空,林笑就想自己這個空間異能是不是也可以琢磨琢磨。

收喪屍進空間行不行?試了一下,行。以後沒力氣的時候,就可以收了慢慢殺。

嗯,空間里的一切,全憑自己意志。用意念把收進空間的喪屍殺了呢?果然可以。再把晶核弄出來呢?也可以。扔出喪屍,需要清洗空間嗎?不用。因為異能空間並不是實質性的地方,就只是概念性的空間。本來無一物,又怎會沾染喪屍血呢。

只不過,收喪屍進空間斬殺,方法並不好。一是要摸到才能收入。摸到喪屍和拿刀砍到喪屍相比,前者更難。二是容易暴露出自己的空間異能,別人會要求往裡面放東西,甚至想控制自己、把自己當作移動倉庫。

從空間往外取東西,能不能有點初速度呢?如果有,放進石子,出來就是子彈了。試了一樣,倒也有點,但那點初速度太小,大約就每秒十幾米,還趕不上手扔的效果。

初級異能,空間也不大,不到十米見方,不到一千立方。倘若大了,收進岩石,到時候泰山壓頂……哦,那是以後的事情了。

——

這天晚上,林笑突然對一袋大米有了想法。一袋米,手一摸袋子,就整個兒收進了空間。對於袋裡的米粒來說,並沒摸到啊,怎麼就能收呢?

林笑把米袋打開,直接收取米粒。手伸進米袋,挨上的米粒,收了;沒挨上的,沒收。這是什麼道理呢?

是鎖定吧?

是不是呢,反覆試試就知道了。林笑仍然把手伸進打開的米袋,有意識地鎖定一整袋米,收,全袋收進。果然,區別在於鎖定目標的不同。

不過,這個道理怎麼用於實戰呢?

林笑又取出了那袋米瞧了半晌,突然靈機一動,鎖定米粒,設想為不斷收進,伸手進袋往下一按,刷,手掌按了下去,米粒噴進了空間。

轉天,林笑面對喪屍,不鎖定喪屍,只鎖定構成喪屍的細胞分子原子,運使空間異能的不斷收入功能,一拳擊出,把喪屍打了個小坑。

這麼個小坑,對於喪屍是沒殺傷力的。但如果打人,倒也有點用。

還是異能不熟啊,本來應該直接打穿的。

用那袋大米練習的話,不方便。有了,可以用地面的泥土練習。收一點泥土,再收一點泥土,不斷快收速收……就算鎖定錯了,總不會把地球收了吧。

哦,還有,除了手,身體的其它部位接觸物體能否收進東西呢?試了一下,可以,包括頭髮也可以。但隔了衣服不行。

嗯,渾身上下的污垢,能不能收了呢?挖靠,能,簡直就相當於洗澡……乾洗!

——

為什麼林笑不是直接前往通丘基地,而一定要回到前世軌跡,在既定的時間,趕到安田縣水豐鄉與同學會合呢?

那自然是因為前世的一番遭遇。

那些同學中,有兩名關鍵人物,一是林笑的男朋友張志,二是林笑的室友兼閨蜜譚飛蘭。張志,身高一米七八,偉岸雄姿,一表人材。譚飛蘭,身高一米六三,比林笑矮兩厘米。不過譚飛蘭皮膚更白,頭髮更黑,像個芭比娃娃,更顯可愛。

水豐鄉會合的時候,張志已經覺醒為力量變異者。現在的林笑明白,力量或速度變異者,就只是初期強大。到五階,其身體的強化就會被五行異能者追上。不過當時的人們不知道。

記得當時同行者中有一個火異能,放火燒到喪屍腦袋之後,一時半會兒的根本燒不死,遠不如力量變異的張志厲害。

於是,室友兼閨蜜譚飛蘭看上了張志。但譚飛蘭加入隊伍的時間也短,還沒有追到張志。

與林笑會合之後,譚飛蘭先是悄悄向林笑承認錯誤,說自己已經跟張志發生了關係,並說末世了,自己是逼於形勢是被迫的等等。那個時候,林笑才被三叔強暴,因而沒有指責譚飛蘭,也沒有質問張志。

希望林笑質問的譚飛笑沒有達到目的,一路上不斷有張志面前抹黑林笑。林笑則因為三叔的事,對張志心中有愧,一直沒有反抗或澄清。

最後因為一件偶然事件,矛盾暴發,林笑忍無可忍,向張志提出分手。

分手后的張志並沒有接收譚飛蘭,而是立即跟另一名剛救上車的女子好上了。

譚飛蘭沒有達成目的,又與林笑撕破了臉皮,幾次提議把林笑丟下車。張志裝作沒聽見,就這樣到了通丘基地。

——

那番遭遇中,林笑覺得可恨的就只有譚飛蘭。前面的撒謊,後面的抹黑,譚飛蘭都不對。好吧,如果僅是如此,也還罷了;那畢竟可以解釋為譚飛蘭為了追求張志所施展的謀略手段。但之後,追求張志無果,譚飛蘭還幾次提議把林笑丟下車,就惡劣了。

末世里把一個沒有異能的普通女人丟下車,就等於殺人。譚飛蘭的提議,還就僅僅是為了泄憤,不可原諒。

對於男友張志,林笑沒覺得可恨。自己因為三叔的事,心中有愧,降低了與張志親熱的程度;再加上譚飛蘭搗鬼,最後關係破裂,不怪任何人。張志沒有接收譚飛蘭,並且後來也沒有趕林笑下車,也不算絕情。

但是張志在分手之後,能夠很快就跟其他女人好上,這卻是林笑不能接受的。這個問題不涉及對錯,只涉及個人傾向。林笑認為,失戀了應該悲痛一段時間。能夠立馬轉移目標的,就不是良配。

所以,這次林笑一定要回到前世軌跡,在既定的時間地點與同學會合,主要是為了完成「向張志提出分手」環節。是否報復譚飛蘭,到時候再看。

——

一路上林笑和陳夏雲都沒有光臨超市那樣的地方,但普通居民家掃蕩不少,也找到了足夠東西。林笑並不像那種有隨身空間的人那樣大肆搜集物資,放在空間里的物資僅僅只有兩立方左右。

車,隨開隨扔;也教會了陳夏雲簡單的駕駛。一直沒有找到更好的兵器,鐵棍和斧頭歸陳夏雲,林笑持砍刀。當然,兩人腳上也都綁了小刀。

到了安田縣水豐鄉。林笑囑咐陳夏雲說:「接下來要跟我的同學會合,上他們的麵包車。幾天之後會進入通丘基地。在這期間,我們要裝成普通人,千萬不要用異能。實在是要殺喪屍,悠著點,殺慢點。晶核暫時就不撿了。」

陳夏雲點頭說:「我省得。」

她特瑪還是古語!

林笑就再說:「還有,這期間,你能夠不說話,就盡量不說話。」那樣,別人就看不出陳夏雲是傻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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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重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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