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原來是妹妹

第106章 原來是妹妹

翁杭之到事務所的時候雨還沒停,他就坐在自己辦公室里,對著落地窗,一邊看文件一邊時不時抬眼看看窗外。

有點心神不寧的,說不上來究竟是哪裡不對勁,總之就是難以集中精力。

沈馳剛從法院回來,順利完成了一個官司,這傢伙心情好著呢,吹著口哨就進了辦公室,在翁杭之面前坐下來。

「魏明濤和他弟過幾天就要回來了,怎麼你不知道嗎?」

翁杭之略一抬眼,淡淡地說:「我知道啊,這兩個人總算是回來了,去了英國那麼幾個月,魏伯父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他倆再不回來的話,位置可就難保。」

「是嘛,事務所生意好,缺的就是律師啊,魏明濤這小子要不是因為他是合伙人之一,早就有人佔領他的辦公室了。」

這到是事實,魏明濤是這事務所的合伙人之一,他弟弟是他的助理,但由於他父親身患重病,前段時間去英國治療了。兩個又是孝子,都守在父親身邊寸步不離。

好在翁杭之和沈馳都理解,才一直將位置給這兩兄弟留著,否則早有人趁虛而入了。

想要入伙朗坤事務所的大牌律師,那可不在少數,但不是誰都可以進來的。翁杭之和沈馳更看重的是合伙人之間做事的風格和各自脾氣是否相投,這樣工作起來才不至於矛盾多多。

「對了,杭之,你看咱這兒的人都挺忙的,除了缺律師,還缺一個勤快的雜務……」沈馳說著說著就露出好奇之色,因為他發現翁杭之居然失神了。

這可是很罕見的事,能讓翁杭之失神,那是什麼重要的情況?

「杭之……兄弟……」沈馳的手在翁杭之面前揮揮,饒有興緻地看著他。

翁杭之沒好氣地拍掉這隻手:「我聽到你在說什麼,想請個打雜的嘛,你定了就行。」

「你還真忘了?上次你帶文箏來吃飯,然後當時說了她會回事務所來工作的。打雜的人到處都是,但很少能像文箏這麼勤快能幹又機靈的,所以……」

「所以呢,謝謝你對我老婆的不吝讚美,我代表他向你致謝。」

「切……還謝呢,我說的是事實。」沈馳突然驚呆了,一臉不可置信:「啥?你剛才說什麼?你老婆?!文箏?」

見翁杭之一副面帶微笑的表情,沈馳徹底被震撼到了。

「太神了吧?大新聞啊,到底是什麼回事?這當中肯定有很多精彩的故事是不是?快快快,趕緊地說!」沈馳這興奮得樣子,眼睛直勾勾地盯著等人講故事呢。

翁杭之卻是不慌不忙的,慢悠悠喝口茶。這時候,沈馳也注意到了翁杭之手上的戒指,越發肯定這是真的了。

翁杭之和文箏之間的曲折,確實說來話長,沈馳聽了好半晌才了解,但隨即他就羨慕嫉妒恨啊!

「你居然……居然都有個四歲的女兒了?天啊……老天爺太不公平了,怎麼這樣,我都還沒婚呢,只是訂婚還沒真的結婚,你卻連娃都有了!」

「你說你怎麼就運氣那麼好呢,豪門大戶里沒幾個能真正娶到自己愛的人,你不但娶了,你還買一送一順帶連娃都接回家了。哎……真是人比人氣死人啊!」

沈馳在那捶胸頓足的,真受刺激了,因為看到翁杭之拿出來的晴晴的照片,那可愛的小天使瞬間就把沈馳一顆心給秒了,使得這個暫時沒有生娃打算的男人都好想快點結婚生一個。

翁杭之得瑟得瑟,還不忘安慰一下:「你也不用妒嫉我,想要孩子,等魏明濤回來了,你就請假結婚去,積極造人,指不定明年這時候你就當爹了。」

「你以為這生孩子是說生就生啊?」

「怎麼難道你覺得自己不行?」

「去你的,本少爺威武雄壯,怎麼可能不行!」

兩人打趣一陣,也就各自回到工作上,直到快六點才將工作安排好了,該下班回家吃飯了。

臨走時沈馳還十分惋惜地說:「文箏成了你老婆,還要帶孩子,還要開偵探社,那就不會再來事務所上班了,咱還得另外請個打雜的,真是頭疼。你也知道這兒的人多挑剔啦……算了,讓MISS吳繼續找人吧。」

翁杭之慢慢開著車行駛在回家的路上,今天的雨不知道下到什麼時候,綿綿密密的就好像總是下不完。

正是下班高峰期,路上車多人多,加上下雨路滑,大小車都相對的開得慢一點。

前邊是個十字路口,直走就是通往翁家別墅的,文箏和孩子都在那邊。

十字路口的左右兩邊都是店鋪,還有一個地鐵站出口,進進出出的人絡繹不絕,逢雨天,就有人想到一個門路了。

賣雨傘。

從批發市場買一些廉價的雨傘,每一把賺十塊錢。可由於雨傘多了也很重,一次拿貨不多,並且還要看運氣怎麼樣。

這個纖瘦的身影臉色有些蒼白,站在地鐵口,編織袋裡還有二十把雨傘……看來她運氣不太佳,在這站了兩小時才賣出去五把雨傘,賺五十塊錢,可是這連本錢都不夠。

她也餓了,一手拿著雨傘,一手拿著麵包在啃,看樣子是暫時不會走的。

她只希望這雨能落久一點,她多站一會兒沒關係,多賣幾把雨傘,否則她就虧了。

這個清瘦的女人愁眉不展,琢磨著雨傘什麼時候才能賣完呢。

她都這麼鬱悶了,可還有人拿假鈔來糊弄她。

眼前這個面色不善的中年大嬸,因賣雨傘的不肯收她剛才拿出來的五十塊錢,十分不悅,陰陽怪氣地說:「你眼睛有問題吧!」

賣雨傘的女人賠笑說:「不好意思,麻煩您換一張錢吧,這個我真不敢收。」

「換?我沒錢了,我就只有這五十塊錢,你不要就算了。」大嬸顯得很堅決,卻也有幾分蠻橫的嫌疑。

「那行,這雨傘您還是給我吧。」

「給你?你讓我出去淋雨嗎?我的錢是真的,你卻不收,非要刁難我,我說你這人怎麼可惡啊?」

賣雨傘的女人頓時愣住了,想不到自己竟遇到一個如此不講理的大嬸。分明是對方有意刁難,卻還倒打一釘耙。

賣雨傘的女人也有點生氣,伸手就去抓這個大嬸手裡的雨傘。那是她花錢買的,憑什麼要被人白白搶走?

可是這麼一不小心的接觸中,那大嬸也在使勁拽著雨傘,她穿的高跟鞋,一個沒站穩,很不幸,摔倒在地上。

賣雨傘的女人沒有多想,急忙去扶這個大嬸,誰知道,大嬸就跟家裡死了人一樣的嚷起來……

「你把我推到了,你要負責!我的腿啊……好痛……我的腰都要斷了……哎喲……好痛……」

這下可好,呼啦一下引來一群人的圍觀,賣雨傘的女人被這突如其來的指責給震懵了。

根本是對方自己沒站穩摔倒的,管她什麼事?

圍觀群眾都在議論紛紛,七嘴八舌的,有質疑的,有同情大嬸的,也有說賣雨傘的女人不對的……各種聲音都有,聽得人頭昏腦脹。

賣雨傘的女人不知所措,她哪裡有錢被人訛啊,這個大嬸是想錢想瘋了吧。

「我沒推你,是你自己摔倒的,跟我無關。」

「你還說跟你無關?你想走?你不賠錢就別想走!」

「我沒錢賠你,就算有我也不會賠,我問心無愧,是你自己摔的。」

正在雙方爭執不休的時候,一個挺拔的身影出現了,在眾人驚艷的目光中,他居高臨下望著地上坐著的那個大嬸,冷冷地說:「我是律師,剛才的一切我都看到了,是你自己不小心,與人無關。你要是真的疼,我可以幫你打120,如果不是的話,你還是趕緊離開,否則如果有人告你敲詐,你就要進警局了。」

事情的結果可想而知,那位大嬸也是臨時起意想訛點錢,現在看到沒戲,趕緊跑了。

賣雨傘的女人對這個幫她解圍的男人很感激,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除了謝謝,也沒其他的了。

圍觀的人散去,但這男人還沒走,他就這麼怔怔的望著,好一會兒才開口。

「你叫什麼名字?」

「我?我叫……於妍琪。」

也是姓於?這麼巧?

翁杭之心頭突了突,帶著一絲複雜的神色:「你認識於嬡靈嗎?」

為什麼有此一問,是因為這張臉太像他的故人了。

於妍琪聞言,露出驚訝之色:「於嬡靈是我姐姐,怎麼你認識她?」

原來如此!他這一趟沒有白費,這賣傘的人竟是於嬡靈的妹妹。

於嬡靈就是翁杭之的故人,那個兩年前死去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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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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