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完結倒計時4

第119章 完結倒計時4

文箏被警察帶走,晴晴很傷心,哭得眼淚汪汪的,趴在翁杭之懷裡,怎麼哄都哄不住。

孩子的哭聲,讓這個寂靜夜晚更加深了幾分惆悵。

翁錦良也頭疼,晴晴這麼小,有些事無法解釋清楚,孩子看到媽媽被警察帶走,她當然會嚇到。

晴晴可憐巴巴地在抽噎,眼睛都哭腫了。

「嗚嗚……我要媽媽……媽媽……嗚嗚……爸爸……快把媽媽找回來……嗚嗚……」

翁杭之這心都快碎了,抱著孩子,心繫著文箏,他也不好受,哄孩子更不是他擅長的。

「晴晴乖……媽媽只是跟警察叔叔出去一下,很快就回來了,不哭啊……」

可是,這話不起作用,孩子不信啊,還是在哭。

翁錦良無奈之下只能將糰子給抱來,讓晴晴抱著糰子。

糰子平時很調皮,但此刻也彷彿知道小主人不開心,輕輕地喵嗚喵嗚地叫著,像是在安慰晴晴。

糰子縮在晴晴懷裡,暖暖的毛茸茸的一團,時不時還舔舔小主人的手。

過了一會兒,晴晴的哭聲小了些,小手抱著糰子,嘴裡還是會呢喃著「媽媽媽媽。」

翁杭之這才稍微鬆了口氣,又忙著跟魏明濤打電話了。

這種時候,必須是自己信任的人,翁杭之才會請去為文箏當代表律師。魏明濤是最合適的人選。

魏明濤這大半夜的接到電話,也是大吃一驚,睡意全無,趕緊地起來準備去警局了。

翁杭之將晴晴交給老爸,急著趕去警局與魏明濤匯合。

這一夜,是別想安心睡覺了,出了這種事,全家都不消停。

文箏在警局裡,果真是一言不發,她謹記翁杭之所說的,要她在律師沒來之前,什麼都別說。

陳警官也沒轍,這文箏是翁杭之的老婆,翁杭之當然比一般人難對付,現在也只有等文箏的律師來,才能開始審訊。

於妍琪在今晚7點多,吃了葯,之後很快感到口腔發麻呼吸困難,幸好家人及時將她送到醫院搶救,雖然沒死,但是也太危險了,如果晚送醫院一會兒就完蛋。

她後來回憶說自己在吃藥的時候好像聞到一點異常的味道,當時沒在意,可吃了之後幾分鐘就差點要了她的命。

醫生在她洗胃出來的東西里找到了氰化鈉的殘留成分,於妍琪以及家人由此斷定有人要害死她。

而葯是經過文箏的手給她的,在家人的堅持下,報警了,警察隨後去了翁家別墅將文箏帶走。

氰化鈉是什麼?這個熟悉而又可怕的字眼,它代表的就是死亡,它是一種可怕的劇毒。

只需要微量就能使人至死,其味是帶著一點淡淡的苦杏仁味道。

由於這毒太霸道,屬於嚴格控制類的,像於妍琪這樣食入之後還能被及時搶救,那就算是天大的幸運了。

於妍琪現在人還躺醫院,警察去問過話,現在是要先詢問文箏,從事情表面來看,文箏有重大嫌疑。

這審訊室里很安靜,文箏的身子靠在牆壁上,燈光照著她的臉色越發蒼白,眼神黯淡,出神地看著窗外,她腦子裡全都是孩子和翁杭之的身影。

她的眼眶含著點點晶瑩,睫毛還是濕的,臉上淚痕未乾,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

她都沒力氣去憤怒了,她只覺得好心痛,自己被警察帶走的一幕竟然被晴晴看到,這該對孩子造成多大的心理陰影?

陳警官都不知道說什麼才好,雖然文箏看起來一點都不像是會下毒手的人,可他辦案多年了,他知道罪犯是不會在臉上讓人看出來的。所以,他現在不會去判斷文箏是不是真的在於妍琪的葯里做了手腳,一切等詢問之後再說。

大約過了一小時,文箏終於看到了熟悉的身影,是翁杭之和魏明濤。

「老公!」文箏的眼睛亮了亮,就像看到了曙光一樣。

翁杭之站在門口,沒有進去,因為陳警官擋著不讓他進,只讓魏明濤進了。

以律師的身份可以進,但老公就不可以,這是審訊室,翁杭之只能在外邊的雙層玻璃觀看。

魏明濤表情嚴肅,再一次表明身份之後,他坐在文箏旁邊,像老朋友似的沖著她點頭微笑,鼓勵說:「別擔心,放鬆點。」

文箏感激地點頭,這種時候,她最需要的就是精神上的支持。魏明濤是翁杭之的好朋友,也是合伙人,她確實可以放鬆一點了。

陳警官和另外一個年輕小夥子開始詢問文箏,拿出了從於妍琪家裡獲取的藥瓶,裡邊還有二十幾顆白色的膠囊。

「文箏,你看清楚,這個葯,是你今天下午給於妍琪的嗎?」

文箏看看藥瓶,看看這膠囊,略顯沙啞的聲音說:「我是給了於妍琪葯,是她打電話叫我幫她拿的,確實是這種葯,但是,相同的藥瓶,裡邊的膠囊如果被人擰開了塞進什麼東西進去,這我就無法判斷你手裡拿的還是不是我給於妍琪的那種葯了。」

「……」陳警官有點鬱悶,開私家偵探社的人真是不好對付啊,一說話就這麼給人添堵。

這是文箏聰明的地方,她還沒被嚇傻,因為她根本就沒幹那種事。所以在警察問話時,她就要順帶指出疑點。

魏明濤投來一個讚許的眼神,示意她要穩住情緒。

「陳警官,你們抓了文箏,那麼請問,你們認為她的作案動機是什麼?你們知不知道,於妍琪現在之所以能接受治療,是文箏最先提出的,這說明文箏對於妍琪的態度是友善的,這樣幫助她,怎麼還會下毒害她?」魏明濤在這種時候就開始體現律師的職能了。

陳警官扁扁嘴,眉頭又皺得更深了,似是在為文箏惋惜。

「根據於妍琪所說,幾天前的一個下午,她下班之前,在翁杭之的休息室里摔倒了,當時翁杭之將她抱起來,正好被文箏看到,而於妍琪當時是衣衫不整的。從正常人的角度來說,這容易造成誤會,不排除文箏因這件事而將於妍琪視為情敵,也就有了下毒的動機了。」

文箏本來沒那麼激動的,可一聽這話,她真恨不得於妍琪就在眼前,她才好狠狠抽人!

文箏緊緊攥著拳頭說:「陳警官,你說的休息室里那一幕,確有其事,但我老公當時就解釋給我聽了,是於妍琪摔倒,不是兩人在偷情。我相信我老公,所以我根本沒有因這件事跟他吵架,更沒有視於妍琪為情敵。」

但陳警官也很冷靜,不緊不慢地說:「你雖然當時沒有發火,可你是否會心存嫉恨,這隻有你自己才知道。如果將來上了法庭,就看法官會怎麼看待了。」

「……」

警察只負責查案,不負責判案……

魏明濤微微抬手,示意文箏稍安勿躁。

「陳警官,你們所得到的證人證據,就只有這些嗎?憑這些,還不足以讓這個案子得到逮捕的批准吧。」魏明濤一針見血,說到點子上了。

陳警官也不示弱:「當然不會只有這些,現在是一點多,再過幾個小時,我們會傳另外的證人來警局。」

「另外的證人?」魏明濤一下子明白了:「現在案子首先要確認的是,於妍琪的葯,在經過文箏的手之前和之後,到底還經過了哪些人的手,每個經手的人都該有嫌疑,不是么?」

理論上是這樣的,這也就增加了查案的難度。

「只需要查查在文箏經手之前的,經手之後就不必查了,她是親自交給於妍琪的。」

「那你們打算什麼時候開始傳其他證人?」

「八點半之後才會傳。文箏暫時不能離開警局,這是嚴重的刑事案,你們應該知道警局的難處。」陳警官的語氣也不是那麼硬了,他還真怕文箏被帶走了,那查起來會更困難。

按照程序,警局要在24小時之內找到足夠證據才能向檢察院遞交逮捕申請。現在證據還不夠充分,警察在繼續調查中,文箏還得待在這裡。

被以嫌疑人的身份帶來警局,那種滋味太難受,每過去一分鐘都是煎熬。

文箏先前以為律師來了之後她就可以回家,但現在一聽不行,她坐不住了,蹭地一下站起來,紅紅的眼眶,聲音忍不住哽咽:「不,我不要留在這裡,我要回家,我要回去看我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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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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