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5章 恨若渴,憶茫茫(二十四)
她總覺得他不開心,於是想盡一切辦法讓他開心。等他開心了,又想讓他更開心。可見人的*無止無盡,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他人。
後來不知從哪裡來了個雲遊四方的樂師,各色樂器均奏的出色,七弦琴尤甚。她總遠遠的聽他奏樂,跟著哼起歌,腳下不由自主的走出寫步子。她愣了愣,走了幾步,又走了幾步。一曲畢,已能跳出一支完整的曲子。
自那以後,她自醒來后就去找那琴師,日日跟著樂聲排練舞步。雖然相距甚遠,可琴師像是知道她所在,每日只在固定時間,奏那麼幾首樂曲。
待她已能跳的很好,便滿心歡喜的找到正在練劍的他,扯住他的半片衣角,「哥哥,我跳舞給你看好不好?」
雖然失憶,也許潛意識裡還記得那些舞步。不需要任何人教,只要樂聲響起,自然便能跳出來。一曲畢,卻沒能等到她想要的答案。他只抱著肩,冷冷看著她。
「你覺得這樣好看?」他握劍而起,手中挽出劍花,每一招都如行雲流水,使的乾淨漂亮。卻沒什麼攻擊力,十里翠竹也只有一片竹葉坍塌。
「我倒覺得這樣更好看。」話畢,他已提劍離開。
其實這不是他的真心想法,也許是看她與琴師日日一處有些不悅。可她卻當了真,在他走後很久,都始終愣愣的站在原地。最終她學成他的樣子,柔軟舞步一點點變得硬挺,卻是異樣風情。
他把她雕出自己喜歡的模樣,在她的每一處都刻下他的痕迹。
對於方蕪會愛上玄青,簡直沒有絲毫意外。他有他的生活有他的同伴,有他賴以生存和不得不完成的任務。可她的世界里,只有他。
這個村子圈養殺手,導致村民大多夜中出行,而白天在家裡睡覺,乍一看像一座空城。我著實不能理解,民風淳樸的地方,怎麼會想到做殺人的營生。但接下來的一樁事,讓我很快醒悟。
因玄青接的任務實在不多,為數不多的幾次也總是把自己弄出一身的傷。於是他外出任務時,方蕪總會在屋裡燃一盞燈,自己就坐在桌旁,百無聊賴枕著手臂,等什麼時候油燈枯竭,趕緊添上燈油。哪怕無意中睡著,又會很快驚醒。
她不是不想睡,是不敢睡,怕一閉上眼,再睜開時就再也見不到他回來。殺人這個行當,並不是什麼輕鬆的事。有時只有一夜,有時甚至會幾夜不歸,她就徹夜徹夜枯坐,直至天明。
最長的一次,過了整整四天。白日還是一派晴朗天氣,夜中忽然下起冒雨。閃電將天地照的透亮,她聽著傾盆雨聲,本應該讓她害怕的天氣,可實在熬不住,就朦朧睡去。
微弱燈火閃了兩回,最終趨於黯淡。黑暗中,門扉敞開縫隙,漏盡一地破碎雨幕。有血腥味伴著泥土清香淡淡瀰漫,隱約可見黑暗欣長身影行為狼狽,雨水一步步在腳下蔓延。俊朗的臉上滿是濕意,可唇角仍帶著清晰笑意。他悄然在她身旁坐下,雨水也顧不得擦一擦,就這麼撐著頭,一順不順看著她好看的眉眼。
大約是在夢中也不踏實,一聲驚雷響過,她陡然睜開眼,恍惚間就想去添燈油。卻在看到身旁人影時,險些尖叫出聲來。他及時捂上她的唇,手指冷的沒有一絲溫度,似笑非笑問她:「今夜怎麼沒有點燈?」
「你回來了?這次如何,有沒有傷到哪裡?」她揉著眼睛想去握他的手,指尖不知碰在哪裡,惹得他悶哼一聲。她茫然攤開手心,入眼的是一片溫熱濡濕。
鮮血染上瑩白指尖,像冰天雪地綻出朵朵紅梅。她不可置信看著手指,愣愣地:「你這是……」
他適時摟過她肩膀,把頭埋進她肩窩,半閉上眼睛,似乎是累極,「噓,沒什麼要緊的。你別亂動,讓我靠一會兒。」
她想勸他上藥,可又不敢掙扎,怕再次牽動傷口。月華深深淺淺照進來,這才看清他身上遍布刀傷,最深的一刀在肩膀,三寸多長,深可見骨的口子。只用絹布草草包紮,仍被血跡染透。
「這麼晚還不睡,是在等著我跟你說些外面的趣聞?」不知是習慣疼痛,還是根本不覺得痛,他牢牢擁著她,彷彿怕他一鬆手,她就會即刻消失,「這回還真有一樁趣事,你想不想聽?」不等她回答,又自顧自說道:「聽說朝廷在找一位走失的公主,十三四歲的年紀,生的花容月貌,舞跳得極好。你說,會不會是你?」
她張了張嘴,剛想說什麼,突然被他一聲輕笑打斷,「怎麼會是你。你是我撿到的阿楹,連名字都是我給你取的,怎麼會是公主?」
她緊緊咬住下唇,「別說了,我先給你上藥……」
他卻像沒有聽見,微微調整姿勢,將她擁的更緊,「不想聽這些?那我說些別的。這次任務,對方有十多個人,我們只有四個。除過我以外,他們都死了。」頓了頓,雙眼望著房梁,「之前我每次離開,從沒想過生死。可現在,我只想著能活著回來。因為我知道,有人一直在等我。」
她終於靠在他懷裡,臉色卻蒼白,「為什麼還要繼續在這裡,離開不好么?」
他笑了笑:「也許離開,下場會更可怕。」
想起什麼似得,從懷中摸出一個包裹,對上她疑惑的目光,他別開臉解釋,「禮尚往來,你送我人偶,我也該送你別的什麼。」懷中的雪白錦緞包的嚴實,邊角被血污染得通紅,他一點一點打開,露出斷成兩截的碧玉簪子時,勉力扯了扯唇角,「可簪子也碎了。」
有水澤一滴滴落在他的手上,他愣了愣,抬手抹去她頰邊淚痕,「哭什麼,不喜歡?」
她的聲音帶著哭腔:「我不要什麼簪子,只想時時刻刻能看著你,知道你平安就好。」
這其實是個美好夙願,理應不可能實現。可他卻將玉簪重新收起來,一隻手握上染血劍柄,一字一字問的認真:「是嗎?你只是想要這個?」
手起刀落,削下一片半寸長的骨頭,薄薄的一片,在黑暗裡閃著幽暗藍光。他把骨片遞到她面前,「這個給你。」咬牙忍著痛,許久,輕聲道,「無論我平安與否,你都會第一個知道。」
我總算明白為什麼整個村子的人以殺人為生。傳言世間有類族人身懷異能,其骨若剔除一片,待持有同樣骨頭的主人有危險時,骨片就會變色,稱為追魂骨。簡直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用的追蹤工具。
曾有殺手組織和宮廷暗衛為了追魂骨,不惜一切代價找尋這一族人的蹤跡。尋到之後便是滿門屠戮,生生將皮肉剔除,只帶走人骨。其後某天,這一脈人終於銷聲匿跡。我原以為只是滅絕,原來是他們舉家遷移道到與世隔絕的村子里。
從此往後,歲月平靜的像無風的湖畔。玄青也因受傷頗重,暫時只在家中養傷。
回想起我認識的方蕪,看不出半分失憶的痕迹。我雖希望她能同他在這世外桃源天長地久,可就我所知的之後種種,也知道這個美好願望不可能實現。
這一天終於來了。
有殺手外出執行任務,帶回許多張尋人啟事。玄青的師父深夜找來,和他在屋外院中密談許久。待他回來時,已替她收拾好行裝,牽她的手走到那片開遍紫花的樹下,她已知道他究竟要做什麼。
她扯住他的衣角,眸中似有淚光,「哥哥,我不走。我不想做什麼公主。」
他僵了僵,摘下一朵藍花楹,別至她耳後,「等我三年。三年後,我就去娶你。」
她的頰邊驀然泛起嫣紅,「你說什麼胡話。我既是皇親國戚,你怎麼可能任由你……」
紫色微花落滿肩頭,他定定看著她,漆黑眸子映出她微紅的臉,那是他最後一次同她笑:「一人攔我就殺一個,兩人攔我就殺一雙。天下人攔我,我就殺盡天下人。阿楹,我總要娶到你。」
最後方蕪總歸離開,像飛鳥還巢。皇宮才是真正屬於她的地方。就像把一隻盛滿奇花異草的水晶杯擺在一間破廟裡,尤為不和諧。
不知她是否相信了玄青的話,於我而言,總歸是持懷疑態度。年少時難免氣盛,說出狂妄自大的話倒也無可厚非,最多聽聽便過去了。可之後的情景將我的想法盡數推翻,只因玄青開始沉下心來,潛心練武。
我不知他是否是天生骨骼清奇,一日能學他人十日學來的東西。只是他傳說中的高人師父在半年後已經教無所教,最終只能任由他離開村落,另尋高人。
他成了真正的殺手,為了她。
三年,一千餘天,如白駒過隙,兩個人分別過著各自的生活,唯一相通的地方是天上那一輪明月。她的記憶在回宮不久后恢復,也不似與玄青在一起時愛哭愛撒嬌,容貌生的愈發沉穩端莊。可也不似我初遇她時,在宮中無人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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